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帕帕亚酒吧塞满了人。五彩的灯光四处游荡,红男绿女们不停穿梭。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咖啡和荷尔蒙的气息。
斑马和飞鸟坐在吧台。两人已经微醺,但还是又点了两瓶啤酒。作为同班同学,两人已经参加了一周之前的全班毕业七周年聚会。一周后的这个周末,班里的男生又单独在帕帕亚酒吧举行一次小聚。
“你小子最近怎样?听说又辞了?”飞鸟喝了一口啤酒,耷拉着慵懒的眼皮问道。
“辞了,和老板不对味。”斑马低头看着手中的啤酒瓶说。
飞鸟扭动转椅将身子朝向斑马说:“你老这样也不是办法吧?得找个人治治你。”
“你以为想找就能找得到吗?现在的妹子鼻子灵得很,十米外就闻得出你混成什么样。”斑马抱怨着,朝自己的喉咙灌了一大口啤酒。
“我看你是还惦记着濮蕾吧?”飞鸟问。
斑马没有马上回答。这时候一个穿着露肩装和牛仔短裤的漂亮女孩朝斑马走来,问他:“哥们,能借根烟吗?”
斑马耸耸肩答道:“呃,戒了,不好意思。”女孩有些失望,悻悻地离开了。斑马又喝了一口啤酒,这次没喝好,呛得直咳嗽。
“这妹子挺正啊,还不入你法眼?”飞鸟扭头盯着女孩离去的背影说。
斑马淡淡地朝女孩的方向瞟了一眼,没搭话,又喝了一口啤酒。
“我觉得比濮蕾强哦......”飞鸟仍不罢休。
斑马将目光转向飞鸟,冷不丁飞起一脚踢到飞鸟的膝盖,然后狠狠说道:“你小子白做我朋友这么些年,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装什么蒜呢?”
飞鸟被这突然袭击惊了一下,手一抖将啤酒洒在了裤子上。他一边跳下椅子拍着裤子,一边抱怨:“喂!动口不动手啊!我说你啊,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要换成我啊,绝不会这么浪费资源。你这叫涂炭生灵、伤天害理啊知道吗?”
“去你的,不懂修辞别瞎说。”斑马没好气地说道。
聚会的那桌男同学有人站了起来,朝他俩大声嚷道:“嘿,你俩在那搞什么呢?过来!”
“干嘛?喝不了了!”飞鸟回道。
站起来的人是阿琨——班里最爱张罗事的人。 他继续说:“过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快点,就差你们俩了!”
飞鸟平时一直都很买阿琨的账,他下了椅子,而斑马却无动于衷。飞鸟一边劝说着,一边用手架着斑马,生拉硬拽地把他推到了同学之中。
他俩刚一走到桌旁,就被摁到了椅子上。斑马对面正对着阿琨,阿琨的旁边坐着左伊。简直难以想象,阿琨和左伊从高中时代开始就一直是好哥们,一直到现在,这种关系都不进一分也不退一分。左伊看到斑马过来了,有些惶惑地将目光移向别处,同时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背。
斑马不知道为什么左伊会出现在男同学的聚会上,但他的脾气就是不管遇到什么异常的状况,只要没有对他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一般他都懒得过问。
“好啦,都准备好了吗?开始!”阿琨一边高声说着,一边开始发牌。斑马的运气不好,拿到了一张方块四。众人一阵鼓噪。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阿琨问。
“真心话吧。”斑马这时候酒劲还没散去,生怕对方提出做俯卧撑或者单腿站立三分钟之类的要求。
获胜者看着斑马想了一下,然后面带坏笑地问道:“请问,你的第一次春梦是在什么时候?对象是谁?”
众人又是一阵鼓噪。斑马对班里的这帮家伙是什么德性早就心知肚明,面对这种场面他也并不陌生。他淡定地答道:“十二岁吧。对象说了你们也不懂,隔壁班的。”
“不行,要说出名字!”有一两个家伙不依不饶。
斑马无动于衷。左伊手捧着玻璃杯,来回变换着捧杯的姿势,朝斑马这边瞟了一眼,目光和斑马接触时又触电一般地缩回去。
那个女孩单名叫“蔻”。具体姓什么斑马忘记了,只记得那是一个笔画很简单的姓,不像她的名。第一次看到蔻是在一次踢球的时候。斑马去捡球,足球正滚向迎面走来的寇。蔻的身材颀长苗条,斑马以为她会避让足球,没想到她迎着来球飞起一脚,动作漂亮帅气,而皮球也不偏不倚被传到斑马的脚下。斑马顿时内心一阵悸动,一下子记住了这个不一样的邻班女孩。半个月后,濮蕾转学来到了班里,而濮蕾长得和蔻实在是太像了——这就是后边一切故事的缘起。
“好了好了,你们这是为了为难而为难,没意义。继续吧!”阿琨出来打了个圆场,他总能在气氛僵住的时候及时出手救场。
扑克牌继续发起来。斑马这次的运气依然不好,得了个梅花三。他想了一下,依然选择了真心话。
“安静!大家安静!”获胜者一副予取予求的得意样子,嬉皮笑脸地说:“听好了,你最尴尬的一次当众出丑是什么事情?”
