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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胡搅蛮缠”之后的复盘反省

一次“胡搅蛮缠”之后的复盘反省

作者: 深加思考 | 来源:发表于2017-04-08 21:49 被阅读487次
    题图来自网络

    有不少朋友参加了我之前在公众号推送的“阅读理解测试”投票,遗憾的是这个问卷平台体验不是很好,先是投票时直接显示了统计票数;后来找到功能开关将其关闭后,又发现投票后也无法看到统计票数;平台还自作主张加了一个抽奖,让人以为我是在发广告……

    那我平白无故地,为什么要发起这个投票呢?既然打扰了大家,就得给各位一个交代:

    一、起因

    4月6日晚上,干国祥老师发表了一篇文章:「我的教育观:游戏的本质与滥用」(以下简称「文一」)。

    干老师是实干教育家,是我非常敬重的人。读过我的「2016年终总结」的朋友知道,我爱人自2011年便加入了他创立的新教育(现南明教育)团队,而我也于今年决定加入南明,成为一名老师。对干老师的文字,我总是只能拜读之后拜服。

    然而,我在读到「文一」第二节中关于电子游戏的论述时,产生了一些疑惑。在对此作进一步的交流中,我和干老师之间产生了一些误会和摩擦,于是才有了接下来的“争执”。

    为避免先入为主,先将引起纠纷的段落贴在下面:

    若要打个类比,只能用毒品海洛因。

    人类的大脑能够在特定刺激下产生多巴胺,多巴胺就是你感到幸福、快乐的化学根源。但它是一种生物机制,往往需要你在获得了有利于生命发展的成就后,才会奖赏你——为了获得这种快乐,你就会不断地挑战自我。

    现在海洛因来了,它不需要你任何努力,直接就产生了相当于多巴胺的作用——幸福感。

    而且麻烦的是,有了这种便利的刺激后,原来你通过挑战获得快乐的系统被摧毁了,一句话,除了海洛因们,你不再能够让自己快乐了!

    电子游戏的本质是相近的。本来,为了鼓励人类去冒险和挑战,大脑进化出了奖励的机制。现在,电子游戏的研究者直接研究人脑在游戏中的快感,而不再需要现实生活中的冒险和挑战——无论是草原上,还是学习场所中的。

    任何生活中的冒险,学习上的挑战,其实都有外在的“目标”,快感只是外在的奖励机制。

    但在电子游戏中,快感就是目的本身,游戏者没有其它任务。也就是说,没有一种现实生活是针对人类的快感体验而设计的,但电子游戏就是这样设计的。

    *(加粗强调均照搬原文,未改一字) *

    二、误会

    我当时的疑惑在于,干老师在「文一」中通过描述海洛因使人不需要任何努力就能产生快感的过程,并将随后说电子游戏与之本质相近(后来又说机制相似),又说电子游戏的研究者直接研究在游戏中让人脑产生快感……综合起来,我解读出这样一个观点:

    「观点一」干老师认为,玩游戏和吸毒一样,不需要冒险和挑战就能获得快感。

    作为一个骨灰级游戏玩家,我深知游戏吸引玩家的核心就是冒险和挑战,并就此话题写过两篇文章「游戏和人生」「孩子沉迷游戏怎么办?」。因此我当然不赞同这样的观点,于是先后在朋友圈和简书平台上抛出了质疑。干老师很快分别给出了回应,说我是误读,并在简书平台上解释其本意:

    典型属于误读。快乐必然来自冒险和挑战,但电子游戏的冒险和挑战,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冒险和挑战,它是电子场景中的替代品。

    后来冷静下来复盘,发现干老师的这篇回复已经清晰地说明了他的观点,解决了我的疑惑。然而由于我用简书较少,看到这篇回复的时间相当晚。而在此之前,我先在朋友圈看到了干老师指出我两个误读的地方:

    1、你核心的误读在于不能区分“任务为目的的奖励”和“奖励为目的的任务”
    2、你误读的是以为我不知道游戏刺激人吸引人的原理而瞎编

    而在我当时看来,干老师指出的这两点都和我的提问没有关系,有一种被人强扣帽子的感觉。以我要强不服软的个性,自然是要讨个说法。

    三、冲突

    4月7日早上,干老师将我们在朋友圈前期的交流整理出来,在简书发文「关于《电影电视·电子游戏·智能手机》的一处争鸣」(以下简称「文二」)。

    就在这篇文章发布之前,我还觉得自己应该是误读,干老师不会持有这么荒唐的观点。当时我持有的观点是:

