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语萃 183
中国民族对“讲礼”很拿手,对“讲理”却不在行。
“礼”在古典解释里,虽然也有“理”的意味,但是两者你东我西,愈分愈远。“礼”变成人与人“交接会通之道”,变成仪规,变成俗套,甚至变成虚情假意。在这种方向的演变下,“礼”在许多点上,就跟“理”发生冲突。冲突的原因在“礼”是讲谁大谁小的;“理”却是讲谁对谁错的。讲谁大谁小,就没有是非可言,一切都是听凭摆布,一切都和稀泥,这就叫“礼之用,和为贵”。
在“礼之用,和为贵”路线上发展的民族,一切都要“以礼自防”。除非特立独行之士,谁也不敢“无礼”。晋朝阮籍的嫂子回娘家,要出发了,阮籍来送行。照中国礼法,小叔子是跟嫂子不打交道的,“叔”字的本义是“俶”字,古书里说:“叔,俶也,见嫂俶然却退也。”就是说,“叔”乃是“一见大嫂就向后转”的意思。礼法这种规定,阮籍就不以为然,他给嫂子送行,别人说闲话,他白眼一翻,骂道:“礼岂为我设邪?”(礼是给你们凡夫俗子订的,难道是为我订的吗?”)
在阮籍眼中,给嫂子送行才是真正的礼貌,才是真正的合礼合理,“礼”在合理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否则,就是无理。
在到处“讲礼”的传统中,中国民族的“讲理”训练很薄弱,最有代表性的是孟夫子。孟夫子证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他完全不想想,如果主张人性恶的人出来,也宣称“人性之恶也,犹水之就下也。”他凭什么说水只为他的理论流,不为别人的理论流。
在中国式的“讲理”中,最多孟夫子这种“理不直而气壮”的角色,用这种态度讲谁对谁错,没有真理,只有无理取闹。这种人不适合讲理,而适合打架,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这才真叫“礼尚往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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