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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跨出网吧的时候,感觉晨间刺眼的阳光耀得双目生疼,风刮过之后,微微有些冷。我步伐慢了些,于是便紧跑了几步,想要赶上李鸿志和王敏慧的节奏。过马路的那一刻,我刚迈出一只脚,猛然间,一辆自行车从我脚面子上轧了过去,也许,是熬夜的缘故吧,我的痛感神经麻木了。片刻之后,才又感到些许的疼痛。我懊恼的抬起头,望了望远去的自行车,那辆车的后坐上骑跨着一个小小孩,小孩怀里抱着一个特大号的书包,骑车的父亲嘴里碎碎嘟囔着,“又起晚了,上学又要迟到了,我说过多少次了?”“让你穿衣服快点,干事利落点,就是不听,拿大人的话当耳旁风,........”,车子愈走愈远,孩子小小的身影渐渐模糊,我好像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童年,弱小的身躯哪里禁得住沉甸甸的书包那厚重的一压,更是负担不起大人望子成龙般的殷殷嘱托,心里的压力像大山一样沉重,厌学的种子在那一刻早已种下了,只是没有适合发芽生长的空间。
肚肠里一阵阵的饥饿感让我的思绪回归,于是我便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说道,“吃饭去吧,食堂里这个点应该还在卖早餐,”
“嗯,”“呃,正好我也饿了,”他俩表示同意。
食堂离宿舍区并不远,位于教学楼的南面,是一座上下三层的阶梯式宏伟建筑。早餐在第一层售卖,第二层是午餐与晚餐,第三层是大席面,主要负责宴请贵宾与婚丧嫁娶。早餐区一般说来,人并不多,当然菜量很少,以汤为主;二楼的午餐时间就是人满为患了,有的时候会被挤在楼梯上,上天不得,下地不能,很是别扭,所以我们仨很少去食堂吃午餐。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三个懒虫在别人午饭的时间正窝在宿舍床上呼呼大睡,以弥补熬夜上网的困乏。至于晚饭么,我们习惯去校外吃,练练地摊,或者找个小店涮顿火锅。当然,通常情况下是李臭美请客,谁叫他是土豪富二代呢。
我找了个挨近打饭区的位置坐下,王敏慧刚才还是耷拉着个眼皮,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进了食堂似乎精神焕发了,主动要求为我俩打饭。其实,我们很明白,他是为了去见见“甜汤西施”。
他兴奋的嚷嚷着,“你俩坐着就行,我来,”“吃什么?”“一碗玉米羹,”“随便,胡辣汤和肉夹馍吧。”我俩各自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只见,王二愣三步并两步直奔“甜汤西施”而去,大嘴叉子咧到了耳朵根,笑得像个二傻子。口里含含糊糊地说,“来碗玉米羹,”
那个清清秀秀的女孩子,便舀起一勺“玉米羹”来,白皙的脸颊下甜甜一笑,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柔柔的问了声,“是一碗吗?好的。”
“呃,呃”王敏慧犹豫了几秒,又说道,“再来一碗吧,”
“好,同学请拿好,”王二愣直直的盯着女孩,女孩子浅浅一笑,一双并不对称的酒窝又显现出来,恰好印证了非对称美学的原理。
这甜美的笑容似乎像闪电一样击中了王二愣,他又有点犯傻了,整个身体都有些僵硬,动作很迟钝。当他接过来两碗汤,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一只手在空中停留了片刻,结果,悲催了。整整一碗“玉米羹”呼啦一下扣到了自己身上,衬衫一下变得黏糊糊的,“切格瓦拉”有幸尝到了玉米羹的味道,这多亏得王敏慧所赐。
“呵呵,”甜汤西施抿嘴一笑,递过来一块干净的抹布,“同学,擦擦吧,”
“不,不,不用了,”“嘿嘿,”王二愣傻乎乎的回答她。
当他回到我们座位的时候,我和李鸿志早已笑得直不起腰来。王敏慧这家伙倒也不害臊,他有他的办法,直接把衬衫脱下来,露出强壮的身板,引得周围人纷纷回头观望。
我禁不住望了望,正在忙碌之中的清秀女孩,她确实很美。心想,如果能有这样一位女友,还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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