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与多党制是否融洽?是否矛盾?多党制是否是小资产阶级的“幻想”和“倒退”?对此革命者之间是争论不休的,不管是所谓“列宁支持多党制”也罢,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默许多党制”也好,人人都可以引经据典来论证自己的说法最合理。除此之外,也是对一党制论最不合理的,大概就是过去的主要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的是一党制或所谓的“一党执政多党合作”制度,而这些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发生了政权的变质,进而遭遇社会主义事业的严重失败与倒退。那么从过去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我们是否要进一步论证多党制与一党制的政治功能呢?显然是有必要的。
I. 一党制与多党制
一党制与多党制,从属于政党制度这么一个更大的概念内。而政党制度,就是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或状态(杨光斌,2011:202)。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通常是竞争式的,藉由固定周期的选举来组织、动员群众,进而实现政权轮替和一党或多党联盟的执政形式。而社会主义国家(从历史上看)采纳的是非竞争式政党制度,国家内往往存在一个组织极其庞大,政治力量极强的政党,或者以法律形式规定其存在的唯一合法性(如苏联),或者容许多党存在,但这些党只作为“卫星党”(satellite party)存在——参政议政,而非执政(如朝鲜和越南)。卫星党这一概念促使我们继续思考“政党”究竟为何。
政党(political party),按照传统定义是一个有一定组织和纪律,有自己的政治纲领,以夺取政权为其目的的政治组织。按照这个定义,从法律层面上被禁止参与争权的政党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政党,而只能像国际关系中的卫星国那样,对自己的“宗主国”产生不痛不痒的影响,况且有些国家的卫星党,甚至连一点痛痒都不敢施加给自己的“宗主”呢!完整的、合法的政党通过某种方式谋求获取政权,进而实现其政治纲领,而在多党制下,这种方式就是“选举”,是靠着依次执政来实现的。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认为资本主义的多党制实际上是资产阶级集团内部的内部斗争与分赃:
唯物主义的方法在这里就往往只得局限于把政治冲突归结于由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现有各社会阶级以及各阶级集团的利益的斗争,而把各个政党看做是这些阶级以及阶级集团的多少确切的政治表现(恩格斯,2014:4)。
这段话毫无疑问地指出了资产阶级的议会内各种政治派系倾轧的背后动机与原因,而从这段话的出处《1848年到1850年法兰西的阶级斗争》以及一百多年来各种历史事件,一直到最近的大陆与台湾的劳动法改革(台湾的劳基法改革过程中的,资本家的各种充满着丑态的表演,可以说促使台湾劳动者重新思考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也是给我国的“自由主义者”上了一课),都能看出这句话并没有过时。而从政党制度及政党本身,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继续深化。但另一方面,基于这个论调,一些人就指出:“无产阶级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那么无产阶级的党就绝不能分裂为几个党或几个派系,这是向资本主义的妥协!”我们先不考虑他们中是否有为工人官僚专制辩护的私心,单把他们想成是愿意为维护社会主义事业而提出自己意见的思想者,我们需要的是论证——“这样做能不能达成目的?”
II. 政党的政治作用
“能否达成目的”的背后是考量制度建设的功能,那么我们就需要从政党自身的属性来分析社会主义下的政党。政党的政治功能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目标制定 2)利益表达 3)动员和社会化功能 4)培养政治精英。第二条与第三条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反映了政党的一个核心作用:作为枢纽和部件,起到了连结政府和群众的作用。欧洲的政党(特别是传统的群众党)通过宣传和各种群众组织、群众活动(青少年的夏令营,成人学习班等)来向党员及外围人员灌输本政党的理念和纲领,而参与总统/总理竞选也是他们传播自身政治理念的平台——这些政党并不在乎自身是否能竞选成功(实际上可能性也不太大)——最重要的是借助竞选活动来尽可能地向更多人传播本党的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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