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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

作者: 小力气的大婷婷 | 来源:发表于2018-02-17 09:14 被阅读105次

    前言 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

    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诚实地书写跑步,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


    1.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没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

    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说念头,无非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够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操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着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回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间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着意如此,毋宁说凭着直觉行事。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

    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

    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方能领会。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予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心领神会”的类型。


    2.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

    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

    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

    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

    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

    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秒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

    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咸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

    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任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今天觉得身体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寻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经采访过奥运会长跑选手濑古利彦,在他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当时我问道:“濑古君这样高水平的长跑选手,会不会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觉得烦啦、想待在家里睡觉这类情形呢?”濑古君正所谓怒目圆睁,然后用了类似“这人怎么问出这种傻问题来”的语气回答:“那还用问!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如今反思起来,我觉得这确是愚问。当时,我也明白。然而,还是想听到他亲口回答。即便膂力、运动量、动机皆有天壤之别,我还是很想知道清晨早早起床、系慢跑鞋鞋带时,他是否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濑古君的回答让我从心底感到松了口气。啊哈,大家果然都是一样的

    闲话休提。我就这样开始了跑步。三十三岁,是我当时的年龄,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且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为时已晚。


    3.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爱岛(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还有一个健康法是睡午觉。我午觉睡得可真不少。大体在午饭后,觉得有睡意袭来,便横躺于沙发上,就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约莫三十分钟便会猛地醒过来。醒来时,身体倦意全消,脑子非常清醒,即南欧人所谓“歇死它”(siesta)。

    体重也顺利地下降,脸庞愈加精悍起来。身体如此发生变化,是件好事儿。但比起年轻时代,变化更加费时耗力了。从前花一个半月就能做到的,现在得耗时三个月。运动的效率显而易见降低了。这本是无可奈何的事儿,只能顺其自然,仅凭手头现有的资源坚持下去。这正是人生的原则,况且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东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馆里,贴着一张招贴画,写着:“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令人生厌的事实,但终究是事实。身体乃是极为事务性的体系,只有耗时费日,断续地、具体地给它痛苦,它才会认识和理解这信息,才会主动地接纳给予它的运动量。我们再一点一点地将运动量的上限提高。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别让身体超负荷

    在马拉松比赛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来是第一次。之前,无论多么痛苦,我都不走,这是我的骄傲。马拉松是跑的比赛,而不是走的比赛。当时我甚至连走都勉勉强强。索性放弃比赛,坐进收容车里得了,这个念头几度掠过脑际。反正成绩已是糟糕透顶,不跑也不打紧。然而弃权我是怎么也不愿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坚持到终点

    失败的原因一目了然: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练习量不足,体重也没有完全降下来。四十二公里嘛,随便对付对付,怎么也可以跑下来呀!心里恐怕不知不觉生出了这种傲慢情绪。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年轻的时候,也许“随便对付对付”就能闯过全程马拉松这一难关。不必跟自己过不去一般拼命练习,单单凭借储存的体力,就能跑出蛮不错的成绩。遗憾的是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支付必需的代价,便只能品尝相应的苦果

    这种苦头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当时,我沉痛地想。这种寒冷彻骨的悲惨记忆,我不愿它再来。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

    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似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这,就是我生来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时隔许久重读这篇文章,我发现一个事实:二十多年已经逝去,我也跑过了几乎与年数相等的全程马拉松赛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后感受到的,与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现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马拉松,我大体都会经历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总觉得“这次没准儿会出好成绩呢”。过了三十五公里,体内的燃料便消耗殆尽,开始对各种事物大为光火。到了最后,则生出“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驶的汽车”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后少顷,曾经的痛苦、可悲的念头眨眼间忘得一干二净,还下定决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凭积累了多少经验,增添了几岁,还是一再重复相同的旧事。


