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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东北黑皮,打算老死在苏州的桂香中

那个东北黑皮,打算老死在苏州的桂香中

作者: 观察员yog | 来源:发表于2020-11-23 23:04 被阅读0次

    在东北,口味、人情、乡音......什么都重。

    咸菜,一口要配三碗水。

    冬雪,整个腊月都没不见脚脖子。

    秋燥,夏天一过就像要浑身蜕皮。

    煤灰,一下雨所有玻璃都是泥。

    我就是在这样一座东北老城中长大,并一直领受它的好处。

    首要的好处,就是能在一群陌生人中最先被记住。要知道,能有一个天然的标签被人记住非常难得。

    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找不到那样一个点。

    后来念书多了,才知道这片地儿还曾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只是这位长子衰老的速度实在令人唏嘘。

    2003年,十岁的我正就读于本市最好的小学。整个年级六百多人,铃声一响就乌泱泱占领小卖铺、占领操场,周末就占领沙堆、占领废楼、占领街道。

    为了占领更加便捷,我和六个好兄弟组成了一个帮派,名曰“黑皮”。

    虽然我怎么看都和另外六位格格不入,比如他们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像每天都在土操场上打架,只有我的鞋子每天都被老爸擦得反光。

    所以那位后来读了军校的“老大”来问我要不要加入,还许诺给我“老六”的头衔时,我满脸戒备,之所以答应,其实也是“莫敢不从”,毕竟我不需要他的“保护”。

    和现在霸凌不同,我小时候的帮派都很讲究——你读书好就没人碰你,甚至会保护你,因为总要抄你作业,是在规则中求刺激。恶霸只欺负不入流的小恶霸。

    所以老师都劝诫我们:“千万别当小恶霸”。

    在我排名之后的“黑皮”老七,是一个五年级就满脸青春痘的小胖子。一起升初中后没念完就辍学了,听说他接管了家里的养猪场,效益一直不错,去年甚至多赚出沈阳两套房。

    那时,他经常找我挑战,说百米跑赢我就把排名让给他,但他戒不了薯条可乐,一直输,直到辍学也没有当上老六。

    也不知道他想当“老六”的心是真是假,换做是我,肯定要为“老六”之名认真训练,但在老七身上完全看不出这种劲头,他总是一边说要超过我,一边笑眯眯地请我们去吃薯条喝可乐。

    只怪当时我结交少,若是现在,我一定早早让给那个可爱的小胖子。

    初中二年级,听说他要退学,我私下找到他,愿意把“老六”的位置让出来,希望他能读下去。他当即露出一个看傻子的表情,哈哈大笑地拍着我的肩膀压着嗓子说:好好念书,少跟着我们混了,有事儿要帮忙,再叫我们就行。

    这番话感动我的后劲儿,在几年后才姗姗发作。

    要说“混”,我们的“黑皮帮”实属另类。

    当时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帮派十几个,只有“黑皮”从不翻墙翘班、也不逃课打游戏,老大是体育委员,老二到老六(也就是我)都是各班各个学科的课代表,老七则是卫生委员。

    弄得系主任听说我们这个新兴帮派之后,还以为是什么互帮互助的公益组织,就差把“黑皮”译成“happy”在年级大会公开表扬了。

    要说混,也就是老大有几次为了保护班里女同学不被其他班男生欺负去找人家谈判,本来他要一个人去,我们怎么能让。

    六年级啊,老大身高都一米八几了,一双钢筋般的精壮手臂令人望之生寒,那是他常年在家里干体力活的成果,对面小老弟一下就怂了。又是递烟又是道歉,老大不抽烟,就让人家买饮料请女生们喝。

    那以后,我们每天都抽时间跟着老大练身体,老大说,“有刀不用”和“没有刀”是两码事。但因为他的存在,直到上高中各奔东西,都没人如愿来找我们麻烦。

    那几年,我们课间就蹲在操场巨大的墙影里,觉得全世界到处都是我们这样的孩子。

    到处都有这样高大的教学楼。

    到处都是这样尘土飞扬的操场。

    到处都是黑皮一样的小帮派。

    但我完全不想认识其他黑皮。

    然而就在2013年,我在大学二年级的寒假顺便回小学看看,结果整个年级竟然只剩下6个学生,教师加上校工,听说有15位。

    门卫没有改换,大叔已经两鬓斑白,转眼十年,他竟然还认得我,那是我们黑皮帮他和没礼貌的外来人吵架的缘故。大叔跟我讲了一些学校的变故。

    原来我们那届的繁荣只是“回光返照”,首先是我们长大之后悉数到外地念书,学长学姐毕业也鲜有回来工作的,除非混不下去,既是混不下去,自然对本地经济也没大贡献;其次是孩子还小的父母,每天都大量地离开这座城市。

