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1872~1970)出生于英国贵族家庭,后来被册封为伯爵,在剑桥大学先研究数学,转而探讨哲学,对唯心论难以苟同。
他赞同摩尔(1873~1958)的观点,主张多元论与外在关系论。
1900年出版《莱布尼茨哲学之批判的展述》,认为: 实体与附质的形而上学,其实是反映了希腊人主词与述词的表达方式。
他与老师怀特海合著《数学原理》,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曾广泛论述世人所关注的问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曾短暂入狱,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反对纳粹,主张世界政府,反对核战,他对于各种议题的看法,以无神的人文主义与自由主义为世人所知。
罗素在《自传》中说: 三个简单却有力的狂热决定了我的一生: 对爱情的需求、对知识的渴望,以及对人类苦难的同情。
他承认自己一生有三重失败:
1.他不得不放弃客观的伦理知识。
2.他对《数学原理》的系统并不完全满意,并且维特根斯坦使他相信,数学知识只不过是同语重复而已。
3.在《人类知识》中,他为科学知识所做的辩护并未合乎他原本希望达到的标准。
他认为,哲学要追求知识或客观真理,主要任务是“理解与解释世界,并且尽可能找到实在界的最终性质”。
哲学家常努力证明“未经检验就接受的信念”,以思考及论证去肯定使人感到安慰的信念,并且期盼这些信念产生实际的价值。
他宣称:证明一个哲学问题无法解决,就是解决了这个哲学问题。
“每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都是一个分析的问题,在分析问题时,最好的方法是从结果开始,然后推及前提。”
逻辑是哲学的本质所在,他的立场接近逻辑原子论,他强调哲学有两个侧面:
1.它不如科学。科学对真理做无私的探讨,不受任何信念及大众愿望的干扰,然后提供理论性思考的典范,其结论可以修订及改善。因此,哲学要努力“科学化”。
2.在哲学史上,哲学探讨的范围远大于科学,科学无法回答许多有意义及重要的问题,哲学则关心这些问题,拓展人类心智的领域。
若无哲学,人生将更为贫乏,而世界有些难解之谜也不可忽视。
罗素对人的看法也很独特,他认为人的行动源于冲动与欲望,这是生命力的自然表现,他把这两者合称为本能。
此外,还有精神,这是非个人感受的原则,使人跨越纯属个人的满足,可以顾及别人的苦乐以及全体人类的利益。
在他看来,伦理学的目的是找出有关善恶行为的真实命题,因而是一门科学。
不过,这样的命题无法被证实,只能就其结果来判断。这种立场接近功利主义。若二人同意某一目的为善,则可讨论何种行为可以产生此善。
他倾向于只谈价值: “人们对价值的不同意见,基本上是有关品位的,没有人能以证据说服别人,品味表现了欲望。任何伦理学皆不完善。”
他的社会观如下:自然界对人类的理想与价值无动于衷。在人的世界,崇拜武力与军事主义皆不足取。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是权力,而权力好坏要以依其效果而定。
他反对赤裸裸的权力之爱,认为社会应该建立权力转换机制,有权力者的最终目标是增进人类的福祉。
面对宗教,罗素无法信仰全能与全善的上帝,因为世界上有罪恶与苦难,他是不可知论者。
任何对神存在的证明皆属无效,由现象界不可能推到非现象界。“若秩序、统一与秩序是人类设想出来的,一如图书目录与百科全书,则我们无法推出超自然的上帝存在。”
他认为,信仰神存在,只不过是对某一假设之物采取自我安慰而缺乏根据的信仰。但是罗素依然关注生命,推崇精神层次的生活。
罗素是最高寿的西方哲学家之一,他的观点活泼而多变,所坚持的是他个人的知识与信念,以至于完整的哲学系统付之阙如。
罗素是当代哲学家之中最知名的,获得195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他在哲学上主张逻辑原子论,对一般人而言难以理解。
他在各种流行议题上广泛发表意见,还为此多次短暂入狱,由此赢得大众的关注。
他的《西方哲学史》表达过多个人的见解,在哲学界评价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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