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大花
如果说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那爱呢?遗忘呢?
自牧央见到江之白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他是她侵骨的慢毒,不痛不痒却又摧心剖肝。
牧央喜欢江之白,彼时,牧央十六岁。哪种喜欢呢?三分欢喜七分敬畏的喜欢。江白是牧央的先生。牧央的记忆里,学堂里的江白永远是落落大方的,除却诵书时,他言语不多,时而目光攸远,仿若隔世,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牧央曾以学生的名义请教过江之白,“自君来日,余方觉不负来此人间,君似鸿宇,若集天地之书墨,未敢窥君心。夷尤之久,遂向君请教,世人为何喜欲狂?”时至今日,牧央依然记得那时的江先生说:“既然我们向死而生,为什么不能活的快乐些?”说着,江之白攸而一笑,走出了教室。仅仅是一瞬间的动作,被牧央记了一辈子,一个人的时候,牧央会小心翼翼的反复读这句话,既不敢声张读,又不忍声音太小,就好比女人涂心爱的腮红,不敢涂太重让自己巧拙成媒婆,又不想轻扫一下达不到期望的效果。那时的牧央永远不会想到这是此生她和先生唯一的交集。
后来,上课的时候,有个穿旗袍的红唇女人来找过江之白,牧央记得,那女人白透了,仿佛剥了皮的青萝卜,又像是被水煮过的白面团。她盘着发,散发出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冲动。那女人站在窗外什么也没说,江之白就笑了,放下课本,踱步走出去。江之白俯下身,女人在江之白耳边低喃了几句,就回了。剩下的半节课,江之白都是笑着的。牧央觉得,女人真好看。
再后来,江之白就不教书了,何去何从无处得知,更没有告别,就这么凭空消失了罢。有的人说,先生随女人去了南方,女人是先生从寻花觅柳地赎回来的。也有人说,女人病了,先生去陪了。如何,江之白是不可能再出现了。牧央在学堂里总是踟蹰呆滞,幻想着,也试图遗忘着。
关于牧央的后半生,也鲜为人知。
牧央无形之中,活成了那个女人的模样。她钟爱旗袍,永远涂着大红唇,盘起发髻,骨子里透露出一股冷淡,一副超凡脱俗的模样。她去了南方,结交过许多先生,追随过些许人,唯独没有结婚。
某一年,小村庄的院落里,牧央呆坐着,望着天空南来北往成群的大雁,是时候了。余晖的充盈下,她依稀听到门外的孩童说,“真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老太太呐。”牧央痴痴地笑了。
牧央什么时候离开这个村庄的,无人知晓。只是有人看到院落里遗留在凳子上的旗袍,墙上有用粉笔描了一遍又一遍的“江之白”,断定牧央离开了村庄,连同她一起离去的,还有那只叫做三瓜的流浪狗。对人们来说,牧央只是这个村庄的掠影,甚至,有人还觉得,她的大红唇与她斑驳的脸以及这个古老的村庄格格不入。
若干年后,刻有江之白名字的墓茔旁多了一个凸起的土丘,没人知道这是一座新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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