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停车后,急于下车,忘记了拉手刹,发生了溜车撞伤了自己,这种情况保险怎么赔呢?他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答案是不赔。这是因为:
根据侵权法原理,任何危险行为的直接操作者不能构成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机动车驾驶人因其本人的行为,造成自己损害,他不能成为其本人利益的侵权人,并对其自己受到的损害要求自己投保的保险来赔偿。同时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车辆驾驶员离开本车后,因没有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导致溜车并撞伤了自己后,向承保其车辆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索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车若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或驾驶员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可就此损害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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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离开本车后,因未采取制动措施等自身过错受到本车碰撞、碾压造成损害,机动车驾驶人请求承保本车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承保本车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依据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有关约定支持相应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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