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周彬教授,也是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
最近,中国教育学刊发表了他一篇文章《“集团化办学”就是为了办好教育集团吗?》,引发了我的思考。
他认为集团化办学是一个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的过程。加盟校加盟教育集团的目的不仅仅是接受核心校的领导,而是期待有机会和有能力成为未来的核心校。
对加盟校来讲,也需要借助集团化办学的机会,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组织架构、决策机制、制度体系和文化系统,不足之处可以暂时以“委托管理”等形式依托教育集团来运行,但要为相应的依托事项做好未来独立的储备工作,当所有的依托项目都能够成功地脱离教育集团时,加盟校自己的自主办学能力才能够支撑其自主办学实践,能够从而顺畅地进入“后集团化办学时代”,此时加盟教育集团的目的才能得到全面而又真实的实现。
周校长认为,如果集团化办学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加盟校的办学能力,那就必须保有他们自主办学决策和自主办学思考的机会,让他们在自主决策过程中提高对复杂情境的应对能力,在自主思考过程中提高学校教育的洞察规划能力,甚至形成属于松散成员校的独特品牌。
与教学的“扶、引、放”是不是一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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