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在里面的文学价值观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文以气为主”,即把一个人的个性才能,精神气质的“气”同作品风格紧密联系。文中就举了建安七子的例子,写出他们文章各有的风格和他们固有的个性相关。还把写文章类比为学音乐,形式可以学,但是不能达到效果,强调了才性气质,创作风格的独特性。
另一个价值观就是“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把文章上升到了治国,名垂千古的高度。他在文中写,一个人的生命和富贵安乐都是有尽头的,但是文章的功业是无尽的,他不借助史官和钱财就能自发的流传后世,使人名垂千古。曹丕从这里就第一次肯定重视了“文”的作用,肯定了“文”的独立性,而不是作为载“道”的附庸而存在。
曹丕在讨论这两个论点的问题基础上还引出了其他问题,
比如他第一次提出了“文体说”,把文体分为四类,即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并总结了他们各自不同的风格特质,相对应“雅”“理”“实”“丽”,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大多数人都有所偏好,所以只擅长其中一两种,只有通才才能全部擅长。
另外他还在文中讨论到了文学批评问题,
比如开头就指出了“文人相轻”的现象,后来又指出了两种错误的批评态度:
1.“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即重视前人,看轻当代人,只听名声,不问实际。这一种批评倾向是继承了秦汉以来的思想。
2.“暗于自见,谓己为贤”,和“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即只看到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认为自己贤能,轻视别人。这是曹丕自己总结出来的观点,这个与他对作家才性气质与作品风格的思考紧密相关。
参考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读本》陈洪 南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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