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而妙法
要能化消极现实为积极情致的幽默,有两个关键:
第一,不为窘境所拘。人之所以为窘境所拘,无非一个原因,那就是面子上很难堪,自尊心受到挫伤。其实这时最聪明的办法是横下一条心,从另一角度去看待产生窘境的原因。
第二,对产生窘境的原因作想象的、玄妙的甚至荒诞解释,并让在座的人与你一起分享你的精神的自我解决。
窘中求趣,是一种愿望,但如果没有相当勇敢的、超平常人的荒谬的想象,那也只是愿望而已。
有了这样的想象而不善于在想象借助偶然的因素来构成某种歪曲的推理,也是很难成功的。荒谬之妙,就在于荒诞的逻辑性。
荒谬性的逻辑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无理而妙”。越是一本正经地把道理讲得头头是道,也就越不幽默,越不幽默也就越可能带上某种现实推理的特点。越是带上现实的推理性,幽默就越是让位于机智。
运用此法有个注意点,就是使用情境。
在通常情境中人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威胁,心理并未失去平衡,纯调笑性的幽默往往比机智给人带来更大的精神享受。
而在人的安全面临威胁或尊严遭受损害的严峻关头,纯调笑性的幽默就不能应付现实的危机了,切实可行的机智自然就更为迫切地需要了。
执迷不悟法
先在一个点子上着迷,再以一种链锁结构把迷误推到极端。并不是一切真痴真呆都能构成幽默,也不是一切真痴真呆的幽默有同样的水平。
要使真痴真呆显出奇趣,起码得设法使其傻言蠢行,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荒谬有结果自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导致荒谬的过程。
自相矛盾法
讲话不能自相矛盾,这是逻辑思维的得以顺利进行的起码条件,自相矛盾是智力上低能的表现;可是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却可能产生幽默的趣味,而幽默趣味恰恰从逻辑上不通的地方开始。
自相矛盾的幽默就其功能来分,有两类。一是讽喻他人的,一是自我暴露性的。
自我暴露性的往往有故作蠢言自我调侃的特点,纯属调笑,用处在于融洽人际关系。
自相矛盾的幽默,除了自我暴露一类以外,也有带攻击型的,其特点把矛盾的不相容性以夸张的形式突出出来,以显示其荒谬性,来批评某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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