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蛋炒饭,非常喜欢吃,以至于我和阿柒在一起住之后三天两头都会吃上她炒的蛋炒饭。
阿柒特别擅长做蛋炒饭,我每次都喜欢在一旁看她做,美其名曰帮她打下手。
每次看着阿柒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沿着碗边从鸡蛋的一角熟练敲碎,然后把鸡蛋壳顺手丢进厨房垃圾桶里。
熟练地从盐罐里拿起勺子舀起些许盐搅拌均匀调味,然后单手拿碗,拿起筷子快速而轻盈沿着碗边将鸡蛋液搅拌成通体柔黄。
接着起火放油,倒下鸡蛋液,快速翻炒,再拿起一开始就已经从冰箱取出的剩饭加入一起再次翻炒。
最后起锅时再均匀撒上葱花,关火盛出。
这时一盘子热气腾腾的蛋炒饭便出现在餐桌上。
鸡蛋液很均匀的包裹住了每一粒米饭,鸡蛋的颜色很匀称,没有过嫩或者过老的情况出现,使得整碗米饭显现出一种诱人的金色。
每次阿柒做的蛋炒饭我都能吃个精光,以至于阿柒有时候开玩笑说,因为我,她都快成蛋炒饭大厨了。
上一次吃阿柒蛋炒饭是什么时候呢?
嗯……大概是半年前。
那时候我们彼此刚毕业出来工作,比起在学校期间的生活,每天的上班工作与生活琐事带来的压力让人更加压抑。
每天早出晚归,一直忙着上班加班,两个人常常没怎么好好出去玩,日积月累的堆起了许多矛盾,以至于成了后来分手的原因。
阿柒走的那天在临出门前曾问过我,以后,没有我给你做蛋炒饭,你可怎么习惯?
我笑着说,没关系,我已经学会做蛋炒饭了。
她听了之后点点头,拿起外套穿上,拉着密码箱推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后来我才发现,即使我记得她做蛋炒饭的每一步,我也做不出她蛋炒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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