    凡此种种,像血液缓缓离开一个人。老城僵而不死,顽强地收容着一些人和一些事。

    那时我才明白,要不要认识其他黑皮,绝非我能控制。

    人们喜欢给自己在意的事物附着不着边际的价值,所以那天的情景可作如下描写:

    十八岁生日前夕,我站在物是人非的童年废墟中,恍然明白我们从没有占领什么东西——

    卖铺是老板的,操场是学校的

    沙堆是工厂的,街道是政府的

    时间是宇宙的

    而黑皮,黑皮......是过去的了。

    2016年大学毕业,我把工作签到了苏州。

    我自幼好诗文,想象中的南方,没有黑皮,没有土操场,是诗文构筑白墙黑瓦、十里人情。

    船上管弦江面渌,满城飞絮辊轻尘。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凡此种种可供无病呻吟的消遣,都是我写诗时的假想。这就是之前说,我和其他黑皮区别很大的地方,他们认为我写诗这事儿简直不可理喻。

    但在我看来,十几岁的孩子不想写诗,比写诗还要不可理喻。

    更觉得我不可理喻的,是听到我要去南方的爸妈。毕竟在老家一栋百坪房子的全款,还买不下南方城市一间厕所。这意味着他们前几十年自以为殷实的积蓄转瞬化为泡影,有愧,就易发怒。

    当然,我认为他们不必有愧。

    东北从1994到2014的二十年变化,就恍如小范围的闭关锁国,闭上眼是“共和国长子”,睁开眼已经在拖全国GDP的后腿,两个普通工人又能做什么呢?

    于是我笑着说:千千万万买不到厕所的年轻人不都去了?

    8小时高铁,不远。2010年之后,除了回忆,去哪儿都不远。

    苏州没有大雪,下雨不会和泥,菜色清淡有味道,空气温润养人。

    在2020年的苏州,我和老婆住在1990年建成的老城区,每天清早推开窗,铺面而来的桂花香直要将人腻死。

    没有比这种死法更浪漫的了吧。

    苏州,就是我家的反义词。

    外卖、滴滴、跑腿、支付,这些便利都是我家没有的。最不一样的是,苏州没有口音,我这样的外来人太多了,甚至部分老人都会讲很流利的普通话。

    我也不是没想过,自己的乡音会消失,只是没想到会消失得那么快。

    一个普通的深夜,我细细追索,什么时候消失的呢?

    消失在本地出租车司机问我,小哥老家是哪里?

    消失在聚餐时别人聊到东北,没有人起哄让我喊麦。

    消失在我给老妈打电话,第一次觉得她口音有那么重。

    消失在,难得有天有人想起我的来历,让我讲几句家乡话,我左试又试,竟还没人家模仿得地道。

    乡音,就像“共和国长子”和“占领的幻觉”一样渐渐隐去。

    一同隐去的,还有一些人。

    大学三年级的冬天,半夜接到我爸的电话,说姥姥(外婆)过世了,让我赶紧请假回家。

    第二天,五百公里,我马不停蹄。

    等到了家门口已经暮色四合,天空呈现一种非常接近黑的深蓝,仿佛暴雨前的海面倒覆于头顶。

    远远就听见吹丧,望见摇曳的火光。雪地踩起来咯吱咯吱仿佛憨童呓语,屋后的老山黑黢黢一片像全部咽气在这个冬天。

    楼下空地上支起了灵棚,挤开楼道里的人,我蹚蹚蹚跑上去,看见家门大敞着,就像没了主。

    很多面熟的长辈和邻居都看向我,张了张嘴,终究没说出什么话,都像破冰时上来吸氧的鱼。

    也不怪谁。对死亡,我们的的文化向来没有话讲。孔子都用“未知生焉知死?”这种话搪塞过去,然而唯有死亡本身,根本搪塞不过去。

    我找姥爷,我爸闪过来把我拉到一边,说先姥爷接回了咱家,吃了饭歇着。又说状态还行,饭吃得下。七十多岁了,能抗住就不错。

    接着用下巴指了指厨房的方向说:快去看看你妈吧。

    我赶紧钻过去找,远远却看见那身影正忙着给一众来探望的亲戚做饭、洗水果,仿佛应付的只是普通的家庭聚会。

    她看见我先是一愣,仿佛认了半天才觉出是我。只见她一双眼红肿得不行,头发也似乎一夜之间没了光彩,但腰板挺得直直的,手脚也不停。

    我张开嘴刚要讲话,她立刻就像知道我要讲什么一样,忙推我进屋。

    老屋和暑假时的陈列一样,充盈着两位老人和那条老猫的气味。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称这种味道叫“秃鹫味儿”,化学老师讲那是“壬烯醛”,就是人体发酵的味道。