    4. 2005年9月19日东京(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即便练习量有所下降,也不可中断练习两天以上,这是积累奔跑量时的基本规则。肌肉很像记忆力良好的动物,只要注意分阶段地增加负荷量,它就能自然地适应与承受。倘若一连几天都不给它负荷,肌肉便会自作主张:“哦,没必要那般努力了。啊呀,太好了。”遂自行将承受极限降低。肌肉也同有血有肉的动物一般无二,它也愿意过更为舒服的日子,不继续给它负荷,它便会心安理得地将记忆除去。想再度输入的话,必得从头开始,将同样的模式重复一遍。休息是必要的。然而,比赛迫在眼前的重要时期,要严肃地给肌肉下达最后通牒,将毫不含混的信息传达给它:“这可是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的!“当然不能让它超负荷,但一定得与它维持着绝不松懈的紧张关系。处理个中的勾心斗角,有经验的跑者自然得心应手。

    不管怎样,反正得坚持跑步。每日跑步对我来说好比生命线,不能说忙就抛开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儿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们。

    接受采访时,常有人提问:“对小说家来说,最为重要的资质是什么?”无须赘言,当然是才华。倘若毫无文学才华,无论何等热心与努力,恐怕也成不了小说家。说这是必要的资质,毋宁说是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燃料,再出色的汽车也无法开动。然而无论在何处,才华于质于量,都是主人难以驾驭的天分。有时我们心想,量颇有不足,最好再增加它一点,或是寻思,节约点儿使,每次只拿个一星点出来,好使得长久些。哪有这等好事!才华这东西,跟我们的一厢情愿毫不相干,它想喷发的时候便自管喷涌而出,想喷多少就喷多少,而一旦枯竭,则万事皆休。像舒伯特、莫扎特那样,或某类诗人和摇滚乐手那样,将丰润的才华在很短的时期内汹涌澎湃地使光用尽,然后戏剧性地逝去,化作一个美丽的传说,这样一种活法固然极具魅力,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却不具参考意义

    才华之外,如果再举小说家的重要资质,我将毫不犹豫地举出集中力来。这是将自己拥有的有限的才能汇集,尔后倾注于最为需要之处的能力。没有它,则不足以办成任何大事。有效地使用这种力量,就可弥补才华的不足与偏颇。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时。坐在书案前,将意识仅仅倾泻于正在写的东西里,其他什么都不考虑。我以为,哪怕拥有横溢的才华,哪怕脑子里充满了妙思,假使牙痛不已,那位作家恐怕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因为他的集中力受阻于剧烈的疼痛。

    继集中力之后,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够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啦”,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小说家——至少是有志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姑且把这些比作呼吸法。假使说集中力是屏住呼吸,耐力就是一面屏气,一面学会安静徐缓地呼吸。这两种呼吸法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难以长年累月地作为职业作家坚持写小说。得一面屏住呼吸,一面继续呼吸。

    值得庆幸的是,集中力和耐力与才能不同,可以通过训练于后天获得,可以不断提升其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自然就能掌握。这同前面写过的强化肌肉的做法十分相似。每天不间断地写作,集中意识去工作,这些非做不可——将这样的信息持续不断地传递给身体系统,让它牢牢地记住,再悄悄移动刻度,一点一点将极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让身体发觉。这跟每天坚持慢跑,强化肌肉,逐步打造出跑者的体型,乃是异曲同工。给它刺激,持续。再给它刺激,持续。这一过程当然需要耐心,不过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优秀的侦探小说家雷蒙特·钱德勒曾在私信中说过:“哪怕没有什么东西可写,我每天也肯定在书桌前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一人集中精力。”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完全能理解。钱德勒通过这么做,来提高职业作家必需的膂力,静静地提高士气。这样一种日常训练对他必不可缺。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

    才华横溢的作家可以下意识甚至无意识地进行这样的工作。尤其是年轻人,只需具备超出一定水平的才华,坚持写小说并非什么困难,形形色色的难关轻而易举便能闯将过去。年轻,就意味着浑身充满自然的活力。集中力和耐力,如若需要,它们会自己跑将过来。年轻而富有才华,就等于在背上长了一对翅膀。然而,这样的自在随着年纪渐长,渐次失去天然的优势和鲜活。曾经唾手可得的东西,超过一定年龄后,就不能轻易拿到了

