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大规模的聚会应该是入大学二十年的那个夏天,好多人都回去了。那时都还不到四十,个个志得意满的年龄,于是有了警车开道和海边放礼炮。
之后,就是陆陆续续地小规模聚会: 小学同学,初中同学,另外一部分初中同学(因为我在初二转学到另外一个城市,所以我有两部分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研究生同门。
我的小学和初中是子弟学校,不仅父辈们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又赶上小学有那么一次五六年的分班(好吧,我们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很多改革就是从我们那代开始的,以及我们上大学的那个年份是一定会载入史册的),于是,我们就那么四五个班的人,被三次打乱重组,所以成为同班同学的概率实在是太高了,以至每个人的料都特别多,比如关于谁是梦中情人这件事,不能轻易承认,以免爆出不同版本。
我的初中和高中是连着的,两次重组加上只有一个文科班一个理科班而已,所以我的初中和高中同学的感情也是不一样的。他们大部分人还都在那个东北名城,所以看到他们在朋友圈拉票,播天气预报,互相帮忙办个事情。据说最早是在妇幼保健院工作的同学最吃香,然后是教育部门的同学,现在是法院工作的同学,离婚重组和犯错误进去的人多起来了。我没特别回去参加过大家的聚会,但我很高兴他们来上海的时候一起见见。
大学同学现在好像倒成了最生疏的,只剩那两三个闺蜜。
研究生同学基本都在同城,我们那一届,所有的专业加起来才40几个,太散。现在聚会都是同门师兄弟妹,年龄差太大,我是大师姐,聚会时只好端着。
近日,部分小学初中同学在上海小聚,据说喝多了的某精算师算出来最久的已有45年未见,拜托,这数字超过了我们的年龄。我和他们在一起呆了有两个小时,可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一直沉浸在某种奇怪的情绪里,很难用几个形容词来描述这种情绪:每当可以安静的时候,它就会来让我想回头看看过去,这是我一直抵触的感觉,我从来都觉得怀旧是老年人的专利,可我拗不过它。直到看到冯唐说:“我固执地认为,一个人在二十岁之前待过十年的地方,就是一个人的真正的故乡。之后无论他活多久,去过多少地方,故乡都在骨头和血液里,挥之不去。”于是我明白了这种情绪叫——乡愁。
那天聚会回来的时候,儿子问我,有没有见到你在篮球架下给他捡球的那个男生。我回答他没有,是的,还没有。我还没回去过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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