近日,湖北省前作家协会主席方方登上再次引起关注。
原因是,从1月25日开始,湖北前任作协主席方方,在微博上陆续发表了30篇《武汉封城日记》。
什么内容呢?用她自己的话说:记录封城之下武汉人的生活百态,讲述灾难之中不幸家庭的流离失所,也尝试反思让天灾的归天灾,让人祸的归人祸。
下面引用一些她的原文,我们看看,她是怎样记录“天灾”“人祸”的吧!
现在我虽然不是湖北作家协会主席,但我还是个作家。我非常想提醒一下我的湖北同行,以后你们多半会被要求写颂文颂诗,但请你们在下笔时,思考几秒,你们要歌颂的对象应该是谁。如要谄媚,也请守个度。我虽然人老了,但我批评的气力从来不老。
武汉一位叫肖贤友的病人去世了。临终前,他写下两行共十一字的遗言。但是,报纸宣传时,却用了这样的标题:《歪歪扭扭七字遗书让人泪奔》。让报纸泪奔的七个字是:“我的遗体捐国家”。而实际上,肖贤友的遗书还有另外四个字:“我老婆呢?”更多的百姓为这后四字而泪奔。临终前提出捐献遗体很感人,可是临终前剩下最后几口气,仍然惦记着老婆,同样感人呀。报纸标题为什么不能写《歪歪扭扭十一字遗书让人泪奔》,而要特意去掉后面四个字呢?会不会编辑认为爱国家才是大爱,爱老婆只能算小爱?报纸是不屑于这种小爱的?
医生朋友下午还发给我一个视频,视频内容是一个年轻人在普及医学论文之类。其中,他反复讲到一句话:你看不懂的东西,不要随便喷。我是太赞同这个观点了。以自己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所无法明白的东西,请先看着,先琢磨着,不要忙于结论,更不要开口即骂。
但我更想说的是: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尺度,从来不是看你楼有多高、车有多快,不是看你武器多强大、军队多威武,不是看你科技多发达、艺术多高明,更不是看你开会多豪华、焰火多绚烂,甚至也不看你有多少游客豪放出门买空全世界。检验你的只有一条:就是你对弱势人群的态度。
方方主席的日记,引起了网友的激辩,正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争论的焦点在于,作为一个作家、前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该不该发表这样的言论。
反对一方意见:大难当头,作为一个作家,应该传递阳光。
支持一方的意见:作为一个正在经历灾难的人,方方有权脆弱,并勇敢的表达、记录这种脆弱。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双方都有道理。
反对一方是基于方方的“公”身份,来批判她不顾及自身行为的影响的。
支持一方是基于方方的“私”身份,强调方方有权脆弱,有权记录和表达脆弱的。
总体来说,我比较支持反对一方的观点。
诚然作为个人而言,方方有权表达情绪和看法。
但方方的身份是前省作家协会主席,带上这个标签,他的言论已经不再只代表自己的观点。读者会不自觉的默认其背后的官方背书。
我想这也是反对一方提出质疑的根本原因。毋庸讳言,倘若方方没有这个身份背书,他的言论不会引来这么多人关注。
而且,毫不客气说,方方本人也是这个身份的既得利益者。
不论方方发表言论的初衷是什么!但她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她获利颇多的身份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古人说:君子不以邪损正,不以私害公。
不管方方自己有没有意识到,她的言论,显然是损了正,害了公。
让人不解的是,很多支持者竟然视之为“勇敢”。如果这都能冠以勇敢的称呼,那么惩戒损公肥私的贪官污吏,可还有正当的理由。按照支持者的逻辑,他们是否该被尊称为“英雄”。
要知道真正的勇者,不是有勇气肆意乱为,而是危难当头敢于为公义挺身而出!
当灾难来临时,人民需要的是指引他们走出黑暗的明灯,而不是悲天悯人的好话!
悲天悯人者看似慈悲,确难以掩盖深入骨子里的自私、幼稚和虚弱。
他们习惯以自己所谓的“直率”“敢言”,来标榜自己的价值,但殊不知,他们的言行正在损害大众的利益。
这还不是他们最可耻的地方,最可耻的事是,当大众起来反对时,他却把自己包装成所谓“人权”的斗士。
对于这些人,我要斗胆问一句,你所鼓呼的权力,到底是谁的权力;你所“捍卫”的利益,到底是谁的利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