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洗之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恐怖的刑罚?它的来历又是如何呢?
关于刑罚,百科中这样描述;刑指肉刑、死刑;罚指以金钱赎罪。出自《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
现代意义上的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
现在我们属于文明社会,一般的刑罚基本上都采取罚金,或者判处徒刑服刑,再不济就是枪毙死刑了,而古代我们众所周知有许多残酷的刑罚,熟悉的就有满清十大酷刑,现在看起来都是心惊肉跳的感觉,今天我们就简述其中一种刑罚的前世今生。
梳洗之刑是一种想起来就头皮发麻、心惊胆战的刑罚,我看网上有人说,应该让这种刑罚给人贩子用。在我看来,人贩子固有可恨之处,给人贩子上这种刑罚绝对是超级痛苦的折磨,但我们也得考虑到施刑之人的心理压力,因为这种残忍的手段,一般人还真承受不了。
梳洗之刑起源很早,历代朝代都有使用过类似的刑罚,据《旧唐书.桓彦范传》中记载,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陷害桓彦范,流放瀼州,禁锢终身,之后武三思“乃遣周利贞矫制杀之,利贞至贵州,逢彦范,即缚曳竹槎上,肉尽,杖杀之。”
不过这只是雏形,真正将梳洗之刑健全并且正式列入刑法之中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据《圣君初政记》中记载,刽子手先把犯人的衣服扒光,放在铁床上面,然后用滚烫的开水往犯人身上浇,再用铁刷子将犯人身上的皮肉一点一点的刷掉,直到露出白骨。
像这样的刑罚,犯人的被开水烫的时候就已经疼痛难忍,那时候可能就半死不活的了,遇到身体素质差的,可能都活活烫死了。更别说再用铁刷子将人的皮肉给刷下来,这是真的活剥了,受刑之人往往熬不到露出白骨,就已经气绝而亡了。
朱元璋大破蒙古军,建立了统一的汉民族主导的大明帝国,一直以来都为人称道,但他却发明出这么残忍的刑罚,由此就能见到,在封建社会不管一个人做了多大的功绩,后世有多好的名声,他一旦掌握了权力,就能做出无比夸张的残忍之事,比如吕雉的人彘之刑、武则天的骨醉之刑,都是得了权利之后就为所欲为了。
也就是因为这个刑罚如此残忍,我才在前面说没几个人能承受得住去施刑的,试想一下,谁能如此残忍,把一个人用开水烫后,再用铁刷子将肉刷下来呢?这种行为又与畜生何异呢?可能连畜生都做不到。
那么,你怎么看呢?欢迎各位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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