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会员,五十多岁,担任协会下面一个组的组长,野心极大,段位极高。怎么形容呢!一,手下十来个人,能让她归拢的,男的看她淌哈喇子;二,和领导处的,能让人感到她甘愿为组织付出,能力很强;三,打着协会旗号,四处流窜,广拉门派。然而,有一天,被人告了,告到协会一把手里去了。
告她的人是一家企业的工程师,说是她的羽毛球球友,她骗了人家三万多块钱,人家要了两年未果。所以,对这样一个欺诈的人,在这样一个光荣组织的小领导,必须给个说法。
剧情来了,针对此事,协会一把手坐不住了,打算翻她档案,却忽然发现,协会里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的家庭信息,或是曾经在哪个单位工作过,可以说来无影去无踪,于是派出一个会内的严会员去调查,结果没曾想,这个会员私下跟她挺铁那种,不仅调查出的结果她这事不算事,那个企业工程师跟她睡过,这钱定性不算诈骗,而且恐吓那工程师这种做法算是诽谤。她反去骚扰工程师,公然踹人家大门,她一下变成被人诬陷。我靠,来协会多年,谁都不知道其出处,本身就刻意不想让人知道她的信息,这人多么可怕。难道不是惯犯吗!
协会一把手一看不行,就劝退她当组长,别在影响协会形象,起初调查结果没出来,她也没争辩什么,后来调查结果出来,她闹了起来,要求恢复名誉。天天电话打给一把手,不管白天黑夜。
一把手恨极了那调查的严会员,也被女人策反,慨叹这女人本事,不胜其扰,没办法安排小组副职,但谁知她又能遥控组员架空组长,组长还要听她的。甚或还有组员打电话给一把手提议说,应该给女人安排进办公室工作,以表女人为协会贡献,以示证明其工作能力。
这哪里是一个光彩的文学会员,就是一破鞋走天下,一下又一下,得道很多年,弄惯瘾儿了,根本不在乎湿鞋不湿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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