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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兵篇第四章(原第六十九章)

《道德经》兵篇第四章(原第六十九章)

作者: 李明热情似火 | 来源:发表于2018-12-01 23:43 被阅读5次

    第三十一章

    秉道而行  进退自如

    (原第69章)

    用兵有言;

    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注解】

    1、不敢为主,而为客:意为不要主动进攻,进犯敌人,而是等待时机,或者设计让对方先动手,自己处于貌似被动的位置。动之前,不让敌人看清自己在哪里;对方一动,就会让对方感到无处不在。

    2、不敢进寸,而退尺: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进。不懂后退、一味前行是没有好结果的。

    3、行无行:行军却没有行阵。引指让对方没有动兵的理由和机会。

    4、攘无臂: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

    5、扔无敌: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一样,指生不出敌意。扔,就,靠近。

    6、执无兵: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及兵器可执。兵,兵器。

    7、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此句引申的成语为“哀兵必胜”。哀兵,指活不下去的兵,打胜了可能会争取一些机会,或者挣一条命回来,因此会使出全身的力量来打仗,堪称“死士”,其斗志是无可比比拟的。

    【释义】

    兵法说:我不主动进攻别人,而是像客人一样获得他人尊重;不主动抢夺他人利益,而是在行动中为他人留有余地。让对方没有动兵的理由和机会,让对方拳无着力处,放眼无人为敌,无被威胁而无用兵机会。大祸在于轻敌,轻敌则背道而行,所以两兵交战,得人心者胜。

    【释意】

    兵的最高境界是心中无敌。一方面是自己强大,让别人不敢动手;一方面是自己仁爱,让别人找不到行动的理由。在古代,用兵讲究师出有名,因为用兵和祭祀是国之大事,要获得上天的帮助,就要找到出兵之名,所以才说“不敢为主”。在老子看来,作为出兵方,只有两种情况下用兵才是符合“道”;一是别人欺负到自己身上、得寸进尺;二是对方的民众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强烈要求我放出兵。这两点是真正的师出有名。而作为被出兵方,要做到让对方“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全民不愿意与我方为敌。这样,这场战争就可以轻易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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