    我从小就不讨厌这味儿,因为我十岁前一直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这也使得我一直对“年轻”没有渴望,转而非常羡艳以“不再被社会挟持的老态”投入生活。

    我的愿望不是工作,也不是不工作,而是退休。

    终于,门外人声散了,我爸去送,我妈进了屋,解了围裙坐在我边上,人忽然就软下来,身体一抽一抽的,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掉眼泪,整个人像一根燃烧的蜡烛。

    我妈一手死死捏着姥姥的围裙,一手锤着胸口哑着嗓子说:我真的......我上个月还跟她吵架,你说......我吵她干什么呢?她心脏不好啊,我知道啊......我要是知道还剩一个月,我都由着她......

    我生涩地抱着她,一言不能发,胸中只有空白。房间里没开灯,一点一点黑下来,姥姥的遗像隐没在一片阴影中,我感到一些热泪滴在我的肩膀。

    半晌,我妈才把头移开,抹了抹眼睛,不看我,直看向窗外惨惨的月光说:你姥姥上个月还说,瑞雪兆丰年,明年的米肯定好。她可能是太喜欢今年的冬天,不想走了。

    老白猫缓缓凑过来,窝在我妈怀里那块老围裙上,嘤嘤地睡着,此时我们才留意到,它今天格外地安静。

    “妈没事儿,你姥爷还得依靠我呢。明天上午就走吧,放心回去念书。”我妈摸着猫,神情渐渐缓和下来,我心里知道,这不能把她击垮,她还有很多念想。

    过了一会儿,我妈好像想起来什么,突然说:“对了,辉子也来了,就刚才,我让他进屋,他非不来,说就在外面等你。”

    “辉子......老大?”

    我随即反应过来,让我爸进屋陪着,自己连忙出去找。

    人群中,那人瘦高、手臂长得快摸到膝盖。头小、寸发、下巴锋利犹如刀削,尤其是那一对顶大的招风耳非常醒目。

    “老大?”那人耳朵灵光,转头看我,果然是他。

    两人就找个空地坐下。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我俩穿着厚实的外套,坐在被踩得瓷实的雪地上,地上看起来都是他的烟头。

    老灯昏黄,夜没有风,灵棚静静的像在外空。

    我问,“你怎么来了?”

    老大说,“我妈说好几天没见你妈来跳舞,多半家里有事儿了,让我过来看看,没想到正赶上......”

    我摇摇头,说不要紧。

    从回来到现在,我一滴眼泪都没流过。并不是我不悲伤,只是这么多年不在一起生活,外婆对我而言已经并非是生活的依赖品,而是代表回忆的温暖符号。

    外婆辞世,除了没有办法再为这个家操劳和无需再与疾病做斗争,我没有看出与往日有何不同。

    人老了,就应该允许他们卸下人间的重担,不是么?

    但这些话,我不会对母亲讲,更不会对老大讲。那个晚上,我和他只是在坐在石头上抽烟喝啤酒。

    那是我第一次抽烟,他递我,我就接下,借他的火点燃叼在嘴上,强忍着苦呛味在口腔中燃烧。

    他的腰板渐渐佝偻下来,忽然不见方才职业病似的挺拔庄严,我仿佛看到初中毕业时的老大,痞痞地跟我说“后会有期”时的样子。

    他推了一把我,说:“行啊你,还抽上了。以前跟我们坐操场都要先铺张纸垫屁股,怕脏了裤子,娘叽叽的。”

    我笑:“那是怕我爸骂人......说起来,他都挺长时间没骂我了,刚才见我还挺客气,不习惯呢!”

    听到这话,老大眼里的光忽然就淡了一些,我猛地察觉说错话了。他爸自小就扔下他们娘俩,音讯全无,所以他言谈举止才特别要强,这些是我听班主任说的。

    真不该提这茬。

    班主任还说,老大是个顶好的孩子,虽然认识些坏朋友,但从没走上过歪路,就是家里条件不好,让我一定帮他考上高中。

    但后来听我妈说,他刚上高中,母亲又生了大病,他就一面打工一面念书,幸好后来母亲病情有了很大好转,但也干不了重活,就做些临时工。我不在家,我妈就经常拎着东西去帮衬。

    老大搓搓脸,又抿了抿嘴,我连把啤酒递过去,他咕咚咕咚地灌了两口。

    “我爸,两年前走了。”他忽然说。

    我一愣,“啊?你找到你爸了?”

