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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61.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作者: 尘世书童 | 来源:发表于2017-07-02 12:22 被阅读32次

    今天学习产权保护的第三个原则:不可转让原则。
    根据这种原则,政府对财产的保护做了三重的干预:
    1.确权;
    2.当遇到侵权行为的时候,由第三方来决定侵权行为的赔偿方式;
    3.产权所有者本身也无权转让他自己的产权。
    这种产权保护方式也很常见,比方说一个人当他神智不清的时候,他所签的协议就无效;一个没有到法定年龄的人,哪怕是他自愿成为童工,这个劳动合同也不合法;很多国家也禁止卖淫,不管是男人女人,卖淫都是违法的。
    虽然说身体是属于个人的,也受到政府保护,但是个人无权出让他的身体,无权出租他的身体给别人。当然,器官的买卖在大多数国家里面也都是非法。
    政府之所以要禁止交易,通过不可转让原则来保护产权,它也有多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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