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评优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儿。
职能这边一共推荐了3人,其中我们部门有一个被推荐的,但是评优的名额只有2人。
领导提议中层投票决定职能部门3选2。我心里嘀咕:技术部门推荐人数也比给的名额多,但领导认为技术部门贡献比较大,那就多上几个名额。可是到了职能这里,默认好像就不该多一个人,只能投票。
其实这被推荐的3人平时工作都不错,工作耐心细致有想法,不怕繁琐,很难区分谁要差一些。
于是我说我提议一下哈,职能部门平时主要做服务支撑,大家都挺辛苦,不如今年就多一个名额?
这种事还真不是只发生一次,几乎每次遇到这种事儿,职能就需要遵守规则,技术部门则可以酌情处理。
另一个职能部门的代表也对此表示有异议,也表示职能部门今年不如多一个名额吧。
领导就问其他人的意见:一个销售总说职能一年到头服务确实辛苦的,既然都推荐了,多一个名额也是可以的。
其他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被领导点名问到了,也说同意增加一个名额。
于是今年职能部门评优秀的三名推荐员工都获得了通过。
有些事不是墨守成规,该争取的时候还是该争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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