斑马有些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大家又鼓噪起来,催促着他立刻回答。
“你们就是想趁机占我便宜是吧?行,满足你们。我最尴尬的一次当众出丑,是大学的时候。有一天,我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在宿舍里闲着没事用水彩笔给自己脸上胡乱涂鸦。然后,然后该死的我竟然把这事忘了。上大课,几百号人。然后,该死的老师竟然让我上台解题。”
大家一阵哄笑。斑马之所以在班里比较受欢迎,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懂得在适当的时候配合这帮家伙的捉弄、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揭揭自己的短处。尽管在平时的大部分时间里,作为自始至终的校草级人物,他的举止既得体又有范儿。
“来来来,继续继续。”阿琨趁热打铁,继续炒热气氛。扑克牌继续分发,斑马的运气稍有改善,躲过了两轮考验。但很快,他的坏运气再次光临。这一次他拿到了黑桃七,牌不算小,但令他哭笑不得的是,其他人的手气都更好。他无可奈何地再次成为了失败者。
“假如只有两个选择,你是愿意和凤姐结婚然后拿到一千万,还是和迪丽热吧结婚但是负债一千万?”获胜者觍着脸问道,旁人随即跟着起哄起来。
这显然是道怎么选都要被埋汰的选择题。斑马瞪了提问者一眼说:“别得寸进尺啊。”
“回答!回答!回答!”周围的人开始拍着桌子鼓噪。
就在这个当口,斑马发现左伊不动声色地伸手从扑克牌堆里拿了几张牌,翻开来看了一下,留下了其中一张,然后把其余的牌又悄悄放了回去。
“静一静。”左伊淡定地说道,说话声音却并不小。大家停下来,转头望向她。“刚才我看错了,其实我拿到的是红桃六。”左伊说着,把手里的那张红桃六展示给大家。、
“哈哈,斑马的牌不是最小。”飞鸟不失时机地在一旁为斑马解围道。大家的兴致被这意外的插曲泼了冷水,沉默了一阵,阿琨让获胜者转而向左伊提问。左伊是阿琨的死党,大家平时都会给她留点面子。获胜者十分识趣地向左伊提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问题,游戏也因而得以顺利地继续下去。
斑马有些笨拙地朝左伊点点头,以示谢意。左伊也向他点头微笑。头上的一缕长发垂了下来,左伊用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把头发又拨回到耳后。斑马发现,左伊的这个动作像极了濮蕾。每次演奏完小提琴,濮蕾总是这样把垂下的头发拨回去。
濮蕾是高一下学期转学来的。刚来没多久,班里就搞了一次文艺晚会。濮蕾在那台晚会上演奏了小提琴曲《canon》,惊艳全场。
斑马对当时的情形记得清楚极了。濮蕾是第五个上台表演的。她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过膝连衣裙,脖子上系着黑色的领结,一头绸缎般光泽柔亮(斑马当时的联想是觉得像名贵马匹光亮的脊背)的长发披在肩膀上。发色不算很黑,但柔软纤细。她上台时单手提着小提琴的姿势、镇定而又带着一丝坚定的表情、演奏时娴熟而华丽的技巧、对作品投入的激情以及在背后灯光照射下随着演奏而舞动飞扬的长发......这一切都像极了潘婷洗发水那支经典广告里演奏《canon》的女主角。斑马甚至觉得,濮蕾当时使用的洗发水可能就是潘婷的。
仰慕的另一面是自惭形秽。那时候,斑马觉得濮蕾是高高在上的,甚至似乎是身处神坛之上的。事实上大概也是如此。整个高中时代,斑马目睹了学校里无数的优秀男生追随着濮蕾。
