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离于他性,唯从自性生,
故从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有为法非是离于其他法的体性而唯从自体性生起,因此诸有为法从自性、他性、自他二俱之中,其生决定非有。
通过以上的观察,应知诸法非有自性成立的生。任何一个有为法,比如花瓶,它不可能由自体独立产生,必须依靠泥土、陶匠等众多因缘聚合,才能成就。瓶等既非从自性生,那么从他性生,也不会成立,一者瓶本身若不成立,那观待自体而成立的他法,也就不会真实存在;二者他法本身也不会实有体性,不能真实成立是瓶子的他体法,比如说做瓶子的泥土,也是依靠众多的微尘聚合而成,众因缘无有一个有自性。他法本身尚不成实,因而不可能自性生起瓶等诸法。瓶等有为法于实义中既非自生,也非他生,那么自他俱合,也不会存在生,而诸法无有自性的生,其本体也就相应无有少分自性的存在。此理于前已有叙述,但角度有所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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