    不是那般富于才华、徘徊在一般水平上下的作家,只能从年轻时起努力培养膂力。他们通过训练来培养集中力,增进耐力,无奈地拿这些资质做才华的“代用品”。如此这般好歹地“苦撑”之时,也可能邂逅潜藏于自己内部的才华。这世上的确存在才华永不枯竭、作品品质从不下降、真正才华横溢的巨人——尽管那般罕见。如何使用也不会枯涸的水脉,对文学来说实在是值得庆贺的好事。如果没有这些巨人,文学的历史肯定不是今天这个样子。拥有如此灼灼才华,足以自豪。具体地举出名字,则有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狄更斯……然而巨人毕竟是巨人,他们怎么说都是例外的、神话般的人世上大半的作家并非巨人,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只能各自想方设法努力,从不同的侧面弥补才华上的不足。否则,不可能持之以恒,写出多少有点价值的小说来。采用何种方法,从哪个方面来补足自己,则会成为每个作家的个性,成为其独特的妙味。

    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自然地,切身地,以及实务性地学到的。假使当初我改行做小说家的时候,没有痛下决心开始跑长跑,我的作品恐怕跟现在写出来的东西有很大的不同。究竟会如何不同呢?我可不知道。不过差异肯定存在。无论如何,从不间断地坚持跑步,令我满足

    世上时时有人嘲笑每日坚持跑步的人:“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我却以为,因为希冀长命百岁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怀着“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样是十年,与其稀里糊涂地活过,目的明确、生气勃勃地活当然令人远为满意。跑步无疑大有魅力:在个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让自己有效地燃烧——哪怕是一丁点儿,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质,也是活着(在我来说还有写作)一事的隐喻。

    将身体逼到极限固然重要,然而超过了极限,本利都会蚀光了。我的肌肉得花些时间才能开动。启动极其缓慢。一旦完成预热,开始工作,就能毫不费力、状态上佳地连续工作相当长时间。虽然我不懂专业方面的知识,但这种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质密切相连。莫非人的精神为肉体的特质左右么?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质对肉体起作用么?还是两者密切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只能说,恐怕人生来有着类似“综合性倾向”的东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逃离与摆脱。这种倾向可以进行调整,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把它称作“天性”(nature)

    每天坚持跑步以来,脉搏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说明为了适应长距离奔跑,身体自己在调整脉搏。假若脉搏本来就快,随着奔跑距离的增加而越发上升,心脏立刻便会超负荷。去美国的医院看病时,护士先为你提供类似预诊的服务,量脉搏时,她们总是说我:“哦,你是个跑者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长跑者的脉搏数都会趋同。手头上能有点东西,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能够这样思考问题,乃是年华渐去一事为数不多的好处。不论何处,跑长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也许什么都没想,却似乎聚精会神。天气如此炎热,居然还在跑步啊!不知不觉便生出钦佩,然而仔细一想,我其实也在做相同的事。


    5. 2005年10月3日马萨诸塞州剑桥(即便那时的我有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

    与之相比,我对败绩早已习以为常。这绝非自夸。人世间令我徒叹无奈的事情多如牛毛,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战胜的对手亦不计其数。然而她们恐怕还不曾体验这样的苦痛,当然,不必非得现在就体验。瞅着她们那荡来晃去摇曳不已、似乎有些洋洋自得的马尾辫子,以及修长而好斗的双腿,我不着边际地思考着诸如此类的事儿,并且保持自己的步调,优哉游哉地跑在沿河的道路上。

    我的人生之中也曾有过这等辉煌的日子么?是呀,或许有过那么几天。但即便那时我也有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恐怕也不曾像她们的那般摇来荡去。当时我的脚肯定也不像她们的那般坚强有力。这本是理所当然。任怎么说,她们可是名扬天下的哈佛大学的簇新的一年级学生啊!所以,虽然被她们从背后赶上超过,也不会萌生出懊恼之情来。她们自有其步调,自有其时间性。我则有着我的步调,我的时间性。这两者本是迥然相异的东西,我与她们相异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像村上君那样,每天过着健康的生活,难道不会有一日写不出小说来么?”不时有人说这种话。在外国,人家倒不大这么说我,而在日本,持这种意见的人似乎为数颇多。写小说本是不健康的行为,身为作家就应该远离功德世俗,过着不健全的生活,方能与俗世诀别,更为趋近某种具有艺术价值的、纯粹的东西——这样一种类似约定俗成的认识,根深蒂固地存于世间。似乎经年累月,才逐步创造出了这种“艺术家=不健康者、颓废者”的公式。