自那之后,毫无音乐细胞的斑马竟然开始学习小提琴。他先是省吃俭用,把每个月的零花钱省出一部分来(甚至曾经有一个月,他没有花一分钱买零食和书),好不容易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把入门级的小提琴。一开始,他只是跟着网上的教学视频自学。但后来他发现这样学效率不高,而且也不地道,于是决定报个培训班。但培训班的学费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钱光靠省是省不出来的。这样一来,斑马就开始寻找打零工的机会。在做了好几个不太理想的尝试之后,他最终选择了推销车载香水。那段日子,每到放学或是周末的时间,他就背着装满了香水的沉重的双肩包,顶着烈日,到车流量最大的马路上推销。他一辆车一辆车地敲别人的车窗,陪着笑脸,苦口婆心,有时遇到态度不好的车主还要遭一顿臭骂。好不容易赚够了钱,报上了培训班,他无比珍惜这样的机会,学习的劲头比在学校的学习还大。尽管斑马天分不高,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掌握了小提琴的基本演奏技巧,甚至能准确无误地拉出《梁祝》、《天鹅》,以及那首人见人爱的《canon》。
随着小提琴技艺的提升,斑马也开始寻找时机在濮蕾面前表现一把。这样的时机很快到来——濮蕾过生日,在家中举办生日派对,斑马也在受邀名单之中。那天放了学,斑马匆匆赶回家,认真仔细地洗了澡,然后换上最喜欢的衬衫,头发上抹了保湿摩丝,然后带上小提琴以及几分兴奋几分紧张的心情前去赴约。然而在派对上,斑马遭遇了人生中第二大尴尬的状况。濮蕾以自豪而不失谦逊的口吻向大家宣布:“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我接到一个好消息的日子。我在前两天参加的全国青少年业余小提琴大奖赛上获得了金奖!”大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而斑马此刻恨不得用魔法把手边的小提琴变消失。但濮蕾看到了他的小提琴,问他是不是也会拉小提琴。众人纷纷鼓动斑马来一曲,斑马推辞不下,只好硬着头皮拉了一首《天鹅》。他感觉到心脏加速跳动,手指僵硬不听使唤,整支曲子好几处出了差错。好在其他人并没有听出来,而一向包容和善的濮蕾也是看破不点破,连声称赞他拉得不错。
“好啦,今天就到这啦,我老婆催我回家了。”阿琨照例充当了宣布结束活动的角色,他高亢的声音将斑马从恍惚中惊醒。临走时,他拍了拍斑马的肩膀说:“哥们,你负责送左伊吧。”
斑马一向乐于做护花使者,刚才左伊的出手相助也让他没有理由拒绝。他领着左伊走出酒吧,找到自己那辆造型拉风的电动车。
午夜的马路车辆稀少,四下安静极了,只听得到电动车行驶的嗡嗡声。清凉的夜风拂面,偶尔还有一些隐约的蛐蛐叫声从路边的草丛传来。
“刚才,谢谢了。”斑马找了个话题。
“嗯,没事。他们也玩得有点大了。”左伊的声音很小,听上去似乎带着一丝胆怯,“你以后也别太随和了,容易被他们占便宜。”
车子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经过一家甜品店。左伊提出想喝点绿豆汤,斑马于是在路边停了车。
“你最近怎么样?听说辞职了?”左伊喝了一口绿豆汤,问道。
“嗯。”
左伊埋头吃着绿豆,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说:“我叔叔开台球俱乐部的,连锁店,下个月有一家新分店开张,要不你去试试?”
“哦是吗?我台球是打得不错,可是经营管理方面......"斑马有些迟疑地答道。
”先试试嘛。有这方面特长和兴趣,总会有些帮助的。你人形象也挺好,人又不笨,学学应该可以上手。”左伊说。
“好的,我考虑一下。”
两人又一边吃一边聊了一阵,将近临晨三点的时候,斑马重新上路把左伊送到了家。
第二天,斑马一直睡到九点半才醒来。睁开眼睛的一刻,他才想起今天有个面试。他手忙脚乱地起床洗漱,从冰箱里拿了块三明治,也不解冻,一边啃着一边匆匆出了门。
面试的公司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斑马应聘的职位是助教。他还算幸运,赶到的时候面试还没结束。
面试官是一个白白胖胖、戴着金边眼镜的女士。她低头看着斑马的简历,提问的时候并不抬头,而是微微扬起下巴,抬起眼睛越过眼镜的镜框看着他。
“怎么想到应聘这个职位呢?”
“呃,我英语还不错。”
“不错是什么水平?”面试官仍然没有抬头,语气不咸不淡。
“六级,上边写着呢。”
面试官再次抬起眼睛越过镜框瞟了斑马一眼:“过去做过类似工作吗?”
