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阳府所有捕快都被周沐撒了出去,城里城外地去追查懂绳技的男人和瘸腿的男人,好不容易从恶灵行凶的恐惧中解脱出来的禹阳人再次陷入了慌乱之中,生怕出门被官府拦下盘问,只好低头遛着墙边儿走,可越是这样,越是显得做贼心虚,越是会被捕快们盘问,禹阳百姓叫苦不迭。
叶离出门的时候也被捕快们拦住,幸亏有一位捕快曾在叶家马队做事,识得叶离的身份,简单询问几句就放她和方境离开,走出去好几步还能听到身后说话的声音。
“这就是叶家家主?”
“已经是前代家主了,如今的家主是叶栋。”
“听说她和亲弟弟有私情,还生了个女儿,是不是真的?”
“豪门私隐我们哪里知道,不过总不至于是空穴来风吧。”
“姐姐变妻子的事只话本里才有。”
“高门大院,总是腌臜丑恶。”
“……”
方境不无担忧地偷偷瞥着叶离,见她面色如常,才悄悄吁了口气。这几日叶离一直在家里坐着,喊她吃饭她就吃,喊她睡觉她就睡,像木头人似的,方境怕她憋坏了,好说歹说才强拉她出来,借口是去布庄买布料给边啓予做衣服,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三两个月前做的衣服已经小得没法穿了。
布庄离自家院子并不远,穿过主街,再转个弯也就到了,叶离走得慢,方境也配合着她放慢脚步,两个人磨磨蹭蹭走了好一会儿,刚转个弯走进小巷,迎面跑过来个高个子大汉,他跑得很快,眼看就要撞到叶离身上,方境忙伸手去拉,那汉子迅速朝门楼上甩了根绳子,借助绳子的拉力,侧着身子在墙壁上飞快踏了数步,贴着叶离的头飞了过去。
绳子?!
出神入化的绳子?!
叶离喊了声,“阿境,追!”
方境闪身就追了出去。
叶离哪赶得上方境,远远的只能看到两个人的背影,却总也追不上,等追上去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话不出话来,她边扶着墙拼命喘气边抬眼看着眼前的奇异场景——高个汉子被矮他半个头的方境推靠在墙上,一柄短剑贴在脖颈上,一动都不动,他脚边躺了个黑衣男人,大脚踩住,也是一动都不动。
方境是习武之人,动作迅捷,趁着高个儿汉子制服黑衣男人时,抽出短剑,一招制敌,汉子紧贴着墙面,双手上举,一脸无辜的样子,口里喊着,“女侠,我是追贼的,不是贼。”说着他晃了晃手里的荷包,粉粉嫩嫩,不用想也知道主人是个姑娘。
趁着喘气的功夫,叶离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大汉,他很高,很壮,很黑,满脸的络腮胡子,额头很高,眉毛黑浓,鼻梁高挺,眼睛又大又黑又亮,脸上带着似笑非笑,被方境制住也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
“说!是不是你杀了人?”方境问的还真是直接。她就是这么一个直通通的个性,凶手用绝佳的绳技运尸,眼前这个人就随身带了条绳子,用得又那么顺手,她迅速就下了他是凶手的结论。
黑汉子眨了眨眼,无辜说道:“我连鸡鸭鹅都不敢杀,哪里敢杀人啊?”
“油嘴滑舌!”方境凑近了匕首,寒气似乎能割破黑汉子的皮肉。
在方境的逼迫下,黑脸汉子一紧张,脚下用力踩踏,那个黑衣男人啊呀呀地大声喊痛。
叶离怕方境惹祸,拍拍她的手,说:“快放下。”
方境这才哼哼着收回短剑,还是保持着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姿势,叶离手无缚鸡之力,应对黑汉子可能的骤然发难。
“他是那个贼?”叶离指着地上的人,她还是有些气短,说完这几个字,深吸了口气才说:“或者你是那个贼?”
黑汉子嘿嘿一笑,先是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上上下下打量着叶离和方境,“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呢,真是粗鲁!”
“我!”方境又要发怒,这时从巷子口跑过来一个姑娘,跑得慢极了,右手提着裙摆,左手挥舞着,气喘吁吁、断断续续地喊着,“抓贼啊!抓贼啊!”
叶离和方境让开身子,这姑娘直接冲到黑衣男人面前,连踢数脚,骂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偷本姑奶奶的东西。”
那黑衣男人唉唉痛叫。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瞠目结舌。
“呃,那个……”黑汉子试图阻拦,刚说了几个字,那位刚刚还在用力踹人的姑娘转过身,已经收起满脸怒气,笑盈盈地朝着黑汉子行了个礼,柔声说着谢谢。
竟是有两副面孔?!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再次瞠目结舌,直到这位姑娘一手抓着自己的荷包,一手抓着那黑衣男人去报官,这三个人回过神来。
那黑汉子摇着头,说了句,“禹阳的姑娘,果然,呃,彪悍,不不,是勇敢,对对对,是勇敢。”
叶离眉头扬了扬,“你不是禹阳人?”
黑汉子粲然一笑,眼里星光点点,“我是蒙州人,今天是到禹阳的第三天,就遇到了三位,呃三位,三位女侠。”
第三天到禹阳?
叶离与方境对望一眼,又问:“到京城做什么?”
“找吃的呗!”这汉子脸上竟露出孩童一般的馋嘴模样,咂摸咂摸嘴,舔了舔舌头,吞了口口水。
叶离和方境一时语塞,这副神情与魁梧模样实在不搭调。
黑汉子见眼前的两个姑娘一个怒一个冷,就又说:“你二位不会不知道吧?百年老店同顺楼要在八月十五那天办一场饕餮盛宴,集各地美食于一处,这香味顺着风飘到蒙州,把我的馋虫勾了起来,我也就来啦。”
方境满脸不信!