    写小说乃是不健康的营生这一主张,我基本表示赞同。当我们打算写小说,打算用文字去展现一个故事时,藏身于人性中的毒素一般的东西,便不容分说地渗出来,浮现于表面。作家或多或少都须与这毒素正面交锋,分明知道危险,却仍得手法巧妙地处理。倘若没有这毒素介于其中,就不能真正实践创造行为。我为下面这个比喻的奇拔预先表示歉意:这,或许同河豚身上有毒的部位最为鲜美甚是相似。怎么想,写作恐怕都不能说是“健康的营生”。所谓艺术行为,从其最初的缘起,就内含不健康的、反社会的要素。我主动承认这一点。唯其如此,作家(艺术家)之中才会有不少人,从实际生活的层面开始颓废,抑或缠裹着反社会的外衣。这完全可以理解。这样一种姿态,我决不会予以否定。

    然而我以为,如若希望将写小说作为一种职业持之以恒,我们必须打造出一个能与这种危险的毒素对抗的免疫体系。如此才能正确而高效地对抗毒性较强的毒素,换言之,才能建构较为宏伟的故事。打造这种自我免疫体系,并将其长期维持下去,必须拥有超乎寻常的能量,还须想方设法谋取这种能量。但除却我们的基础体力以外,何处能获取这种能量?我认为强化“基础体力”,乃是完成更为宏伟的创作不可或缺的准备,并且坚信这是值得一做的事情,至少做比不做好得多。而且——尽管这一见解平庸之至——正像人们常常说的那样,但凡值得一做的事情,自有值得去做甚至做过头的价值。

    如欲处理不健康的东西,人们就必须尽量健康。这就是我的命题。甚至说,连不健全的灵魂也需要健全的肉体。此说颇有些自相矛盾,却是我成为职业小说家以来的深切感受。健康与不健康的东西绝非冰火两极,亦非针锋相向。它们相互补充,某些情况下自然地包于彼此之中。盼望健康的人往往仅仅思考健康的事情,不健康的人则单单思考不健康的东西。这样一种偏颇,不会使人功成正果。

    如果可能,我很想避开这种“憔悴方式”。我心目中的文学,是更为自发、更为向心的东西。自然而积极的活力必不可缺。在我而言,写小说就是向险峻的高山挑战,是攀登悬崖峭壁,经过漫长而激烈的搏斗之后,终于踏上顶峰的营生——或是战胜自己,或是败给自己,二者必居其一。我始终牢记这种意象,来从事长篇小说的写作。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这就是身为小说家的我设定的目标。

    此言颇有些奇妙:在公众面前发言,同运用日语讲话相比,使用仍然不尽如人意的英语发言,却更为轻松。这大概因为,假如用日语作一场完整的发言,我会被这样一种感觉袭扰:自己仿佛被词语的大海吞噬,其中有着无限的选择、无限的可能。我作为一个文笔家,和日语的关系太过密切了,使用日语向人们讲话时,便会在那富饶的词语大海中张皇失措,沮丧不已。

    然而用外语去组构发言稿,语言赋予我的选择范围必是有限——我喜欢阅读英文书籍,却极不擅长英语会话,恰恰如此,我反能安闲自适地登台,心想:反正是外国话,有啥办法?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发现。准备起来自然很费时间。必须将长达三四十分钟的英语讲稿一字不漏地装进脑子里,然后去登坛演讲。逐行逐字地照本宣科,必无法将生动的情感传达给听众。得挑选易于听懂的词语,为了让听众身心轻松,还得加入一些笑料。要把我的人品与为人,巧妙地传达给对方;要让听众全神贯注地倾听我的发言,哪怕只是暂时地,也得让他们成为我的朋友。为此,我反反复复地练习演讲方法。诚然费时耗力,却会在其中发现某种感触,觉得自己在向新的东西挑战。


    6. 1996年6月23日北海道佐吕间湖(已经无人敲桌子,无人扔杯子了)

