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同事跟我抱怨说,跟着这样的领导,真让她感到寒心?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寒心?为什么会感到寒心呢?我有些不解,双方本就是雇佣关系,你上班,他给钱。你没有必要真心为他找想,而他也没有必要带给你所谓的人情味。
究竟是什么事让她感到寒心?原因是我身边有一同事,下班回家的路上骑电车和同样骑电车逆行的小姑娘撞了。
不得不说,我这个同事太倒霉了。对方是逆行,按理说应该是那个小姑娘全责。当时他的眼角处流血了,他拿卫生纸擦了擦就不流了,本以为没有多大事,当时天又黑也冷,于是就让那小姑娘走了。
结果他去小药铺买创可贴,人家小药铺说,你赶紧去卫生所看看吧,创可贴可不行。于是他又赶紧去了卫生所,结果卫生所根本不接待他,直接让他赶紧去大医院,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到了医院,好家伙,医生直接在脸上缝了九针,而且还不能打麻药,毕竟离脑子太近。先不说后期破相不破相的问题,单单是这一次的医药费就花了几千块钱,而且受罪啊!
说严重也挺严重了,毕竟缝了好几针,说不严重,也不严重,毕竟伤在脸上,四肢还能动,所以第二天他就又去上班了。打工人其实都这样,只要活着还能动,就得去上班。以前是被地主逼迫着,鞭子抽打着,现在同样大家都被戴上了无形的枷锁。
可以不上班,可以不努力,无非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什么时候饿死什么时候算。但大多人还是想要过的日子好一些,想要有个家,媳妇孩子热炕头,于是他们的努力让那百分之五的人过的更好。
结果领导给他打电话,并不关心他的伤情,问他的全是工作任务完成的怎么样。而这些话恰恰被身边女同事听到了,天真的她觉得太寒心了。
话说那个被撞的倒霉同事,事后想要再找那个逆行的女孩。毕竟他伤的挺严重的,而且还花了几千块钱。你们说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应该不算吧?反正我们公司从来没赔过。
我觉得他找那个女孩,其实意义不大,除非人家女孩心善,人好,可能会赔个钱。如果碰上那种不讲理的,人家就说这不是她撞的,毕竟你当时没事,谁知道这伤是不是后来你自己撞的?
这种事其实根本说不清,就说前几年吧,我老弟上班的路上,那是一个下雨天?他是正常骑电车在路上行驶,对方是逆行,结果两个人就撞了,都摔倒了,不过都不太严重,只是一些皮外伤。
但是,人家那个人就是附近村里的,当时我老弟也傻,没有第一时间走,结果对方打了电话,很快就来了一群人。
明明是对方逆行,结果愣是赔了人家几千块钱才让走的。所以,有些事吧,没法说,碰上好人,算你幸运,碰见恶人,除了认倒霉,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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