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
2016-2017学年区外就读的幼儿园、高中阶段
学生申领学费补贴的通知
根据《开发区户籍幼儿和高中阶段学生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开发区将对在区外就读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高中阶段学生进行2016—2017学年度学费补贴。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领学费补贴:
(一)具有开发区户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2016—2017学年度在校就读;
(四)幼儿园学生年龄3周岁以上。
因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减免学费的,及因各种原因学校减免学费的,开发区不再对减免的部分给予补贴。每名学生在幼儿园阶段或高中阶段申领补贴不超过3年。
二、补贴标准
幼儿园学生:150元/月·人,一学年按9个月计,共补贴1350元。每位学生最多补贴3个学年。
高中阶段学生:600元/学期·人,一学年按2个学期计,共补贴1200元。每位学生最多补贴3个学年。
如在校缴纳学费低于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费用进行补贴。
户口系学年之中迁入开发区的,从迁入的下个月计算补贴。一学年均按9个月计算,即幼儿园按150元/月·人给予补贴,高中阶段学生按133元/月·人给予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领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家长信息所在页和学生信息所在页);
2.计生证明原件(根据计生关系所在地不同,由计生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或者开发区计生办开具并盖章。2016年已申领过的人员,不需再次提供计生证明);
3.2016—2017学年度在校缴纳学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4.家长或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签名,并详细注明开户行全称(xx银行xx支行)。家长姓名与户口簿家长信息页姓名相同。
提示:为减少支付环节,请尽量提供福建省内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帐户,或漳州市区、开发区招商银行账号。
材料提交地点: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505室教育科(海关大楼5楼,从静湖山庄大门进入左转)。
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材料
教育局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当场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或缺少,当场告知。补充材料应在7月15日前提交。
(三)发放补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教育局于8月25日前将补贴款项打入所提供的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人数较多,请申领人适当错开时间。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办理以往年度补领事宜。
(三)申领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申领人承担。
免学费补贴领取事宜解释权归开发区教育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编注: “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 0596-68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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