    而我只有过一次,从清晨一直跑到傍晚,跑完了一百公里的赛程。身体消耗当然十分剧烈。比赛后好一段时间,心里对跑步都产生了抗拒情绪,曾以为自己再也不干这种营生。然而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也许我好了疮疤忘了疼,有朝一日还会再度挑战超级马拉松。明天将运载着什么东西而来,不到明天,谁也不知道。独自跑完一百公里,究竟有何意义,我不得而知。然而,它虽不是日常之为,却不违为人之道,恐怕会将某种特别的认识带入你的意识,让你在对自身的看法中添进一些新意。你的人生光景可能会改变色调和形状,或多或少,或好或坏。我自己,就有这样的改变。

    “我不是人,是一架纯粹的机器,所以什么也无须感觉,唯有向前奔跑。”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我都不能走。这是原则。违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想跑完这场比赛就难上加难了。如此长时间地不停奔跑,不可能觉不到肉体上的苦楚。不过到了这个时候,疲劳已不是什么重大问题。也许这意味着疲劳作为一种常态,被身体自然而然地接纳了。曾一时沸沸扬扬的肌肉革命议会,似乎也灰心丧气,不再逐一倾诉不满。已经无人敲桌子,无人扔杯子了。它们将这疲劳作为历史的必然,作为革命的成果,默默无言地接受下来。

    自己处于这深刻的疲劳中,将这疲劳全盘容纳,还能扎扎实实地继续奔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高的愿望了。在这里,跑步几乎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仿佛先有了行为,然后附带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我跑,故我在。我觉得,所谓结束,不过是暂时告一段落,并无太大的意义。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

    我是我,又不是我。这是一种异常沉稳而寂静的心情。意识之类并非多么重要的东西。固然,我是一个小说家,在工作上,意识这东西自是十分重要。没有它,主体性的故事便无缘诞生。尽管如此,我还是禁不住感到:意识之类并非大不了的玩意儿。虽然无甚大不了,称不上自豪,还是有一种类似成就感的东西,偶然想起来似的涌上心头。这是一种个人的喜悦:“自己体内仍然有那种力量,能主动地迎击风险,并且战胜它!”这种安心感,也许比喜悦更为强烈

    超级马拉松带给我的种种东西之中,意义最重要的,却不在肉体上,而是在精神上。它带给我的,是某种精神上的虚脱之感。等我觉察到时,一种似乎称为“跑者蓝调”的东西,仿佛薄膜一般将我缠裹起来。就感触来说它并不是蓝色的,近乎白浊色。跑完了超级马拉松,我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对跑步持有自然的热情了。肉体的疲劳难以消除也是原因之一,不过绝非仅此。“我想跑步”这一意欲,在我心中不再像从前那般可以明确地找到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然而这是难以否定的事实。在我的心中发生了什么事件。平日慢跑的次数和距离都显著减少了。

    之后,我依然和从前一样,每年都跑一次全程马拉松。当然,以马马虎虎的态度不可能跑完全程马拉松。我还是相应地认真练习,相应地认真跑完比赛,说到底,这些仅仅停留于“相应”的层面。在我身体的核心,似乎盘踞着一种未尝见惯的东西。并非单单是跑步的意欲有所减退。在丧失了某种东西的同时,一种新的东西在身为跑者的我心中滋生出来。正是这样一种新旧交替的过程,给我带来了这未见惯的“跑者蓝调”。我心中滋生的新东西究竟是什么?我寻觅不到恰如其分的表达,不过,许是近乎“心灰意冷”的东西。说得夸张些,由于跑完了一百公里,我似乎一脚踏进了“稍稍不同的场所”。跑过七十五公里,疲劳感突然销声匿迹后,那段意识的空白之中,甚至存有某种哲学或宗教的妙趣。其中有强迫我内省的东西。也许是因为这个,我再也无法以从前那种不顾一切、单纯而积极的态度面对跑步了。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我只不过对跑步产生了些许厌倦。