“呃,没有。”斑马回答得有些不情愿。
“好了,先到这里,有什么消息我们会尽快通知你。”面试官低下头无心懒意地说,再没抬起她的眼睛。
斑马清楚地知道,他对英语其实并没有兴趣。当初自己从一个英语小白费尽九年二虎之力变为基本能用英语沟通的人,还是因为濮蕾。
濮蕾转学来之后不久就被选为班里的英语科代表。她简直是语言天才,语感好,很多句子听过一遍就会举一反三地套用类似的句式。她记忆力超强,每天能背50个单词,关键是还不忘。而且,濮蕾对英语学习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不仅仅是为了考试。她组织同学开展英语角,每周播放欧美电影讲解英语知识。一提起英语学习,她似乎就有用不完的热情。
斑马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濮蕾展现出某一方面的优秀特质,总会给他带来无形的压力,当然也可以说是动力。斑马不知不觉拥有了学习英语的热情,尽管他是个ABCD都念不准、一说英语就舌头打结、满脑子中国式英语思维的人。他买来一大箱子的英语课外书,每天早上天还没亮透就爬起来高声背诵。他随身携带小本子,遇到不懂的英文就记下来,回头查阅英汉字典。一个学期下来,斑马的英语成绩竟然排到了班级前五名。
但是,濮蕾一直是班里英语成绩的第一名。而且,每次考试都比第二第三名高出将近十分。斑马一直追赶,但濮蕾一直领先。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大学。虽然不在同一个学校,但斑马一直在打听濮蕾的消息。在大一下学期的一天,斑马听说濮蕾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从那之后,斑马放弃了。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水平已经到了瓶颈,除非其他事情都不干,否则他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来追赶濮蕾。
从应聘公司走出来,斑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次应聘很可能又要泡汤。他站在公司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拨通了左伊的电话——
“喂,左伊。昨天你说的台球俱乐部,我想去试试。”
电话那头传来左伊温柔的声音:“哦,那好啊,我跟他说一下。不过你到时候特别要注意言行一致,我叔叔最看不惯不守承诺的人。”
斑马连声答应,挂了电话。在骑上电动车之前,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飞鸟打台球了。自从高中时代开始,斑马就隔三差五地和飞鸟打台球。两个人的水平不相上下,但斑马是属于那种灵感型的球手,感觉来了就是超高难度的球也能打进,但同时也常常打丢十分容易的球,不稳定,而飞鸟就非常稳定,靠着持续的发挥也能和斑马平分秋色。
“嘿,哥们,晚上我们去打台球吧。”斑马拨通飞鸟的手机说道。
“哟,我们好一阵子没打了吧?行啊,晚上老地方见吧。”飞鸟在电话那头爽快答应。
晚上,两人在万诺台球城碰了头。选好球桌、球杆之后,两人还像正式比赛一样比球。每次两人都是抢七、抢九或者更多,只有像比赛一样打起来才带劲。
“你可要打起精神啊,小心我剃你光头。”斑马带着几分挑衅的口吻说。
“哈哈,别忘了,你的台球还是我教的呢。”飞鸟笑着答道。
刚上高中那阵子,斑马还不会打台球,但飞鸟已经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台球高手,甚至还常常到外边去和别人打一些赌金。当然,他胜多负少,赢了不少钱。而斑马又是怎么想到要跟飞鸟学打台球的呢?——这还是因为濮蕾。
濮蕾能成为学校里女神级的人物,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漂亮的外貌,还因为她的多才多艺。而她的才华并不仅仅是课堂学习和艺术方面,她在体育运动方面也很突出。高中时,她是校游泳队的绝对主力。上了大学,她又进入了学校健美操队,多次拿到全国大奖。
到了高三的时候,濮蕾德智体美全面开挂。学校里的那些狂蜂浪蝶更加殷勤,甚至校外的一些青年才俊也前来竞标,其中不乏富二代、极品帅哥之类的优秀男生。这让斑马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需要做些什么,但之前的经历让他清晰地发觉——要想在头脑才智方面引起濮蕾的注意难如登天。他的父母都是粗线条的人,从小对他进行放羊式养育,可以说他的头脑禀赋一般。剩下的选择,对于斑马来说只能在运动方面做些尝试。然而遗憾的是,他的运动细胞也一般,身体素质并不出色,就是体育课也是勉强及格。引体向上从来都是他的老大难问题,每次他都是靠举铁替代来混过考试。高三上学期,斑马发现好友飞鸟的台球技术已经日渐精湛。他想,既然自己各方面都没有什么天分,不如近水楼台,让好哥们教教台球,或许能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于是,斑马每天放学都缠着飞鸟教他台球。起初,飞鸟当然是悉心指教,但后来飞鸟在外边和别人打比赛打赌金的情形越来越多,斑马的学习时间也不断被压缩。不过令斑马有些惊喜的是,他发现自己在台球方面还有些天分。主要是球感很好,对走球路线的设计、神来之笔的灵感等方面都颇有些心得。不知不觉,斑马的球技竟然渐渐地和飞鸟平起平坐了。
