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拒接了一个案件,还是个回头客,肖某。
去年三月的一天下午,我刚到办公室,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在门口等着我,看他的样子还挺憨厚的,他就是肖某。
他说他是老乡介绍的,过来请我帮他进行劳动仲裁:
他在2019年底到一家钢构公司做焊接工,每月休息一天,每天工作九小时,300元一天,加班另算。
他工作了一年多,每月工资八、九千,工资倒是按时发放,但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他交社保。
一个月前他因中午喝了酒,被老板骂了一顿,一气之下他就辞了职。
他说,公司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应该支付他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因公司未给他交纳社保,他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按他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我说,你都懂了,还请什么律师啊?
他说,我程序不懂啊,再说也没时间,还是请你们代理吧。
我说,我是不办劳动仲裁案件的,你一定要委托,我就安排下面的律师办,他们仲裁的案子办得多,专业。
他想了想,同意了。
后来,案子立起来了,仲裁员说先让双方调解下,要求肖某让点步,公司早点付给他。
但肖某死活不肯,最后只好开庭。
开庭时他又不肯到庭,说全权委托律师了,让仲裁裁决就行,不管多少,也不管多久,也不管到时拿不拿到钱都行,反正他相信法律。
他这么说了,我们做律师的也不好多说什么,多说了他会觉得我们在帮对方公司。
最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对方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维持了原判。
拖了一段时间后,公司该给的一分也没少,全部给了肖某。
今天,肖某又过来找我们代理去年给他代理一样的案件,他去年新入职的公司,也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他交社保。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我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去年委托我之前他就有过同类的一个案件。
虽然从法律上讲,肖某是在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似乎无可厚非,厚非但他钻用人单位的孔子,几乎每年都想拿双倍工资,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企业并不好过的时候,他把钱看得这么重,真是太无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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