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学期和这学期,我们都共读了书《政治哲学》,大概了解了不同哲学家对自然状态以及国家的看法。但是学了这么久,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政治哲学呢?他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呢?
我认为我们学习政治哲学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知道国家建构历程的合理性,也就是国家是怎么来的,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以及现在的国家会面临什么问题。第二个目的是为了了解社会的不同模式,不同模式下有什么优缺点,什么样的社会是理想的社会。比如如果是民主,那么是否会出现乌合之众这种情况。如果是独裁,是否又会让社会某些阶层的人受到压迫。
首先是第一个目的,我们学习了不同哲学家认为的自然状态,比如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会出现战争和冲突,而洛克和卢梭则认为自然状态是一个相对平和的状态,资源相对充盈,并不会拼命争抢。可是我们无法忽略一件事情,因为人类的本能就是想要获取更多 ,所以说在那样一个无统治的情况下,就是遵循着自然法则,弱肉强食。而且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起了很大的冲突,所以自然状态必定无法保证和平。于是人们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别人的欺压。把真正的 权力上交国家,人类从原始最初的散居状态变成了拥有国家的状态,随着国家的不断改善,到了现在的国家状态。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呢?就像上面说的一样,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把一部分权力上交国家,比如立法权和执法权, 让它帮助我们实现和平,做到损失的利益最小化。人人都可以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下。
听起来国家是很好,但是它会不会面临一些问题呢?这些问题就是统治阶层的问题。这也就谈到了我们所说的第二个目的,社会不同的统治模式有怎样的优缺点,我们又应该应用哪种。
在最初的社会,运用的是君主(皇帝)的专制,运用君主的权利来压制人民的欲望,但是这样就是一个利维坦,人民有很多生活的并不舒服,而且这样君主无法保证完全是正义的,因为君主也是人,会人性本恶,对自己有私心,所以并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模式。
于是有人就发现了民主这样的统治方式,也就是由全体人民来统治人民,但是这样又很容易出现乌合之众的情况,也就是在人民的团体中不理智,暴力的行为,而随不断的改良和创新,却还是无法避免一个问题,那就是大部分民众的意见会忽略少部分精英阶层的利益,这是注定无法避免的。但是相比起来,民主这种方式会是更好的治理方式。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制定法律呢?因为处在一个民主的环境下,所以应该由人民来制定法律,这样才可以服众,让更多的人来遵守法律,起到法律本来的作用。
而如果有人依然不服从法律,那么国家就要强制执行他们服从,这是国家所拥有的权利。而人民则有义务来服从法律,这就是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而我们也应该在这样的关系里,做一个了解社会,拥有这样关系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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