然而,造化弄人。正当斑马欣喜于自己终于掌握了一门可以引以为豪的技艺时,他看到了一件令他难以接受的事。那天放学,他正准备早点回家吃饭然后和飞鸟去练球,出到校门的时候就看到濮蕾上了一个帅哥的摩托车。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斑马心头。随后的几天,斑马都留意到这个男生有在接送濮蕾上学和放学。经过一番打听,斑马了解到这个男生竟然也是一个台球高手,而且水平更高,在本市业余台球界是个数一数二的人物。斑马本来还想着参加个比赛拿个名次,好在濮蕾面前长长脸,可是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整个人就泄了气,当晚就约了飞鸟喝得烂醉。斑马就是从那一晚养成喝啤酒的习惯的。
“嘿,想什么呢?该你了。”飞鸟一颗长距离的彩球没有打进,转身敦促陷入恍惚的斑马。
留给斑马的仍是个长球,他暗自憋了一股劲要把这个高难度的球打进。瞄准、找感觉、屏住呼吸、出杆——球应声入袋。
这时斑马的手机响了,是左伊打来的电话。左伊告诉他,她的叔叔同意见见他,时间约在明天早上。
接到这个消息,斑马多少感觉到一些安慰,毕竟机会还是有的。本想跟飞鸟大战几十回合的他决定缩短这次切磋的时间。两人又打了五六盘之后收场,斑马并不象往常一样和飞鸟又去喝啤酒,而是直接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斑马起得很早,甚至有些太早了。他一边吃早餐还一边设想面试的情形,做好回答问题的思想准备。吃完早餐,他穿戴整齐,骑上他那拉风的电动车朝台球俱乐部驶去。
这家台球俱乐部看上去相当高档,装修时尚,金碧辉煌。俱乐部内的工作人员穿着得体别致的工作制服,看上去都形象良好、训练有素。这家俱乐部一看就是一家相当有实力的店。
斑马深呼吸了几次,调整好情绪后径直朝经理办公室走去。
敲门得到允许之后,斑马走进了经理办公室。左伊的叔叔穿着咖啡色的定制西服,靠在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他正在抽雪茄,夹着雪茄烟的手指上戴着硕大夺目的宝石戒指。
“你是左伊的朋友吧?”老板看到斑马,开门见山问道。
斑马有些怯生生地点点头。
老板用夹着雪茄的手指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椅说:“随意坐吧,放松点。”
斑马顺从地坐在了老板对面。
“你今年多大了?”老板问。
“还有两个月26岁。”
“有女朋友吗?”
“呃,目前还没有。”
老板吸了一口雪茄,又徐徐吐出烟雾,透过迷蒙的烟雾看了一会儿斑马,然后继续说道:“我看你长得挺帅的啊,怎么会没有女朋友?”
斑马不知道老板这些问题的用意,稍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很快做出回答:“因为一直没找到感觉吧。”
“那过去谈过女朋友吧?”
“有过一两个,谈得都不长。”
“嗯,也正常。不过也不要仗着年轻太随便了。这么一来二往,时间刷刷就会过去的,青春不常在啊。”
“您说得对,我心里有数的,主要是没遇到对的人。”
老板点点头,用戴着戒指的手指无意识地轻敲着桌面,默默吸了两口烟。
斑马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双手递给老板说:“这是我的简历。”
老板接过文件袋随手放在一旁,说道:“先放着吧。”他拿起桌面上的一个雪茄盒,打开来递给斑马说:“来一根吗?”
斑马有些意外,又有些受宠若惊:“哦,不不,谢谢,我......不吸烟。”
“不吸烟挺好的,平时喝酒吗?"
“爱喝酒,主要是啤酒。”
“嗯。”老板把雪茄盒放好,然后把身子靠在沙发上,一边吸着雪茄又一边打量了一下斑马,然后说道:”你和左伊认识多久了?”
“从高中开始一直到现在。”
“你觉得她这个人怎么样?”
“挺好的,对朋友很关照。”斑马回答着,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对,她是挺好的。”老板掐灭了只抽了不到一半的雪茄,双手十指交叉放到桌面上,继续说道:“这孩子也是可怜,从小没了老爸,是我一直关照着她。我把她当作半个女儿看待,她心里想什么我全知道。”
“是吗?”斑马没想到左伊还有这样的身世。
“我想她对你是什么想法,你也不会不知道。这样吧,我也不兜圈子了。我对你总体印象还是不错的,但是实话实说,我们新开的这家俱乐部目前并不太缺人。门面经理快要到位了,打杂的小工你也看不上。嗯,我考虑说,如果你......愿意和左伊交往看看的话,我可以给你设一个副经理的职位,边做边学。”老板说完站起身,走到窗边的一个热带鱼缸边,从一个塑料袋里取了一些鱼食,零零星星地洒进鱼缸里。
这番话让斑马始料未及。确切地说,平时的接触中斑马确实不难感觉出左伊一直以来对他的一些好感,但像这样动真格的感情,他是从来没有意识到的。斑马僵在座椅上,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但很快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响起——其他的机会他可能都将一一失去,唯有眼前这个机会是相对能够把握的了。
“呃,我可以考虑考虑吗?......就一天。”斑马说道。
“好,一天后你给我电话。”老板拍了拍手上的鱼食,过来扶着斑马的肩膀将他送出了办公室。
晚上,刚刚吃过晚饭不久,左伊就给斑马打来电话——
“你们谈得怎么样?”左伊问。
斑马一开始想把老板开出的条件跟左伊说说,但很快觉得这并不合适。因为这件事很可能是她叔叔的自作主张,而左伊实际上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实质性的表示。于是,他想了一会儿说:“哦,谈得还挺顺利的,我告诉你叔叔给我一天时间考虑一下。”
“那就好。”左伊在电话那边说,“呃,等下有什么安排吗?”、
“暂时没有,考虑一下这个事情吧,怎么了?”