    「观点二」干老师在「文一」中使用类比不当,会让对电子游戏不熟悉的读者(特别是教师和家长)产生误解,给电子游戏留下妖魔化的印象。

    然而干老师这篇文章把我彻底弄湖涂了,既然说我是在误读,但文末又把我的“误读”加粗强调一遍,说明这不是误读,本意既如此……

    事后复盘时,我也看到干老师重发引用的「文一」内容中,已然指明了电子游戏中的冒险和挑战客观存在。但当时已经头脑发热,没能认真审视。

    随后干老师又在朋友圈指出,只有我进行了这样的误读

    然而我觉得干老师在「文一」中的暗示非常明显,很容易诱导读者产生这样的结论。我认为:

    「观点三」如果有相当数量的读者不能从文字中理解本意,而是曲解的话,那就不能怪读者误读,而应该改进文字的表述方式。

    看到干老师这么认真将这次讨论定性为“争鸣”,我觉得自己也得认真一点。于是,就有了之前邀请各位参与的阅读理解调查(以下简称「调查」)。

    调查的选项有三个,分别是:

    1、我的“误读”
    2、干老师所释本意
    3、以上都不对

    这次投票截止到4月7日晚23点,一共收到 171 份问卷,最终数据如下:

    Paste_Image.png

    结果显示,在三个选项中选择了和我一样的“误读”者占比更高。也就是说,会对干老师「文一」产生误读的,并非只是我一个人。

    干老师估计是被我搞烦了,表示我阅读力太弱,无法和我对话,并表示不愿意和我继续争论。而我自认为阅读能力就算不归于上等,也至少应在中等;也自认为明白“争论”和“讨论”之间的区别;得到这样的评价自然是不服气。

    事实上,当时我已全然沉浸在“自卫”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又因为忽略了简书平台上第一条也是唯一一条正面回应,总觉得干老师在逃避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加之有「调查」数据在手,自认为站在真理一方,于是一再“纠缠”追问……

    四、定论

    4月7日晚上,干老师再次发文「我的教育观:游戏的本质与滥用」(以下简称「文三」)。

    读毕「文三」后,我才认同干老师对游戏的理解深度真的远胜于我,再次拜服。此时情绪已经平复下来,开始重新复盘所有的讨论,看看是不是自己真的误读了文章。

    结果发现,干老师在「文一」中的第一篇回复就已澄清事实,因此我的「观点一」明显不成立。然而当时的自己却忽略了,后面的不断追问,就像拿着手机找手机一样可笑。干老师不肯就同样的问题回复我两次,也无可厚非。

    事实上,我所犯的乃是更初级的误读——断章取义。因为就在我从「文一」里截取的片段之前,干老师就有一段文字来说明游戏是通过冒险和挑战获取快感的:

    如何吸引?答案是:越过现实体验,直接刺激人类进化之初的快感体验。也就是说,让游戏者通过游戏,品尝到过去类人猿时代、部落时代形成的冒险、成功所带来的快感。

    正如干老师指出的那样,我不知边际和节制,火药味十足地穷追猛打,虽然用词客气,实则颇为不敬。干老师将我的追问定义为“纠缠不清”,十分贴切。由于我的不当行为,给干老师带来了不少困扰,浪费了他的时间和精力,特在此向干老师致歉,并已删除部分激进言论。

    不过,我继续持有「观点二」「观点三」。即干老师在「文一」中的类比不当,诱导读者产生“电子游戏=电子毒品,必须远离”的结论。在「调查」中,近半数的读者解读出这样的激进看法,数倍于后来干老师所释较温和的原意。

    另外,我对干老师在「文三」中继续拿游戏和毒品类比,认为游戏使人成瘾的机制和毒品非常相似这一点,仍然非常不赞同。容我择机再撰一文来表。

    五、反省

    经过事后复盘,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些非常明显的错误。为提醒自己,也为启发他人,特总结如下:

    1、想当然地将自己解读出的观点,作为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

    显然,这是一厢情愿的“稻草人谬误”