他是高手,刚才虽是自己在追人,却不敢说肯定追上了,他轻功卓绝,内力深厚,奔跑间气息绵长,丝毫不费力气,若不是他要逮那个偷荷包的,还真不一定能追得上。
想到这里,方境又重重哼了一声。
“你那根绳子能借我看一看吗?”叶离问的直接,黑汉子也直接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毫不犹豫,并解释道:“这可不是绳子,而是软鞭。”
果然是软鞭。这世上就没有人会奢侈到用皮做绳子。这条软鞭材质极好,质地柔软,周身通黑,花纹精致,只有小手指般粗,手柄并不是或木或皮的把手,而是一个同样皮质的环扣,用的时候可以把软鞭套在手腕上,不用的时候亦可以收成小小的一团,便于携带。应该出自名家之手。
刀枪剑戟方境自小就见得多,软鞭却是少见,江湖中有人用软鞭作为武器,但眼前这个黑脸大汉,宽背长刀更适合他吧?方境又是轻蔑一哼。
“这位姑娘,你刚刚冤枉我是什么杀人凶手,这会儿有接二连三的哼哼哼,是要作甚呐?”虽是责问的意思,却带着笑意,方境闹了个大红脸,也不好发作去训他。
叶离把鞭子还给黑汉子,道了声歉,才与方境往布店的方向走。
靠一条绳子去判断一个人是凶手过于武断了,靠一条鞭子去否定一个人是凶手也过于武断。眼前这个人个子很高,体格健壮,浑身藏满了力气,确实符合凶手的特征,不过叶离猜想,若是他转运尸体,恐怕连绳子也不用,一只手都拎得起来。这人满脸胡须,皮肤黝黑,看似粗狂,眼睛里却透着那么一股子清风霁月。
谁料这汉子狗屁膏药似的跟了上来,追问道:“姑娘姑娘,你们是要去哪儿啊?是本地人吗?知道哪里有好吃的吗?禹阳府可是天子脚下,流出几道御膳应该理所当然吧,不知道哪里可以吃到?姑娘,姑娘,你怎么不说话?”
真是聒噪!
方境已经飞过去不知道多少只眼刀,这黑脸汉子就是不走,反而越跟越紧,见方境抱着几块布料,随手抢了过来拿在手上,为此两人还过了数招,方境打他不过,气得牙根直痒痒。
“听说同顺楼的大厨以前是御厨,这不是传言吧?我觉得御厨流落民间肯定是因为厨艺不济,否则在皇宫内院做掌勺的,多有面子。哎呀呀,我毕生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大厨!名大厨!我娘做饭真难吃,我家里做饭唯一还能入口的是大嫂……”
叶离任他聒噪,已从只言片语中将这人看透了几分,生在蒙州、江湖闲散人、游荡各地寻找美食、父母健在、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性格爽直、随遇而安,而且特别、特别、特别地聒噪。
又走了约莫半条街,一行三人被两拨人拦了下来。
一拨是阻拦那个黑脸大汉的,领头的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让你扛货,你竟然跑去抓贼?你是力工又不是捕快,抓什么贼啊?你抓得到吗?抓到了官府给你工钱吗?赶紧滚回去干活去!要不是你力气大,大爷早把你踢走了!”
黑脸大汉堆起微笑,“工头工头,别生气,晚上我请大家喝酒,我知道哪里有禹阳最好的酒……”
另一拨则是州府捕快,由向奔带着,正等得着急,刚要说话又被叶离抢了先,“将他带回查问。”叶离指的是那个黑脸汉子。
黑脸大汉愕然,“我是抓贼的!”
不能仅凭直觉办案!他体格健硕,力气大,拿了条软鞭做兵刃,又从北方来,完全符合凶手特征。
捕快们推搡着黑脸大汉往府衙走,口中怒道:“可不是你说是抓贼就是抓贼的,还有你,给我赶紧走。”
捕快们拘押着一个男人,他一直低头站着,被捕快们一推,往前踉跄了几步,险些摔倒,他有一张令人无法直视的脸,脸上有好几道明显的伤疤,其中一道伤疤,自左边额头开始蔓延,经过脸颊,鼻,嘴角,最后止在下巴右侧,疤痕很深,边缘不整,不是利器所伤,倒像是什么猛兽用利爪划下的,所幸这道伤口避开了眼睛,只在眼皮上留下些痕迹,并不影响视物,若非仔细查看,也看不出左眼比右眼略小些,他个子不高不矮,体格不胖不瘦,站在黑脸大汉身旁,倒显得矮小瘦弱了不少。
“稍等!”叶离开口。
捕快们顿住脚步,询问有什么事。
“这个黑脸汉子,刚到禹阳不久,若查证属实,便放他回去。这位。”叶离反复巡看着刀疤脸,试图从他脸上发现些什么,刀疤脸冷着脸,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却掩盖不住他微微颤抖的腿,仔细一看,原来是他左腿裤管正汩汩流血,“问过后,记得找医官疗伤。”
“姑娘,姑娘,我是个好人呀,进京只是为了吃些珍馐美味,这怎么,哎哟,这怎么……”黑脸汉子喋喋不休,被捕快推搡着,渐行渐远,那刀疤脸亦然,只是走一步,便留下一个红色的鞋印。
待几名捕快走远了,留下的向奔才低声说了句,“大小姐,又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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