左伊沉默了一会儿,说:“没什么,随便问问。”
两人又随意地聊了一会儿,各自挂了电话。斑马打开电脑,随意浏览了一下之后,他想起来那个英语培训机构的面试,于是打开了电子信箱。收件箱里果然有一封来自那家机构的HR的邮件,他迫不及待地打开来——
“非常遗憾地通知您,这次面试您未能通过......”
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但斑马想知道具体的原因是什么,于是打去电话询问。对方的答复是:“我们要找的不仅是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的是对这个行业这份工作有巨大热情的人员,而我们没有感受到您的这份热情。”
想想也对,谁会愿意要一个仅仅是英语不错,但对这份工作没有热情的人呢?
正这么想着,斑马的手机又响了,是飞鸟打来的——
“喂,哥们,那天晚上打得不过瘾,今晚继续啊。”飞鸟在电话里显得兴致勃勃。
斑马看了看钟,也才八点过一点,于是答应了。
这天晚上台球城人并不多,空荡荡的,也很安静。这倒是符合两个人的胃口——他俩都是不喜欢吵闹的人。
“怎么样,今晚来个抢11,过过瘾。”飞鸟说。
斑马心想这样也好,边打台球边想想左伊的事情,如果早早回去,可能也睡不着。
飞鸟今天的状态很好,不仅保持了自己发挥稳定的特点,还不时有神来之笔的表现,在比分上早早就以4比1领先。
“怎么,你好像又在想事情啊?”飞鸟看斑马不在状态,问道。
斑马面对着离底袋不远的8号球,瞄了一会儿然后出杆,然而这个难度挺小的球却打丢了。他一边摇着头走回座位,一边说:“飞鸟,你觉得两个人的感情能够培养吗?”
“啊?怎么忽然问这个?”飞鸟重新走回球台,一边反问斑马,一边将身子伏上球台。
“就是说,本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什么感觉,但如果经常在一起相处,会不会产生感情?”斑马说。
“哈哈,哥们交女朋友啦?”飞鸟将那颗8号球以翻中袋的方式打进,接着说:“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啊,你比我有经验才是。”
斑马不出声,心想虽然不少女孩喜欢自己,但真正交往的并不多。
飞鸟面对9号球没有机会,于是把9号球打到11号球后边,漂亮地做成了障碍球。他一边走回座位,一边说:“对了,有个事你知道吗?濮蕾回来了。”
“啊?”斑马的心中掠过一阵涟漪。濮蕾三年前去了北京,据说在那边发展得也挺不错。
“据说是上周刚回来的。”飞鸟一边说一边指指球台,示意斑马上台。
斑马观察了一下9号球的位置,决定勾球,可没想到他击出的母球完全跑偏,径直滚进了底袋。他此刻心脏怦怦直跳,脑海里满是濮蕾的样子。
飞鸟捡回母球,对着9号球放置自由球,十分轻松地将球打进,比分成了5比1。
此后两人的对垒完全成了一边倒,最后飞鸟以11比3大获全胜。斑马拒绝了飞鸟之后一起喝啤酒的邀约,直接骑上他那辆拉风的电动车回了家。
斑马失眠了。躺在床上,他脑海里像幻灯片一样不断闪回着关于濮蕾的画面。濮蕾在大学里参加系里的辩论队,他得知后专程坐火车去看她的比赛。工作之后,濮蕾当上了兼职模特儿。斑马打听到她在哪里做商演,总是尽量前往观看。一次无意中听朋友列出了濮蕾最爱的10本书,他跑遍全市所有的大型书店,凑齐了这10本书。斑马忽然觉得,濮蕾就像一只跑得飞快的兔子,而自己就是那只跟在兔子身后苦苦追赶的乌龟。
“我必须跟她见面。”斑马在心里说。
斑马的手机里存有濮蕾的微信,他马上发去信息,但或许是夜已经深了,对方迟迟没有回复。斑马躺在床上每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手机,弄到两三点才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透,斑马自己就醒了。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机——濮蕾回复了,而且答应了他见面的邀约。斑马心中涌现出阵阵激动。
斑马和濮蕾约在当年高中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下午三点半,斑马准时到了咖啡馆。濮蕾还没到,斑马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