    老大说,“是他女儿找的我,那小丫头才刚上高中,挺乖的,刚见面还挺怕我。她妈妈,我后来见到了,挺漂亮,是比我妈漂亮,对我也很客气......别提了,真见面的时候,我完全忘了之前是不是怨恨过她们。”

    我定定地听,“她们娘俩说,我爸想最后见我一面。呵,谁能想到,再见到我爸,居然就是要看着他咽气。”

    前面的路灯闪了两下,几个老头回到灯下下棋,女人们抓还在疯跑的小孩子,人间又吵杂起来。

    老大自顾自地继续说,像这番话在肚子里憋得难受。

    “按理说,十多年没见,能有什么感情?但你不知道,我一进那病房,就刚往床上瞥见他一眼,眼泪就哗哗地流,我爸根本瘦的没人形了。他见了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就一双眼睛盯着我......但又像是说了什么话。

    天还没黑,人就走了。

    咱们小时候打最凶的架,打欺负老刘(小学的那个门卫大叔)的大人,我都没服过,那次在医院,我真的服了。

    就是这个‘命’,你得服。

    我爸走没多久,我妈就病了,这都是命。多亏了你妈经常过来送东西,还跟我讲了很多话,我才觉得认识你、认识阿姨,也是我的‘命’,这是好的一面。人不能说,只有倒霉的时候才认命,你说对不?

    现在我家就靠我了,所以我挺过来了,也因为这样,我妈才挺过来了。”

    我看着他晒得像涂了黑漆的脸和钢筋一样的手臂,忽然感觉眼睛酸酸的。我仿佛知道他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却又不知道他真的经历了什么。

    他见我愣愣地看他,忽然有些尴尬,便忙说:“哎对不住啊,今天明明是你家老人......我还跟你讲这些。”

    我连忙摆手,说:“老大,你憋得慌,就说说,咱也难得见。”

    我看得很清楚,叫“老大”两个字的时候,他眼里的光鲜活地动了动。

    沉默了半晌,我忽然问:“你当时为什么找我啊?”

    他一愣,反问道“什么找你?”

    我一伸手,摆出一个我们设计的“黑皮”的帮派手势,就是把手掌伸直,大拇指靠紧手掌,同时蜷缩起食指、中指和小拇指,只留下伸直的无名指的姿势。

    是不是很难做到?就很巧,我们身边的朋友里,也只有我们黑皮七个人能做到这个手势。

    他眼里光一闪,但没忙回答,反而又深深吸了一口烟,那火眼看就要烫到他粗糙得犹如树皮的手指背,但他毫无反应。

    “你是说,为什么让你加入黑皮?......我就觉得应该是七个人,你看海贼王么?海贼七武海,火影七人众,都是七个人,你人又不错,就算你一个。

    我本来想着,我们七个人,也能做一点什么牛逼的事情。”

    当我们把一地的啤酒都喝光,抽到第三包烟的时候,天边忽然显出一道白线。他站起来拍拍屁股,痞痞地说:“走了,后会有期”。

    2018年腊月,二十四岁的我和大学同学结了婚,把家安在了南方。

    结婚后,愁绪是轻飘飘的云,不动声色募集要轰然而下的雨。人类真的很有意思,我一边对孩子的未来毫无把握,一边按部就班备孕待育。

    我不知道更大的压力会在哪一天到来,也远没有做好万全地准备迎接它,更经常为此焦虑,不知如何是好地度过每一天。

    有人说,世界是虚拟的,因为光速有限,有限是因为世界的“算力”不够。

    这样看来,面对人生,我也总是没有足够的算力,没法逐一校对前进的方向。

    一切因果似乎都在看不见的地方密谋,整个宇宙是一只薛定谔的猫,只有当结局来到我眼前时,才坍缩成唯一的人生结局。

    少不经事时我曾写过:人生未免太长了一些。

    书、美食、音乐,三十年够了吧......五十年总够了吧。一听到医学可以发展到百岁老人就头疼,要我看这种人间到一百岁么?

    但老刘、老七、辉子、妈妈、老猫......还有这座永远守护我回忆的老城跟我说:活着,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还记得我在开头说,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有一个点能被人记住吗?

    我想说:不是的,一定会有人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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