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喜欢的歌/文:香葚姑娘
‖前言‖
细细想来,那种一眼之缘便能令我念念不忘、再见如故心底泛暖的感觉,似乎数年都不曾有过了。
毫无否认过往的意思哦,我说的是一眼之缘便能让我喜欢的。
真好。在我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动心的年纪,还能偶遇一个让我倾心的少年。哪怕不可能有任何故事发生,也令我如此愉悦。
他的歌声,真的特别美。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那个约莫二十来平的小小咖啡馆,微光。但那不是我第一次去那里喝咖啡。
第一次去喝咖啡,遇见的是那只肥猫。一年之后去看肥猫,听说她走失了。第三次再去,便遇见他,「喜欢的歌」先生。
那晚,我和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散步谈心,一路上聊了那几年的工作,同事,我逝去的爱情,对当下的犹疑,还有对未来生活砥柱的担忧。临走前,他说宝宝马上就要到来了,要做爸爸,有点小激动小欣慰,又不知所措。
突然有一种伤感过往的情绪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想起微姐朋友圈近来说过,店里增加了弹唱小哥,每晚都有表演。
去听听音乐,或许能轻松点,我想。
像往常一样,手扶斑驳的旁门跨上巴士,选门口后面的木纹条桌,放下背包,给手机插上电源。去吧台要了一杯热抹茶拿铁。旁边坐有两桌客人,微姐自己的伙伴占了靠近吧台的前两桌。
我喜欢这辆不会开走的巴士。
隐于一片绿色,晨起或者日落时分,有零碎的阳光穿过风中树叶,躲躲闪闪地浅吻着巴士。
靠窗,靠背椅,和上次不同的留言册躺在木纹桌上。轻柔江风,摇晃的灯火,波光圈圈褪去又复来。客船的发动机声,夹着偶有的几声亮嗓,从窗口爬进来。
像一个忍尽奚落也毫不哀怨,依然静默等着至爱夫君回心转意的文艺女郎。
如果能在这里碰到心上人,多半会白头偕老吧。因为Ta懂得付出时间在这里享受一方清净。
从旁边的书柜里随意找出一本《解忧杂货店》,回到座位,习惯性地抓起手机,欲翻朋友圈。
歌声从背后的吧台前飘过来。低沉,悠扬,未急未缓,声音里透着青年的沧桑。真好听。
我侧过身去,他们三四人坐成一团,吉他的旋律,窃窃的和音,笑盈盈,交头接耳。我迫不及待从他们错落的肢体中,寻找执话筒的手。
一对似喜还愁的眼眸,跃过他面前背向我坐那个人的肩膀,与我相撞。
他跟着音乐的节拍偏了偏头,我看到他完整的面部轮廓。盖额齐眉的干净头发,不用修饰的一对无瑕剑眉,立挺的小鼻,很有安全感的双唇,勾勒成一张虽年少却识得烟火、既帅气又常被伤感触碰的清新脸庞。
我猜,男孩一定学会了抽烟,但并不怎么碰那玩意儿。所以,他应该有一口很洁白整齐的牙齿。
手机迟钝地从我无力的手中滑落桌面,我的视线再也不肯错过话筒后面的那一脸安静。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拉入到耳朵,和眼睛。
穿过三五米的视线长度,我亲眼看见,有某些不如意的成长之痛,乱如麻的故去之情,和一片梦想触手可及的阳光,在每一次合眼高歌与凝望灯光的眼神之间,自然流露。
没有记住他唱着哪一首歌,独独记住了那个声音。
再糟糕的心情,再多想掉下泪来的委屈,都会在那个声音回荡里消失殆尽。总有他赋予那首歌的些些画面,挤掉你来此之前充斥着内心的焦虑不安。
男孩,你应该不足24岁吧?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唱出这样叩人心弦又迷醉的音。
于是,我@微姐:可以点歌吗?我想听阿喆的《爱很简单》。
——好啊,我问问他。微姐说。
几分钟后,男孩唱了我想听的《爱很简单》。
好激动呢,当时当刻。我不自主地投去感谢的眼神,与你对望,期待你收到。又仿佛听到窃语说“人家看上你了”,所以不敢那样肆无忌惮地去注视你唱歌时的动人深情。
那晚回家路上,淡淡地暗自窃喜,我又多了一个可以常去巴士的理由。
我要再去听你唱歌,想再听你唱《爱很简单》,听你唱很多,很多歌。
前几天,应初中同学之邀聚餐时,大家讨论饭后活动。我跟她们提到巴士咖啡,她们纷纷表示看了我上次的微稿《宜昌最美巴士,有诗,音乐和远方》后,就一直吵着要去看看,总没有机会。
——那正好啊!我想再去呢,今儿带你们一起。喝咖啡,看书,聊天,听歌。
——好啊,好啊!
