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言 23:25)
不知道各位基督徒们是否和我有一样的困惑:神在圣经中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另一方面却又告诉我们福音比父母重要。
那么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侍奉主和孝敬父母的关系呢?
其实面对这个问题,其实我们要先搞清楚那些教导「福音比父母重要」的经文,真正的含义是什么。
1.真和平还是假「和平」?
其实读《马太福音》10:35-37,从属于34-39节这个更大的段落。我们会发现其核心并不是比较父母与基督哪个更重要,或者要求门徒为基督舍弃父母。
这个段落是耶稣在向门徒揭示一个事实:「我(基督)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34节)就是说,基督降世,不是为了实现「世界和平」,反而会带来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矛盾,甚至是至亲之间的矛盾。
这就要我们承认一种反合性的真理:基督既带来和平,又摧毁「和平」。他带来的和平,是在人与神和好(罗5:10;参弗2:16)的基础上,使各族各方的人在他里面成为主内一家的弟兄姊妹;他摧毁的「和平」,则是在罪人当中互相妥协、共同沉沦的虚假和平。
进而,耶稣向门徒提出一个挑战:如果承认基督是主,会让你与自己的父母、子女产生矛盾,会让你的生活变得艰难(背十字架),会让你的性命遭遇危机(失丧生命),你选择「跟从我」,还是「爱父母」、「爱子女」、「不背十字架」和「试图保全自己生命」。
因此,我们要明白,圣经在这些地方并不是特别指出福音超越「孝敬父母」,而是指出福音或者说耶稣基督超越一切人伦关系。
2.在主里听从父母
但是,我们不要以为基督的目的就是让你跟父母、子女、邻舍、领导、下属……决裂,反目成仇。我们不惧怕别人的误解和攻击,即使这些误解和攻击来自至亲之人;
但反过来,我们也不能以信仰为借口去攻击他们。就是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信主,我的父母/子女/配偶/亲人/领导/下属/邻舍不信主」的理由,拒绝履行合理的、合乎圣经教导的人伦责任。
以弗所书6:1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这里「在主里」的意思,并不是要父母与儿女都「在主里」(就是都做门徒)的时候,儿女才有责任听从父母。当代译本的翻译是「按主的旨意」,也就是说:父母可能不是基督徒,但他们所说的话,若符合圣经的教导(按着神造人时所赐的理性之光与天然的良心,这是有可能的),基督徒子女也应该听从。
歌罗西书3:20 你们做儿女的,凡事要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这里更没有限定父母的信仰状况。当然,这里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就是「凡事听从」要在不违反主的旨意(也就是圣经教导)的前提下。
3.面对挑战,恒久忍耐
最后,面对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不信的父母阻挠你参加主日敬拜和教会的活动,或是有志全职服侍而遭遇父母(不论信或不信主)的反对,这无疑是特别挑战我们的时候。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原则性的建议:
无论何时,要尊主为大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当人间的权柄(不论来自父母还是别的)僭越他们的本分、要剥夺我们的信仰与良心自由时,就是我们要面对「是不是要背十字架跟随主」的挑战的时候。
我们的底线,是不能因这样那样的压力与引诱而放弃信仰。
忍受而不是反抗因这样的挑战而受的冤屈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彼前2:19)
比如父母若因误解我们的信仰,而剥夺对我们的物质支持,对我们没有好脸色,以言语攻击我们;这时我们既不应因为这些而屈服、放弃信仰,也不应反抗、以牙还牙,而是忍受这些「苦楚」,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
为逼迫我们的人(包括父母)祷告、祝福
耶稣基督(太5:44)和使徒保罗(罗12:14)都给我们这样的教导。
一方面,因为逼迫我们的人,与我们同样都是神所造的、有神的形象样式的人,与我们有相同的人格尊严,因此不应该咒诅他们。
另一方面,我们尤其要知道,父母的天性本是爱子女的,但他们因我们的信仰而逼迫我们的时候,这不是他们的本心,而是他们被仇敌(就是魔鬼)欺骗,让他们对我们的信仰产生敌意,所以他们才是更需要怜悯与恩典的人。
我们理当以祷告祈求主的灵光照他们,让他们得以认识和接受耶稣基督,在主里与我们合一,这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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