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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汜》之同胞之义

《江有汜》之同胞之义

作者: 钧树 | 来源:发表于2019-01-01 22:08 被阅读1次
    总角之宴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江:长江。

    汜(sì):江水分流、合流。

    江有汜,指出赋发生的地点长江流域。

    归:带兵去远方平乱。

    以:用。不我以,不用我。

    渚(zhǔ):水中的小块陆地。

    与:和……一起。不我与,不同和我一起。

    处:痛苦。如同受虎刑般痛苦。

    沱(tuó):河道像是蛇一样逶迤。另外一种理解,水猛、快。

    过:伴陪。不我过,不让我伴陪。

    啸:高声凄厉的歌。如同长歌当哭。

    此诗表达同胞之义。

    周昭王最后一次到江汉一带平乱,召公也派遣军队加入。这一次有去无回。听到这个消息,留守的将相非常的悲痛,多么希望能参与这场平乱、尽心尽力、尽忠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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