他喝着柠檬水,望着窗外熟悉的街道,脑海里不断想象着濮蕾的形象。好几年没见她了,她会变成什么样?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时,她留的还是大波浪的长发,嘴角总是挂着温暖纯真的微笑。她喝饮料的时候还是会叼着吸管说话吗?她会不会变得更漂亮了?这很有可能,这些年她一直在变漂亮。
“嘿!老同学!”一个清脆又甜柔如红豆沙的女声在斑马脑后响起——是濮蕾。
“嘿,好久不见。”斑马随即做出欲起身的姿势,同时伸手示意濮蕾在对面坐下。
濮蕾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衣,大波浪长发变成了干练利落的短碎发,耳垂上的水滴形耳环很衬她的脸型。没有化妆,只是涂了一些唇膏,但她整个人看上去女人味更浓了。
“我们好几年不见了吧?”濮蕾问道,脸上浮现出招牌式的温暖和善的笑意。
“嗯,应该有三四年了,从你去北京以后就没见面。”
“噢,对,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我去北京前一天的告别聚餐,那次飞鸟他们也去了。”
“呃,没错。”斑马面对濮蕾又不由自主地局促起来,他来回地搓着放在桌面的双手,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问:“哦,你要喝点什么?”
“没关系,随便来壶茶吧,能再见到你就挺好的。”
斑马叫来服务员,点了一壶薰衣草茶和一些点心,又继续默默地搓起手来。
“噗——”濮蕾喝着茶,差点因为笑而将茶水喷出。斑马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有些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体。
“你看上去没怎么变啊,最近过得怎样?”濮蕾忍住笑,问道。
斑马有些窘迫地笑了笑:“马马虎虎,经常换工作,最近刚辞了职。”为了转移话题,斑马转而问濮蕾:“你呢?现在在做什么?”
濮蕾喝了一口茶,眼睛里闪现出一丝生机勃勃的光彩:“我这几年开始做音乐剧了,这是我的梦想。”
“音乐剧?很有意思啊。”
“是啊,音乐和话剧的结合体,非常考验人的综合艺术素养,我很喜欢。”濮蕾饶有兴致地说。
斑马微微笑了一下,不再搓他的双手,而是把它们放在了桌子下,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
濮蕾看看窗外,又把目光收回,然后关切地望着斑马说:“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骑驴看唱本吧。”斑马说。
“还是好好考虑考虑,找准自己的方向和定位,这样人才踏实、有干劲,而不会飘着。”濮蕾将身体前倾,诚恳地说。
斑马点点头,目光左右游弋着,不小心和濮蕾的目光相遇,他赶紧窘迫地把目光移开。
两人又沉默了一阵,濮蕾像是在心里想了一会儿的样子,打破沉默说:“那个.....我这次回来是要办点私事。”
”什么事?”斑马望向濮蕾问。
“我......要结婚了。”濮蕾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直率地说,“这次回来就是见见老公的家长,再处理一些相关的事情。”
斑马的心里咯噔一下,好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跑过。但他很快还是让自己镇定下来,用尽量显得平静的语气说:“哦,那......恭喜哦。”
濮蕾脸上浮现出温柔善意的笑容:“你也要加油哦。”
斑马此时已经心乱如麻,不再有心思就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两个人又有一茬没一茬地聊了一阵,喝了点茶,就结束了这次约会。
晚上那顿饭斑马不知道是如何吃完的。或者确切地说,面对看上去色香味俱全的那碗煲仔饭,他半天咽不下一口。他给飞鸟打电话约他喝酒,飞鸟不明就里,欣然答应。
两人来到昔日常去的一家江边的大排档,点了小龙虾、海螺和啤酒,面对着不时有渔船往来的江水吃喝起来。
“好久没这么痛快喝了。”飞鸟朝嘴里塞了一只小龙虾,又灌了口啤酒。
“濮蕾......准备结婚了。”在两人吃喝了一阵之后,斑马默然地冒出一句。
“啊......?"飞鸟张大嘴表示惊讶,随即陷入了漫长的沉默,只是埋着头吃着海鲜,喝着啤酒。过了好一会儿,像是酝酿了好久,飞鸟说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斑马拿起啤酒瓶仰脖灌起酒来,一口气大半瓶啤酒就进了他的胃。他抹抹嘴角说:“还能怎么办?”
