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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一本值得反复读的书》

《红高粱:一本值得反复读的书》

作者: 迪迪_eaff | 来源:发表于2023-02-26 12:16 被阅读0次

    我今年寒假才第一次读《红高粱》。可能因为看余华多了,想瞅瞅他的兄弟了。结果打开电子书一看,发现《红高粱》只是长篇《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其他四部依次为《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这一读就不可收拾,五部全看完,即使是电子书,高密东北乡土壤上生长出来的那种原始的、野蛮的、狂热的生命精神也透过屏幕,直抵我的灵魂深处。所以看的时候,感觉心里好像不时有微小的电流产生,麻酥酥的,传递至全身,像是触电了一样,有种定格的感觉。不过不同的是,触电时电流在外,而读书时是自己由内至外扩散的悸动,不安又激动。出于这种感觉,开学之后,从图书馆借来一本纸质的书,想再看一遍。

    精装版红高粱

    这是第一次有这种冲动:读完电子书后,想再看看纸质版。书中描写的那种最温情最暴力、最富有生命力最野蛮的情感刺激着我,那血红的高粱地在我脑袋里一遍遍地飘过。

    莫言在卷首语中就写出叙述者“我”自己作为孱弱后辈对先辈的忏悔,貌似痛恨于高密东北乡土地上种的退化。

    手稿

    因为“我”的爷爷余占鳌是响彻整个高密东北乡的抗日英雄与土匪头子,围绕着他,一幕幕英勇悲壮、儿女情长的舞剧上演。书中这一切是使用一种奇幻瑰丽的文字展现的,那些文字看上去没有一点限制。可以说它粗俗、野蛮、暴力,甚至“龌龊”、“王八蛋”。但仔细想一下:这些词都不符合我当时内心的真实触动,也许应该说它们过于直接,不加掩饰,因为莫言似乎和中国自古以来的文人气质不同,他小说的生命力是和土壤混合起来的。他写的是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是一片包含各种情感的故土。它荒诞、它魔幻、夸张事实,但毫无疑问,那一瞬间爆发的东西是可以打到人的。

    回忆罗汉大爷的惨死

                          

    对感情的描写          我对自己生活的恐惧和发现

                

           小姑姑被挑落的情景

        

         奶奶可怕的腐尸

    这种语言和情感的冲击在你的心上发芽,甚至可以直达高密东北乡土壤的深处,将你和那片土地魔幻般连接起来,仿佛你就站在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的墨水河边,黑色的眼珠中映着洸洋的血红高粱地。如此,便领略了作者笔下那个“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时看《百年孤独》的感觉并没有那么强烈。毕竟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对比拉丁美洲的百年变迁,高密东北乡上的抗日战争无疑更能引起我的冲动。

    这篇小说第二个令人叫绝的点在于时间和人物的纵横交错。在第一部《红高粱》中,时间点从1939年开始,之后时间线不知跳跃了多少次:去打鬼子的汽车队、罗汉大爷被杀、奶奶出嫁、爷爷杀人、奶奶死去……而故事的叙述者又都是余司令的孙子“我”,所以作为一种回忆的全知视角,“我”常常将结果提前透露出来,使得我们读者不再关注故事的结局,反倒生起怎么发生的疑问。

    提前告诉我们花脖子的死 对我爷爷奶奶后续生活的告知

    这种时间的交错和人物的距离并没有造成《百年孤独》那种我们普通读者要看懂情节和认清人物的费力局面。反倒是因为熟悉的抗日坏境和大家都知道的农村生活,我可以很快融进整个小说的故事里,那些看似高超的写作技巧也就为整个小说服务了,小说自然好看许多。这也是中国自己小说的好处,莫言的格调情怀都是我们民族自身的,写得又是现在,我们看得自然也容易。

    最后还想说一点,《红高粱》这部中篇比整部《红高粱家族》更精彩,虽短但浓缩的东西太多了,以至后几部和它相比有点小巫见大巫了。不过那种打到我的劲儿是贯穿全书的。莫言自己说:“文中那种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二十年后再读,分明感觉到:人老了,书还年轻”。

    (附:此文章只是表达一下对《红高粱》的惊叹和推荐,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没有提到,原书远比此文章中的描述更为惊叹。文中所提到关于《百年孤独》的对比,只是由于作者阅历尚浅,还未能领略其魅力,只为个人暂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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