我就是想去听他唱歌,看他歌唱。
不确定男孩会不会在那里,也许有别的演唱活动,也许休息。
吧台点单的时候,随意扫视一圈,没有看到男孩。
心想,今天果然不在么。
坐下来以后,去找那个唱歌的人。噢,还好。男孩在。正唱着什么歌。
我们22点到达,客人坐满了桌。微姐只好让最大的木桌客人让给我们,那是她朋友,被挤到了书柜的过道角落。
最大的木桌与吧台之间,隔着车尾与车头的距离。男孩在吧台前歌唱,我坐在车尾遥望,细听。没有听歌词,只是听他唱歌时,从他喉咙里跑出来的万语千言。
不管你是悠悠地弹唱着『斑马斑马』,热情奔放地高歌着『知足』,还是婉转忧郁地诉说着『好久不见』,温情细腻地演唱着『爱很简单』……那都是我喜欢的样子。
实不相瞒,这次回来以后,我更加确信,他是值得我以这样的文字来记录内心的小歌王。一种莫名难言的欢喜在心间停留了两三天,尚不曾消减。
我觉得能把歌唱到如此动人心扉,看起来又那么冷静乖甜的一个男孩,一定有着不急功近利、不贪图安逸、不精于算计,和不沉迷乱世的好性情。
写稿前,翻看他照片的时候意外发现,原来他竟然跟江左梅郎有八九分神似呢。原谅我说句猜测的话,胡歌还不定有他会唱歌呢。
趁他现在还没有响誉全球,赶紧多听听他唱歌吧。也许过不了几年,他也像胡歌一样成长为荧幕红人,可就再没那么好约了呢。
作为一个过了三十岁、自以为无人再会波动我心跳的大龄单身,我深深地感到忏悔。
忏悔如今这样的歌声唤醒了我沉睡的喜欢,忏悔一个也许小我十岁的帅小孩竟然让我以这样的方式大胆告白。
没有沙哑的枯嗓,不动用虚情假意的情感伪装,一样唱出撕裂的缅怀眷恋,唱出不移的坚定勇敢。
我看见他生日时候对妈妈说感谢,也知道他和他的伙伴们淋雨湿身还是很认真地赴外演出,他当下挥洒自如的歌路是用多少次彻夜难眠和苦恼冷落交换得来,明白他也有唱歌以外的孤独和难过。
男孩屈指可数的朋友圈更新里,鲜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生活轨迹招摇过市。没有任何途径再向我传递关于他的讯息,希望我所看见、听见、心灵感受到的那个他,便是现世生活中最坦诚的歌者。
男孩,你是那么谦卑善良,那么凝聚光芒,那么不同凡响。我都知道。
倘若再过些日子,三年五年,八年十年,你的歌声传遍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甚至唱往世界某些音乐国度,请一定要记得,曾有一个长你十岁的姑娘,希望自己可以年轻十岁去追你噢!
简单说,如果有朝一日,你红极中国甚至全世界,请记得我是对你毫无八卦之嫌又一见倾心的粉丝哦。当然,你得坚持做一名好歌者,一个好人。
还有,我给你起了特有的名字: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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