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006
我和他是高中同学,他读书时和现在一样,嘴上不饶人,但心肠很好,一直很照顾我。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们当时都不太成熟,为一点小事就绝交了。他去英国读书,好多年我们都没再联系。同学会上提到他,有人说无意中拨错号码,打他以前的手机号他居然通了,才知道这些年F一直留着原来的号码。
“在国外不是很不方便吗?”大家都很费解,最后统一得出结论,大神的行为模式不是我等凡人能会意的。
没过多久他生日,我鼓足勇气给他发了条短信,抱着手机看了一晚,他没回。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发来回复,很疏离很客套的两个字:“谢谢。”
后来他回国,我带着一身孤勇来北京找他,我们和好,决定在一起。
有一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他以前用的那部诺基亚N97,打开,通话记录和短信都删得干干净净,只有短信草稿箱还有东西,我点进去,里面存了几十条草稿。
今天在Asda碰到一个女生很像你。
Paul出了新专辑,听歌的时候感觉你就坐在我旁边。
长沙降温了,你记得加衣服。
我原谅你了,给我打个电话好不好。……
最后一条是:我好想你。
时间是他生日。
如果说现在的社会最不缺的就是速食爱情的话,乔小姐和F先生的爱情真的算是慢食爱情了,两个人从16岁的相遇到26岁的在一起。中间经历了十年友情到爱情的奔跑,喜欢F先生的那句话: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我的文笔不好,所以我决定要去多读书。但是每当自己下定决心要做什么。总是也因为自己的原因做不成。
我想好好的去爱一个人。但是似乎连老天爷都觉得我不适合谈恋爱,失败是必然,痛也是必然。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我喜欢的人,所以还是让我去喜欢这个世界吧,总不至于太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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