    我在「未来我们该学什么语言?」一文中,曾阐述过由于作者和读者的认知结构差异,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必然发生损失和误解。但是我却没有践行自己提出的理念,应该在反驳之前先行确认,这是不是对方的观点。在矛盾激化后,我才想到求证这一点,然而为时已晚。

    2、允许自己误读,却不容别人误读自己

    干老师指出我所“误读”的两点,确实是最容易被误读的两种方式。虽然这不是我的本意,是对我的意思的一种“误读”,却也不是对我的冒犯。而我却认为干老师在自以为是的进行说教,并对此产生了抵触情绪,实属不该。

    我应该接受别人对自己的误读。因为交流甚少的两个人,仅凭只言片语就第一时间理解对方的意图的概率并不高。只有通过多次沟通确认,才能相对准确并完整地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

    我不应该过分在意对别人给出的负面评价,急于证明自己。干老师后来对我使用的负面词汇,也都是对我的误读(当然不排除也有情绪因素影响)。在“自卫”情绪的作用下,我主动偏离了讨论的主线,将一次“争鸣”生生演变成了“争执”,真是贻笑大方。

    3、发表言论不分场合,不考虑他人感受

    在公开平台发表言论时,需要考虑对作者及其他读者的影响,应避免使用强硬的态度。简书是公开的场合,在作者的文章下直接质问,在外人看来与踢场无异,作者自然会产生不快。读者碰到情绪感十足的文字,也会影响阅读体验。

    发表激烈言论时,尽量选用影响面小一些的平台。朋友圈是较私密的场合,读者都是双方共同的朋友,因此可以适当随意一些,用词也无需特别考究。即便一时出言无状,由于大家对彼此的脾性都有所了解,不至于伤了和气,影响面也非常有限。

    在认识作者的情况下,私聊沟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一开始选择和干老师私聊,也许误会根本不会发生,也就没有后来这么多事了。

    后话

    人跌倒了一次,就得想想为什么,下次怎么预防。只要能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使自身得到成长,那么就不算真正的失败。只有没有从中得到成长的失败,才是真正的失败。

    在有了这次经历之后,我将会:

    • 在审视别人的观点时更加谨慎:当存在异议时先求证,再进行反驳;
    • 客观地面对自身的缺点和不足:遭受他人的批评时,先反省自身的问题,而不是本能地进行还击;
    • 努力改正自己说话不顾及他人感受的陋习:发言注意场合,避免不良影响;
    • ……

    干老师在我一整天的胡搅蛮缠之下,仍然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忍让和包容。在此对干老师表示诚挚的敬意以及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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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杨成华:你的公众号下的调查得出的结论跟你自己的想法接近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且自己也承认了误读。
        原作者的重点不在论证电子游戏跟毒品的相似性,而只是个举例说明,让读者能够快速明白文章要表达的意思。虽然在你看来这两个机制根本就不同,但是一旦带上感情色彩去讨论问题,就很容易先入为主,进而引发争执。
        即使电子游戏被妖魔化了那么多年,不也活得好好的?
        深加思考:@杨成华 问题就在于这个相似性是什么。是都能让人成瘾?还是都能让人获取快感?又或是都能让人丧失现实生活中的乐趣?
      • 六月之城:难道你没有发现其实游戏的种类已经多到和客观现实一一对应了嘛,还有金钱在游戏中的作用,太复杂了。觉得目前并没有哪本书能讲透的
        深加思考:@5abe50d343ef 游戏生活化,生活游戏化,这是大趋势。
      • 方凯_71c2:每个理论都或许是对的。 就像是游戏, 有的人会沉迷, 有的人能在关键的人生时刻选择更重要的事情突然就戒了。 关键不是理论对错。 而是人的接受能力
      • 一点灯:游戏和毒品一样,快感是目的。
        而现实中的任务和学习一样,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快感只是额外的奖励。
        深加思考:游戏也有不断递进演变的任务和目标,玩家需要十分努力可能还需要点运气才能达成并获取快感。这和毒品不需要任何努力纯粹获取快感截然不同。

        达成目标自然产生快感,这两者是联为一体的。你可以追求快感去完成目标,也可以追求目标去收获快感,到底选择哪个是由主观决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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