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生平读过的书也屈指可数。如果硬要说文学有那么一点点功底,真的是为工作所迫。“三毛”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高中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学也讨论过,而我是最近才喜欢看,显然已经过了炙热期。随着岁月的沉淀,我想我慢慢地读懂了她。也许多年后会埋葬这不羁的性格,至少现在是我所向往追求的。
我并不觉得三毛的文采有多好,她自己也说过喜欢写真实的事。并且她的经历让也她有话可说。我想她为大家所喜欢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她不浮华的真实,她的真性情。嫌“陈平”这个名字复杂,她改名三毛,因为一张照片,她去了撒哈拉,她是第一个亲身经历大漠生活并记录成册的华人作家,无意掀起了流浪文学的热潮。
都说写作来源于生活。三毛没有读过很多书,但她是一个人勇敢浪漫的人,写作和旅行是她第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离开父母,只为寻找独立的思想,去过西班牙,撒哈拉,中南美,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写过亲情,爱情,歌词,剧本,任何她想写的东西。她是一个人简单随性的人,不喜欢复杂的事,没有数字观念,不为金钱写作,想写的时候可以不分昼夜,不想写的时候可以停笔十年。她是一个乐观的人,可以将沙漠的原本枯燥艰苦的生活写得那样有滋有味,幽默风趣。她是一个风流却又痴情的人,换过多个男朋友后安心做荷西的妻子,将两人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为丈夫放弃写作。她说过:“如果荷西还活着,我会从写作的世界消失”。只因荷西爱她,爱得执着,爱的深沉。虽然荷西去世了,三毛说他们的爱情不会停止。如果非要用一个故事来形容,我必须说他们就是现实版的人鬼情未了。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我爱她,爱她的真实,爱她的勇敢,爱她的随性,爱她的爱情,爱她的一切。
与其说我爱她,不如说我羡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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