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了马来西亚华裔作家黎紫书的长篇小说《流俗地》。
黎紫书于上世纪70年代出生于马来西亚,是华语文学世界的重要作家,作品多次获得花花踪文学奖、《联合报》文学奖、南洋华文文学奖等,长篇小说《告别的年代》获第四届“红楼梦奖”专家推荐奖,已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以及散文集等著作十余部。
这是个有野心的作家。作为她第二部长篇小说,她心目中的《流俗地》,对标的是《红楼梦》。
当然,她自己也说“拿《红楼梦》来说自然是过于托大了,曹雪芹这小说里头哪怕一个丫鬟都比《流俗地》里任何一个人物风雅而有逸趣”,任何一个读者,也确实不会试图把现今的什么小说与《红楼梦》放到同一高度上去进行比较。
但同时很明显的是,黎紫书与曹雪芹一样注重笔下人物形象的丰富性和立体感,并不截然分为好人和坏人,也未见立场鲜明的爱与憎,而笼罩着一层悲悯感;当然更妥当一点的说法是她向曹公学习到了塑造人物的现实主义方法。
并且,尽管她说《红楼梦》写的是“风雅”,而她写的是“风俗”,但归根到底他们都是落地成“俗”的:不管书中人们说着怎样的话语,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所呈示的,都是俗世生活的真相。
作者在后记中写到,《流俗地》“以一幅充满市井气俚俗味的长卷描绘马华社会这几十年的风雨悲欢和人事流变”,是一部“有很多人,有许多声音,如同众声大合唱般的小说”。
用学者王德威在代序中的概括,则是通过盲女古银霞“描绘周遭的人物,他们多半出身中下阶层,为生活拼搏,悲欢离合,各有天命”,重点则是女性的命运,“为这些人物造像,写出她们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
这是不是真的暗合《红楼梦》的气质?
从这个角度说,黎紫书写的是“流俗”,其实真不俗。
本书的语言非常有特色,非常活,非常细腻,氛围感很强。
比如:“她怔怔凝视车窗外的夜色,这城市已难掩倦容了,街上车子稀疏,商店都拉下卷门,只剩下电子广告牌灯火璀璨,沿路的街灯点点滴滴,像用廉价水钻穿起的项链,明知虚假仍觉华美。”
再如:“这才忽然发现它的沉重——重得要等它被卸下了,她的肩膀和腰背才敢呼痛。”
本拟多引几句,让朋友们的直观感受更真切些,只因我更关心的是人物的命运,就只好抱歉请朋友们自去阅读了。这里就挑书中的一位女性的命运来与朋友们一起感受一下。
马彩燕小时候,“家里穷得饱食没有一顿,好衣服没有一件,就连兄弟姐妹四人穿的内裤也由人施舍”。
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她因为只有一件内裤,每天起床后第一要事便是将小内裤脱下来匆匆搓洗晾晒,到上课时辰,往往还来不及干透,但她别无选择,只能穿着它去上学,结果“裙子和椅子都湿成一片”,被同学们取花名叫“濑尿燕”。
又因家贫,尽管自小“聪慧而专注”,马彩燕却自知深造无望,强撑到中学毕业后就当起了菜贩,又被开茶室卖包子的陈姓人家相中,未满二十就嫁了过去。
马彩燕在陈家待了三年,在那三年里,陈家不负“气焰极盛,家中的妇人更是出了名的泼辣嚣张”之名,“对她百般奴役”,不说别的,那豪门大宅一屋子的地砖,就全是她“每日跪着擦亮”的。敢情陈家不是娶儿媳,而是买女使?
就干活累那大概也不算什么,更侮辱人的是,她夫家离娘家只隔了几个路口,却因得不到婆婆(如果书中还是有“坏人”的,大概就是这个婆婆了)允许,那三年她只回去过三次。这是什么?简直是圈禁啊!而这第三次马彩燕是当面顶撞了婆婆后,被两个大姑子追赶着抱着孩子逃回家的,脚下的鞋子都丢了一只。
然后她从此再也没有回过陈家,一段婚姻就此结束。
后来马彩霞下嫁“私会党徒”梁虾,成了马票嫂。这个梁虾以前在江湖上混,有个名号叫“烂口乌鸦”,工作是替幕后老板打点地下钱庄和万字厂。此讯传出,她前夫家觉得有失颜面,其中一个大姑子到处散布谣言,以“狗男女”指称马票嫂和梁虾,还编造谣言称他俩早有奸情。
梁虾二话不说,带着几个兄弟抄家伙到了陈家大洋房。两个杀猪的儿子赶回家都不顶事,陈家最后还得陈老先生出面赔礼道歉,婚礼当日还恭恭敬敬送上贺仪。
要说“恶人还须恶人磨”,我们这边讲“拳头大做阿哥”,是不是特别无奈而真实?真实到放诸四海、贯穿古今而皆准。
马票嫂总结:她年轻时一心仰慕读书人,做梦也想着以后要嫁一个当校长的,或至少是个老师吧,万万没想到后来会嫁给一个捞偏门的大老粗;嫁到陈家,是想吃安乐茶饭,没想到最后却上了贼船。
你说,这是不是也是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尽管理想也是那么卑微,那么流俗。
马票嫂只是众多女性形象中的一位,其他像线索人物银霞和莲珠、婵娟、蕙兰等女子,一生平常却又不乏起伏悲欢,只在最后归于平静。你会觉得,她们并不在异国他乡,而就在我们身边。
就说这么些浅表的感受,有兴趣的朋友自去阅读体会吧。
(网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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