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严厉地要孩子改变他们所珍视的信仰和价值观的时候,当青少年感到自己的基本人权被父母否认的时候,这些父母被孩子开除了。
当家庭冲突涉及根深蒂固的价值观,信仰及个人品味问题时,不适合第三法。
“只要我的价值观没有以任何切实具体的方式影响到你我觉得我有权保留我的价值观。”
如果父母固执地介入,通常会使亲子关系恶化。
孩子反抗的是成年人强迫他们按照自己的是非观念行动。
父母们因此丧失了对孩子的影响力。
比如,涉及头发,纹身,着装,不做功课……
涉及年轻人人权的问题是没有谈判,妥协或解决的可能。人类的天性,就是在自由受到威胁时为自由而战。
孩子享有公民权利,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她自己的生活,父母并不是“拥有”孩子。允许孩子自由地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
父母可以通过在生活中恪守自己的价值观来向孩子传授他们的价值观。
你不可能通过权威和权力强迫另外一个健全的人接受我们的价值观,那样只会遭到更加激烈的反抗,顽强的捍卫自己的信仰,权力很少能控制他人的思想,想法和信念。
父母可以作为咨询顾问,分享,提供意见,提出建议,分享他们的想法,经验和智慧
但不要超过一次!
是否接受的决定权留给孩子。避免强行推销。
最有价值的工具是积极倾听。
父母所能做的只是通过以身作则来希望影响孩子,做一个高效能的咨询顾问,并与孩子建立一种“疗愈性”的关系。
如果孩子一心想做,父母只能接受。
这是为人父母需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可以尽所能,然后期待最好的结果,但从长期来看,你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可能还是不够好。最终,你也会请求:主啊,请赐予我……平静,以接受我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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