“服务员!再来六瓶啤酒!”飞鸟像是想到了什么对策似的,提高嗓门嚷道。在他看来,或许此时只有酒精才能化解斑马心中的伤痛。
两个人不停地碰杯,斑马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奇怪,像是悲伤,又像是在笑:“哈哈哈,濮蕾,他妈的是个完美女孩,现在是别人的了,哈哈......"
“去他的完美女孩!什么女神?!还女神经呢!哈哈哈哈......"飞鸟也一边喝着酒,一边在一旁附和。
江面上的游船越来越少,只剩下一艘渔船越行越远,发出哀号一般的汽笛声。不知不觉,所有的啤酒瓶都见了底。斑马忽然跑到江边,呜哇一声将肚子里的食物都吐了出来,随即哇哇大哭起来。
渔船淡去,哀号的汽笛声淡去,斑马的哭泣也淡去。斑马弓着腰呕吐,飞鸟则不停地轻拍他的后背,月光洒在江面上,碎成了一粒粒星星。
第二天早晨,斑马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原来,昨晚飞鸟把他带到了自己家里。他翻了个身,发现枕头上湿漉漉的一片。
“醒了兄弟?”飞鸟在客厅里说,“来吃早饭吧。”
斑马应了一声,他感觉到自己整个人像蜕了一层皮,周身轻松了很多。昨晚流出的泪水、吐出的污物,似乎也带走了他心中积蓄的阴霾。他翻身起床来到客厅。飞鸟正在吃米粉,看到斑马便招呼他坐下。
“我昨晚打听了一下。”飞鸟唆了一口米粉说。
“什么?”
“濮蕾的未婚夫......非常意外,挺普通的。长相路人,在家里传下来的小茶叶店做事。”
“是么?”斑马听了,也感觉很意外。
“不过听说人挺好的,性格不错,对濮蕾也很好。哎,不过也难说,人看对眼了,很多东西都不重要了。”
“嗯。”斑马应着,夹起碗中的米粉送进嘴里,“唔,味道不错啊,好久没吃到这么正宗的桂林米粉了。”斑马一边说着,一边津津有味大吃起来。
“那是,来我家能亏待你吗?”飞鸟带着几分得意说道。
正吃着,斑马忽然想起台球俱乐部的事,连忙拿起手机。可是该怎么答复对方呢?
“又怎么了哥们?举棋不定的时候,听从内心的声音好了。”飞鸟觉察出斑马的踌躇。
飞鸟想了一下,点点头说:“你说得没错。”然后他拿起手机,拨通了老板的电话——
“您好,不好意思,我考虑了一下,还是没办法接受您的条件。”斑马一字一句地说。
对话那头传来左伊叔叔平静的声音:“好的我明白了。不过即便你答应,我也不会要了。你已经超过约定时间了,我这边是不接受不信守承诺的人的。”
“抱歉。”斑马淡定地答道,挂了电话。
“拒绝谁了?”飞鸟问。
“没拒绝谁,只是很多事不能勉强。”斑马淡淡地答道。
窗外浓密的绿树传来大合唱似的知了叫声。
“这是夏天啊!我爱夏天!”斑马站起身来走到窗边,做了一下扩胸的动作,深深吸了一口窗外新鲜的空气。
“你这是在向夏天表白吗?”
斑马笑了笑:“没错,而且它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后记:芝诺的乌龟——
公元前464年,物理帝国的世纪运动竞技开幕,芝诺之龟与海神之子阿喀琉斯赛跑。阿喀琉斯体格健壮,肌肉饱满,四肢遒劲有力。芝诺之龟短小精悍,豆眼如炬,龟甲结实笨重。芝诺之龟以身体劣势为由,申请提前奔跑100米。阿喀琉斯深知自己的速度乃是芝诺之龟的十倍,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比赛开始,当阿喀琉斯追到100米时,乌龟已经向前爬了10米;阿喀琉斯继续追,而当他追完乌龟爬的10米时,乌龟又已经向前爬了1米;阿喀琉斯只能再追向前面的1米,可乌龟又已经向前爬了1/10米;就这样,芝诺之龟总能与阿喀琉斯保持一个距离,不管这个距离有多小,但只要乌龟不停地奋力向前爬,阿喀琉斯就永远也追不上乌龟!
尽管阿喀琉斯是全人类顶尖的英雄,但最终败在芝诺之龟四条小短腿之下,芝诺之龟从此暴得大名,无人匹敌。不仅在古希腊,同样智者云集的东方文明,也对这只乌龟无可奈何,《庄子·天下篇》中提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其实也是这只龟施展的“魔法”。
芝诺之龟又称为芝诺悖论,由古希腊数学家芝诺提出。——(以上来自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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