    跑完超级马拉松,为我带来了极大的喜悦,也催生出相应的自信。我至今仍然认为,参加那项赛事是一件好事。然而它也留下似应称为“后遗症”的东西。此后很长时间,我迎来了长跑者的低迷期——尽管不曾有辉煌的过去,这依然是久久的低迷。跑全程马拉松的成绩每况愈下。练习也罢比赛也罢,虽然多少有些差距,也都变成同一件事形式性的反复,不再像从前那样让我心灵震撼了。我开始认为跑步并非人生的全部——这原本是理所当然的。亦即是说,半是主动地在自己与“跑步”间设置了少许距离,就如同对待失去初期那毫无道理的狂热的恋爱

    现在,我觉得好像从持续很久的“跑者蓝调”的烟霭中,渐渐解脱出来。尚未完全解脱,但是有了某种重新开始的苗头。早晨准备出去跑步而穿起慢跑鞋时,我可以感受它微弱的胎动。在我的周遭以及内部,空气的确开始流动。我愿意精心培育这小小的萌芽。为了不漏过一个响动、不错过一个场面、不迷失方向,我向着自己的身体集中精神。于是时隔许久,我再次怀着淳朴的心情,为了下一次全程马拉松每日积累奔跑距离

    前面也写过,职业性地写东西的人恐怕很多都是这样,我是一边写一边思索。不是将思索写成文字,而是一面写文字一面思索通过书写而思考,透过修改而深化思考。组排了多少文字也得不出结论,如何修改也抵达不了目的地,这样的事情当然也有。此刻便是如此。只能提出几个假说,只好说明几个疑问,再不就是将那疑问的构造同别的东西类比。

    归根结底,岁月周转一轮,周期完成一个循环。我内心有这样一种实感。作为日常行为,跑步中值得高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新归来了。已经连续四个多月,我扎扎实实地坚持跑步。这并不仅仅是机械性的重复,也不是规定的仪式,是身体自然地要求来到路上跑步,如同干渴的躯体要求水灵灵的新鲜水果一样。在十一月六日的纽约城市马拉松上,我究竟能跑出何种心情舒畅、令人满意的奔跑来,我愿意拭目以待。

    成绩不是问题。事到如今,任如何努力,也无法跑得跟从前一样。我愿意接受这一事实。很难说这令人愉快,不过这就是年龄的增长。我有自己的职责,时间也有它的职责,而且远比我这样的人更忠实、更精确地完成。自打时间这东西产生以来(究竟是什么时候啊),它片刻也不曾休息过,一直前行。躲过了夭折一劫的人,作为恩典,都被赋予实实在在地老去这一弥足珍贵的权利。肉体的衰减这一荣誉守候在前方,我们必须接受并习惯它。重要的不是同时间竞争。能胸怀何等的充足感跑完四十二公里,能何等地享受自身,这些,恐怕今后将有重大的意义。


    7. 2005年10月30日马萨诸塞州剑桥(纽约的秋日)

    平时总是独自一人默默地奔跑,体验一下这种环境会成为良好的刺激,还可以获得大致的感触,了解正式比赛时应当维持怎样的节奏来跑前半赛程。后半赛程将会如何,毋庸多言,只能船到桥头自然直了。

    想消除疲劳,休息是最好的办法。赛事临近时,情绪便会高涨,不知不觉便跑得过多。可是如果在下雨,“这下无法可想啦”,便会爽快地断念死心。这是好的一面。尽管没有像模像样地跑步,膝盖却诉起苦叫起痛来。人生中的麻烦大半皆是如此,这疼痛来得极其唐突、毫无先兆。十月十七日,早晨正要走下寓所的楼梯,右膝突如其来地发软。弯曲到某个角度,膝盖骨便申诉独特的疼痛。跟单单的疼痛不同,在某一处,感到不对劲儿,冷不防会使不上力气。这就是所谓的“膝盖颤抖”,日语叫作“膝盖笑”。不扶着栏杆,就下不了楼梯。

