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多读书,没事多跑步

作者: 警营网风 | 来源:发表于2018-11-21 20:35 被阅读24次

          有空多读书,没事多跑步

                                          文、图/网风

    这一回,昆山龙哥终于“声施于天下”,只可惜,血流的虽多,命丧的虽惨,不但没搏到赞誉,连同情都没搏到,正当盛年的他惨死在自己的刀下,死后还要遭人耻笑和憎恨,这对享年36岁的他来说,真是做人最大的悲哀。

    好人也会犯错,也会坐牢,但频繁地坐牢,还频繁地炫耀坐牢的人一定不是好人。我猜想昆山龙哥应该没读过《史记》之《游侠列传》,《史记》对游侠的定义是:“说话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决断,已经答应的必定实现,以示诚实,肯于牺牲生命,去救助别人的危难。”而龙哥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凶暴残忍之徒。据说他曾获得过见义勇为个人的称号,由此推断,他活着的时候应该做过“游侠梦”,但就他活着时所呈现的品行,绝对配不上给游侠郭解提袜穿鞋。

    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我一直梦想成为一介儒生,但始终不能抵达这个境地,尚在努力追求的我在现实的生活中已经被不少人冠上了“迂腐”的别称。的确,在这个谈理想自己都觉得矫情的时代,只知低头赶路不知抬头看天更容易掉进人为的“坑中”,世故之中故事多呢!虽如此,我还是对韩非子此言多有不快,但又十分羨慕敬仰韩非的才能,曾经还为韩非子遭李斯暗算客死于秦国而忿忿不平,后来又转念一想,所幸自己无才无能,果然是“树大招风”,躲得过明枪,谁又能躲得过暗箭?

    初看网传视频,甚是同情“反杀男”的一忍再忍。所幸剧情迅速反转,所幸“功夫再高,也怕砍刀”,那刀估计是神刀,迅捷地抓住洗白自己的机会,迅速改过自新,真是配合,真是解气!

    《游侠列传》中说:“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应该是最危急的困境了。《游侠列传》中还说:“何必去区别仁义与否?谁对我(们)有利可图,我就说谁是有道德的人”。看着网传视频前半部分昆山龙哥一再挑衅的嚣张跋扈,我为“反杀男”的生命安全紧张得手心都捏出了汗,愤怒使我瞬间热血沸腾,这还了得!待到昆山龙哥跑向自己的宝马车时,我真担心龙哥钻进车内开车乱撞,更担心龙哥再从车内拿出刀或是枪来,好在这些担心都没发生,砍得痛快!

    今天才得知视频之后还有视频,昆山龙哥抱头鼠窜,从宝马车窜向绿化带,但最终没有逃脱被砍死的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上帝让谁死亡必先让其疯狂;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幸甚至哉!幸甚至哉!

    时间过去了三天,当我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舆论的大火却熊熊燃烧起来,冷静之后,我觉得我该出手一下,弱水三千我有一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去年末代司考我考了不足300分,所以考试结束后,我对繁多的法律解释充满了憎恨,同时也充满了理解,法治思维不是一般人都能够达到的。法律的确很复杂,正义也足够简单。但法律与正义的联姻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长久地相处也需要不断地磨合。我们是不能实行判例法的,人口众多,再小的事情乘上人口的总数都是天大的大事。依照传统的礼仪,按说死者为大,龙哥已经西去,哪怕从道德的角度说,他也得到了报应。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是时候该冷静下来考虑如何“善后”了,一些浅见,与君分享:

    一、尊重事实,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制的基本精神。舆论已经高度关注,相信那些专业的法官会充分考虑舆情,在扫黑除恶风暴正浓的今天,一切肯定都会在“阳光下”进行,罪与罚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本着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我们还是要一如既往地尊重成文法,判例法是要不得的,中国当下的“聪明人”太多,等待“钻空子”的人排着长队呢!在已经形成的人情至上的今天,在近些年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的“聪明人”,我们可以在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参与短暂的“集体咆哮”,但不易过度持久狂欢,法律更讲究“尺度”,标准从古至今都是一个难以把握又必须穷尽一切力图把握的东西,道德的标准也有变与不变的部分,相较与道德,我们不必抗拒法律的冰冷。

