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第十二
举事变,见有重焉,则百姓安矣;见事变之所至者,则得失审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则事本正矣;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别嫌疑,异同异,则是非著矣;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质,则化所务立矣;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木生火,火为夏,则阴阳四时之理相受而次矣;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则天所欲为行矣。统此而举之,仁往而义来,德泽广大,衍溢于四海,阴阳和调,万物靡不得其理矣。说《春秋》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大意:
《春秋》有十件要旨,概括为安百姓,审得失,正事本,明君臣之分,著是非,序百官,立教化,达仁恩,次阴阳,顺天意。如果这十件事情全面实行,那么仁义就会充满人间,恩泽广大,阴阳调和,万物没有不合道理的。解说《春秋》的人都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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