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喜臣
这件事,从你所表述的来看,他摸你胸,你抓伤了人家的眼睛,虽然不是以牙还牙,但也是有力反击,可以定为正当防卫。
然而是恶人先告状,还要你20万,看索要赔偿金的数额,你肯定是下手挺重,有可能把人家一双明亮的眼睛,经过你瞬间的抠挠,就此变成了独眼龙。
老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作为同学关系的彼此,在他摸你胸之前,你是否对他做过从续旧情的举动?
比如:你对他挤眉弄眼,故意触碰,扯远一点,你是否是他的初恋等等。不然的话,没有这些前因,也未必就会发生,这样不可思议的事。
为什么警察都不愿意管你们的事,让你们协商解决?人家看出来了,你们之间肯定存在不为人知的猫腻,给警察一种扯不断理还乱的感觉,所以说警察推脱,不是毛病。
男同学有点色胆包天,你女生也未必就是一个良家洁女。用东北话来说,一个不怨一个,都那样。
至于怎样解决,我认为对你都不利。男同学找警察,他肯定说你是故意伤害,而你说正当防卫,是摸你胸在先,可你胸前又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你告人家猥亵,你更需有证据。
找证人,同学们不可能有人站出来为你作证,谁都不愿意为此德罪人,除非你们所在的现场有监视器。
这件事,不论怎样分析,你都难推卸责任,也难成胜算,不破点财,男同学不会罢休。
同学聚会,不是什么好事,当年的同学情,随着时光的荏苒,早已经淡化。同学与战友不同,甚至有过生死之交,终身难忘。
就是同床共枕的夫妻,两地分居过久,感情都会发生改变,要么出轨要么离婚。何况只是在一个教室就认识那么几年的同学,我建议,为了自己家庭的和睦,同学尽量不要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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