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而企业负责人更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在“安全生产法”和各级政府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条例中与明确规定。那么作为企业负责人又是指哪些人,以及他们需要怎么做?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他们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那么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又有哪些职责呢?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果说以上是企业负责人的履职规定,那么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应该有什么样的职责呢?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我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监,对照《安全生产法》条款要求逐一确认,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但需要将我们履职记录、照片等做好梳理,以便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
安全无小事,我们务必按照国家的、省市的、区级的各级管理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意义达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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