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应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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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速则不达,写作之初夯实基础,不要急于求成,追求日更或者多少万字。每天500字,一个月写20天,也就是一万字,一万字是很大的容量,如果走心的话。
夯实,是学会如何走心,怎么才能掏出不一样的的东西。这样一年十万字很不少了,余华也就写这么多,而且十万字多半是在几个月内完成,不太可能年头写到年尾。激情来了,两个月三个月连续写成。村上春树也是如此。李洱最近这本应物兄,十三年,也即是说一年五万字吧,不过这本书写得不太好,从他自己来说是很划算,十三年拿了茅盾奖。
走心,即发现,没有发现的不是走心。处于当时的看,那种西风古道瘦马,读起来是不是也觉得很惊奇呢?李清照的绿肥红瘦,也是不寻常的,在当时。现在我们似乎觉得理所当然,这是因为潜移默化,审美积淀出来的,当时都是作者的发现,创造,也可称为灵感。
高一点点,就超出百万人。但要高出一点点,就需要长期的修炼打磨。一般人看不出好坏,只看热闹,分不清楚。他们不知道细微差别,意味着什么。
我也常说的,顶级的和一流的,差别也是细微的。差别在哪里呢?哲学底蕴。
一流的和二流的差别,是可以看得出来的,差别在哪里呢?审美。
这些都是一点一滴提高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每一次写,都要比上一次好。要求自己写得比上次好,而不是重复。
比如我们去个公园,不要再倒老陈货。我们朝那有阴影的地方看一看,不用观察,多看看。某个时候,它泛起来浮上来,就有意味了。
夜里朝黑暗的天空看一看,这都是修炼。回家的路上,走一条没走过的路。散步,朝荒凉的地方拐个弯,都是修炼。
任何人,活了几十年都不缺经验,缺的是体验。去不同的地方,是召唤一种场景。那些地方,就有语言发生。如果有一句话出现,它就应和了你的心。这和我们静坐沉浸,浮现语言是一个道理。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去一些不寻常的寂静的地方,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再说一个。有一天我去一个公共场所,当然不是杜拉斯的酒店,我看到一个女人大笑,那不是个欢乐的场所。我当时就想,没心没肺的人对生活也是一种安慰啊。
就是这些不寻常的东西,成为文学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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