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z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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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空有上界的数集,必有上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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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空有下界的数集,必有下确界
概念补充:
[x]:
x的整数部分
(x):x的小数部分
:
整数集
:
实数集
:
自然数集
:
对于任意的,对于每一个
:
存在,可以找到
:
元素属于某个集合
:
元素不属于某个集合
:
集合的包含关系
上界: 集合![]()
![]()
,
非空,
![]()
![]()
![]()
,
![]()
![]()
![]()
,
![]()
![]()
,称
是
的一个上界
上确界: 设是
上界的集合,则
没有最大数,但
必定有最小数,记为
=
,称为
的上确界(supremum)。另一种定义形式,若
是
的上界,对于
为
的上确界。
证:对于集合
属于
,
有上界,则
必有上确界(确界存在定理,下确界类似)
我们知
,
=[
]+(
)(
由整数部分和其小数部分组成)
记=[
],
=(
)
说明:
-
如果是有限小数,则在其后面补上一列
,使其成为无限小数
-
=
(,由
=
)
Start:
- 取集合
,记
中整数部分最大值为
={
的整数部分为
}
有,则
- 取集合
,记
中小数第一位最大值为
={
的第一位小数为
}
有,则
- 取集合
,记
中小数第二位最大值为
={
的第二位小数为
}
有,则
…… - 取集合
,记
中小数第
位最大值为
={
的第
位小数为
}
有,则
进行下去……
有
取=
()
则所取即为
上确界。
证:
为
上确界
1):证为
上界,即
2):证为
上确界,即
证 1):
对于,则
或者
- [1]对于
则 - [2]对于
有,则
由[1]、[2] 证毕1)
证 2):
当取定时,有
取
则
即
由上证毕2)
End;
综上,上确界存在定理得证。(下确界同法)
之所以确界存在定理又称之为实数系连续性定理:
若实数系不连续,则在数轴上会有一段间隙,有间隙即存在长度,有长度即存在
,使得
,间隙左侧数集没有上确界,间隙右侧数集没有下确界,与确界存在定理矛盾,即实数系是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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