    日日以艰苦训练为伴的长跑者,膝盖常常是弱点。据说奔跑时每次脚着地,腿部都要承受三倍于体重的冲击。而这样的动作一天恐怕要重复近万次。虽然其间夹着跑鞋的软垫,在坚硬的混凝土地面和不妨说蛮横无理的冲击之间,膝盖始终默默无言地忍受着。平时几乎不去思考这些,但一想,不出问题似乎倒是咄咄怪事了。膝盖偶尔也想发发牢骚吧:“趾高气扬地跑步倒也罢了,可总得体谅体谅我呀。万一弄坏了,就无可替代呀。”上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膝盖的事,究竟是什么时候?这么一想,便觉得颇对不起膝盖。诚如所言,趾高也罢气扬也罢,候补要多少有多少,膝盖却是无可替代。只能同现下拥有的膝盖终生相伴,因此必须珍重之,善待之。坚持跑到终点,中途不停下来步行,再就是享受比赛。这三者,依照顺序,便是我的目标

    四周变得相当寒冷。满街堆着万圣节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洒满了五彩斑斓的落叶。晨跑时,手套已经成了必需品。我凝神注目,试着窥视身体内部,企图看清存在于彼的东西是什么形态。然而如同我们好似迷宫的意识,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迷宫,处处是黑暗,处处有死角,处处有着无言的启示,处处有两意性在等候着我们。我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教给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来。”本能告诉我的只有一句话:“想象!


    8. 2006年8月26日神奈川县海岸的某座城市(至死都是十八岁)

    车身上写着“18 Til Die”。这是借用了布莱恩·亚当斯的走红名曲《至死都是十八岁》的标题。当然是开玩笑。真想至死都是十八岁,只有在十八岁时死去。遇上这种可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次,人们就会汲取刻骨铭心的教训。要想实实在在地掌握什么,许多时候,肉体的疼痛必不可缺。打那以来,不管我骑车何等疲倦,睑始终都是上仰,前方路上的东西一个都不略过。这么做,当然要折磨我的肌肉。

    然而人生中,事情的发展不会那么尽遂人意。希求一个明快结论之类的时候,家门口响起的咚咚敲门声,往往来自手拿坏消息的送信人。我不说“总是如此”,然而经验之谈,坏消息远比好消息多。先如此顺畅地积累练习量再去参赛,一次也不曾有过。因而我心存期待(或说适度的确信),觉得也许能留下一个近年未见的好成绩。接下去,只需将积攒下来的筹码兑换成现金就行了。

    唯有一点,我可以怀着相当的自信作出断言:直至重新获得“好!这次跑得很好”的感触,今后我将依然毫不气馁、孜孜不倦地参加全程马拉松赛。只要身体允许,纵然已是老态龙钟,纵然周围的人频频忠告,“村上君,不要再跑了,已经上年纪了”,我还是会不以为意地继续跑步。哪怕成绩大幅下降,我也会朝着跑完全程马拉松这个目标,如同从前一样——有时还会超过从前——继续努力。是啊,不管别人说什么,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性格,就好似蝎子天生要螫人,蝉天生要死叮着树一般;又好比鲑鱼注定要回到它出生的河流,一对儿野鸭子注定要相互追求一样。

    并不是有个人跑来找我,劝诱我“你跑步吧”,我就沿着马路开始跑步。也没有什么人跑来找我,跟我说“你当小说家吧”,我就开始写小说。突然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写小说。又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在马路上跑步不拘什么,按照喜欢的方式做喜欢的事,我就是这样生活的。纵然受到别人阻止,遭到恶意非难,我都不曾改变。这样一个人,又能向谁索求什么呢?


    9. 2006年10月1日新潟县村上市(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诸位恐怕熟知,十六岁是一个让人极不省心的年龄:会在意琐细的小事,对自己的位置又无力客观地把握;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便莫名地扬扬自得,也容易产生自卑感。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形形色色的失误,该拾起来的拾起来,该抛弃掉的抛弃掉,才会有这样的认识:“缺点和缺陷,如果一一去数,势将没完没了。可是优点肯定也有一些。我们只能凭着手头现有的东西去面对世界。”赤身裸体站在镜子前,一一列举自己肉体上的缺点,这颇为悲惨的记忆依然留在我的心中。负债居多,进账却根本看不到,这就是我这个人可怜的资产。

    我告诫自己:别再胡思乱想啦。事已至此,唯有一心一意完成比赛。三个来小时什么也别想,只管游泳、只管骑车、只管跑步得了。那次铁人三项赛的失败难以忘怀。我一直盼望着有朝一日好好雪耻复仇。我属于比较执拗的性格。假如有什么事情未能做成,就会一直做到成功,否则便抛舍不下,心情也无法平静。为了改良泳姿,我跟随过几位游泳教练,可未能遇到令我满意的人。世间游得好的大有人在,能巧妙地传授游法的人却不多见。这是我的真实感受。

