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
为了证明杠杆无限的力量,他设计了一套精密的由绳索和滑轮组成的系统,将其与希腊战舰相连。一切准备就绪后,所有人都拭目以待。阿基米德用尽全身力量移动木梁,然后奇迹发生了:整个战舰都被拖到了水中。
通过绳索,阿基米德完成了这一本来需要几千个舵手才能完成的壮举,是什么让这些绳索具有如此魔力?没错,是网络。
这就是网络的力量。
谣言也是因为网络的力量而四处传播。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除了谣言,时尚也是这样流行起来的。这就是网络营销的核心:通过人际关系网络来让自己事半功倍,充分发挥梅特卡夫定律的力量。
网络营销已经是当今世界上发展最迅速的生意模式之一,但大多数人却看不到这一点。为什么?因为人们的眼光往往倾向于落在家庭护理或健康产品、电信、理财和法律方面的服务等具体的东西上。
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具体的东西并不是生意的本质,真正的生意并不是产品,而是这些产品所处的网络。也就是说,生意的本质不是爱迪生的电灯泡,而是他的电网系统。
网络营销最大的力量不在于你能做什么,而在于你让别人模仿什么。也就是说,你必须建立一个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复制的生意模式,因为你的目的就是要别人模仿你,这才能给你带来成功。
人们之所以意识不到网络营销的价值,是因为网络营销是虚拟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而非触手可及的物质,你用眼睛是看不到它的。这是真正属于信息时代的模式,你只睁开眼睛是没有用的,你需要打开自己的心才能看到它。
这个商机可没有金色的拱门来迎接你,也没有漂亮美人鱼来召唤你。所以,虽然网络营销已经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但大多数人还是对它视而不见。同意的事物,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思维造就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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