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承不承认,如今在我国各地农村,“以租代征”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不少地方政府打着“以租代征好处多”的幌子将村民的农用地转为了建设用地,严重违背了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农民的自身权益。今天中师律师就让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的具体形式有哪些,以及对农民有哪些危害?
什么是“以租代征”?是否合法?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
“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的规定,属于土地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常见的6种形式: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后会对农民有什么危害?
1、耕地上建厂对土地损害严重,恢复困难。
农田租出去后,工厂建厂会产生大量污水、会直接渗入地下,对农田会造成永久损害。
大家的土地即便拿回来了,但是由于前期进行了非农业建设,对现有的耕地肥力、质量以及周边环境多少都产生了一些影响;作为农民,还要经过长时间的休耕,帮助土壤恢复肥力。
2、如果遇到政府严查会导致毁约,损失只能是农民自己承担。
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要求恢复耕地,损失往往是由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导致农民朋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租金给的少,租地不如种地收益高,容易产生纠纷,还不受法律保护。
这几年,农村种地的各项税种都取消了,农民耕地基本无负担;而且,为了鼓励农民耕好地,国家还发放耕地补贴;再加上农民自己种地的每年庄稼收成,其实际收益要远高于租出去。而当农民要求提高租金时,一般企业不会提高,甚至有些租金都难于要回。
4、假借签字私自征地,维权会很困难。
一些不良企业工厂与政府里的个别人员相互勾结,拿着农民同意租地的协议,谎称农民同意征地,并私自办下土地征用手续,这可能会成为失地农民,维权也无处说。
2017年开始,国家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国家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土地被套住了。
5、“以租代征”的承包地村集体不予确权。
由于承包地“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土地已经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样的地,村集体不会帮农民进行确权
第一:担心上面发现,自己惹麻烦,毕竟涉及法律;
第二:农民拿了出租土地的钱,村集体也同意了,签了合同,怕上面发现问题,将土地强制收回,企业搬离,影响当地整体经济发展。
中师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以上所有土地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推行都绕不开村、县、乡的干部,所以一旦落进他们的套路,只能等着吃亏。如果村里其他人家里的土地进行了确权,但你家没有,估计就是这个问题。一张合同,一份协议,一签至少20年,大家最好还是睁大眼睛看清楚,做出理性判断,不要上当受骗。虽然大家可以对他们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仲裁,但是长路漫漫,作为农民,你又有多少时间、金钱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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