    就这样,一对一的泳姿改造开始了。话虽如此,并不是将我的游法全面否定,在一无所有的焦土上重起炉灶。我以为,与从一张白纸的状态开始,教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相比,改造一个有了一定游泳能力的人的泳姿,对教师来说难度更高。舍弃业已掌握的不规范泳姿,绝非易事。因此她并不是强行地全面改造我的泳姿,而是费时费日地一处处为我修正身体细微的运动方式。这也许和练习架子鼓很相似。一连几天只练习低音大鼓的演奏,一连几天光作钹的训练,又一连好几天只练锣……单调而无聊。然而当它们成为一体,就出现了完美的节奏。为了达到那一步,就得执拗地、严格地、坚忍不拔地,将一个个螺丝钉依次拧紧。当然得费时耗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付出时间乃是最好的捷径。就这样,着手改造一年半之后,我能以远为漂亮的、费力较少的泳姿游长距离了。

    通过呼吸过度一事,我认识到:“我自以为属于厚颜无耻的一类,出乎意料,还蛮神经质的嘛。”出发前居然那般激昂,我自己都毫无察觉。不过,我的确是紧张了,跟寻常人一模一样。不论到了多大年龄,只要人还活着,对自己就会有新的发现。不论赤身裸体地在镜子前站立多长时间,都不可能映出人的内面来。

    在肉体上是痛苦的,在精神上,令人沮丧的局面有时也会出现。不过“痛苦”对于这一运动,乃是前提条件般的东西。不伴随着痛苦,还有谁来挑战铁人三项赛和全程马拉松这种费时耗力的运动呢?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才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我现在认识到: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含于行为之中的流动性的东西

    冷眼望去或俯瞰下去,这样的人生可能无常而无益,或者效率极低。那也无可如何。就算这是往底上漏了个小孔的旧锅子倒水般的虚妄行径,起码曾经努力过的事实会留存下来。不管有无效能,是否好看,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东西,几乎都是肉眼无法看见,然而用心灵可以感受到的而且,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通过效率甚低的营生方才获得。即便这是虚妄的行为,也绝不是愚蠢的行为。我如此认为,作为实在感受,作为经验法则。勇敢地面对眼前的难题,全力以赴,逐一解决将意识集中于迈出去的每一步,同时,还要以尽可能长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尽可能远地去眺望风景。我毕竟是一个长跑者。

    成绩也好,名次也好,外观也好,别人如何评论也好,都不过次要的问题。对于我这样的跑者,第一重要的是用双脚实实在在地跑过一个个终点,让自己无怨无悔:应当尽的力我都尽了,应当忍耐的我都忍耐了。从那些失败和喜悦之中,具体地——如何琐细都没关系——不断汲取教训。并且投入时间投入年月,逐一地累积这样的比赛,最终到达一个自己完全接受的境界,抑或无限相近的所在。嗯,这个表达恐怕更为贴切。

    假如有我的墓志铭,而且上面的文字可以自己选择,我愿意它是这么写的
      
    村上春树
    作家(兼跑者)
    1949—20XX
    他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后记 在世界各地的路上

    尽管不是太长的书,从动笔到完成,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而写完后又仔仔细细地着手修改。我出过几本旅行记和随笔集,但如这般围绕一个主题,从正面书写自己,几乎从未有过。更需要细心地斟词酌句。我不愿意就自己谈得太多,但该谈的地方如果不诚实地谈,则特地写这本书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个中微妙的平衡与兼顾,不搁置一段时间后重读几次,便很难体味到。

    就这样,寒冷的季节便跑马拉松,夏季里便参加铁人三项赛,这逐渐地形成了我的生活循环。坚持体育运动,“调整、增强体力,以写好小说”才是第一目的,假如因为比赛和练习而削减了写东西的时间,那便是本末倒置,要感到为难了。就这般,在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里,日日都坚持跑步,各色各样的思绪从心底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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