    二、尊重生命,让人间充满温情;

    游侠之所以出现,多起源于社会出现了太多的显失公平。当法治来到了今天,法律对于生命的保护已经得到了史前最严厉的体现。龙哥的死也不是一点积极的意义没有,至少唤起了更广泛的民众对法治的关注,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也促使更多人清醒地认识到尚存在社会现实。纹着凶残、开着宝马的龙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龙哥死后,龙哥或是纹身或是穿着奇装异服的党徒竟然恬不知耻的在微信朋友圈内歌颂龙哥之道义无穷,这实在令人气愤!放眼望去,这个时代谁在暴富?无外乎一部分官员、骗子、投机者、黑心者……而龙哥的悲哀所在正是由于他免费为“暴富者”代言,这一回,他用生命成全了自己的生前的梦想,想来龙哥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能量,但在这个链条上,他真真切切地起了推动社会风气的坠落,显现于龙哥和他的一帮党徒们的公然横行,龙哥虽然西去,但却也是也脱不了干系,期待有关部门能从公然歌颂龙哥的跟班或是朋友查起,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仁义不失,道德质朴,生命才会相互尊重,社会才能有一个安全、温情的环境。《史记》中还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由是观之,确非虚言。事实和真相需要挖掘,我也不愿因言惹祸,哪些在“山高皇帝远”之处痴迷于玩弄点小权术、以堂而皇之之的理由满足私欲的“”肉食者”对社会的危害并不低于龙哥,即便是在当下,还少吗?也罢,就此打住。

    三、尊重秩序,让传统文化得到普及和继承。

    据说,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拥有文化有四条标准,那就是:是否热拥有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据此可以判断龙哥的确一点文化都没有,果真是“德不配位,必遇灾星”。

    一直以来,运动和读书都人间的美事,这是智者的共识。从龙哥事件看,运动和读书虽是人间美事,但需要长久地坚持。书读的多了,文化能融入血脉,懂得以退为进,懂得谦让和隐忍,懂得保持灵魂的高贵,不纠缠遇到的烂事烂人。龙哥这样人大抵是不会喜欢也没时间读书,这次没能迅速地逃脱,应该跟他后期的锻炼运动没有持继跟进有关,人有了名气、财富或是权力,膨胀是必然,但真正的高手会很快进行反省并退回原处。龙哥这一回或许是低估了人被逼急后的勇气,也或许他头脑中是羞于存在“逃避”这个词的,人生真是大意不得呵!

    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在我看来取决于龙哥死亡的过程和地点,是在宝马车旁?还是在另外的地方?如若龙哥失去了驾车撞人和到车中取刀或是取枪的可能,并且已经被砍得失去了反抗的可能,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骑电动车男子的生命安全的威胁已经消除了呢?如果致命伤发生在龙哥逃离宝马车前,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骑电瓶车男子仍在正当防卫?是不是后续的防卫过当不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最大范围内最大多数人的权益,在这一点上,曾参与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的我相较于普通百姓更能理解为什么不能随意打伤、打残或打死哪怕是持刀持械的小偷,当然这又要分出许多种情形来。罪与罚中间还有许多环节,比如从重或是从轻,比如减轻还是免予处罚。正当防卫不能凭舆情产生。如果遂了與论的愿,那下一次因维护正义拿刀与不道德的人发生争执被反杀怎么判?

    《史记》之《太史公在自序》说:“凡人之所生者神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我理解就是有空多读书无事多跑步,读书可以养神,跑步可以养形,神形兼俱时,即使打不过,还能跑不过对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任何时候,小命都是最最紧要的事情。

    2018.8.31以记

    文章皆原创,转载请注明!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有空多读书,没事多跑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xcdhq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