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温了一遍柴静的《看见》,看到第七章,第八章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自己。
我在之前公司实习的时候不想上台唱歌却被劝说这些会影响你在老总心里的形象。
觉得我因为这么小的事影响前途是小题大做。
我想到了郝劲松在火车上买瓶水火车相关部门拒绝开发票,然后他就把铁道部和税务局告上法庭,最后他赢了。
中国的现状就是温水煮青蛙,今天因为5毛钱你失去了权利,以后你也会因为其他的事失去其他的权利。
今天我不得不要去唱歌,以后我不得不要去陪酒,谁说的准呢?
不在我工作范畴以内的事,跟工作无关的事我为什么不能拒绝,什么叫有偶像包袱,我维护自己的权益叫偶像包袱吗?
第二个。
不满一年,员工辞职要扣15天的工资,你们知道这件事是违法的吗?
员工要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在员工离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必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那些服务员,他们已经在最底层了,拿着微薄的工资还要被克扣,连辞职的权利都没有,这样的企业真的可怕。
以前我也是屈服的,想挣钱,要生存,因为小事被侵犯权益就得过且过吧,反正能拿到钱的不是吗?
所以当我想退缩的时候,别人劝我,你要做能吃苦的人,你不要那么计较,这么小的事怎么了嘛?用人单位也有苦衷啊,也是怕你们忽然走了损失惨重啊,他们也是想要员工长期做下去才这么做的。
这么想真的很可悲。
第一,用是否能吃苦来衡量一个人能不能做好事,是非常片面非常肤浅的。现在已经2019年了,怎么还在用老一辈的,只有愿意付出大量劳动力的人才是有能力的这种思想呢?
现在是脑力时代,不是体力时代。
第二,劝我不计较的人,不就是在用他的思想来压制我吗?我要计较。我需要一个理,我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我得工作是策划推广相关,跟我唱不唱歌有什么关系,我不想做廉价劳动力,我甚至觉得大家都应该一起抵抗这种压榨。
第三,用人单位有苦衷,法律已经有为他们保障的条例了。员工辞职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若是直接离职,没有按照上面规定依法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要求用他的工资抵扣,前提是你能列出证明,确实造成了公司的损失。这还不够吗?如果非要说,只是想用这种方式留住员工,那请企业自己反思吧。这种手段是卑劣的。不能成为你想留人的借口。
我也是个凡人,在这么多嘴的说服下,流言蜚语下,指责下,我也会徘徊、反思、纠结,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这样的大环境下,你必须吃苦的思想下,多做点怎么了还不是为你好的道理下,我也质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能吃苦,我是不是真的做不好事,他们都是为我好,多做点事我确实能学到东西,我是不是真的应该这样做。
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好像都被这些思想道理话语的表面给蒙蔽了。
并没有去透过现象看本质。
吃苦的本质是什么,是能在某件事上持之以恒,有钻研精神,而不是在一些没有必要的事上付出所谓的劳动力。这种吃苦一点用都没有,不要强行为它找借口,真的在帮助你吗?未必吧。
我一直都觉得,做人不要太计较没错。可是也要对事的,我觉得我占理的情况下,我为什么不计较?我为什么要屈服,为什么要忍受?只是因为怕别人的异样的眼光,怕别人的评价和流言蜚语吗?怕没有和大多数人成为一种人而羞愧吗?还是怕走这样一条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路而感到孤独无助吗?
再者,这真的是为了我好吗?
我好在哪里了?从中我有得到对于我来说有用的回报或者反馈吗?不过是那些劝我好的人一厢情愿罢了。
你是我吗?能替我觉得哪些东西对我好吗?并不能吧。你不过是把自己的一厢情愿压制到我身上而已,将我禁锢到这样一个封建不公平也不公正的思想里,道德绑架。逼迫我屈服。
而跟我选择了不一样道路的人,我们依旧还是朋友。
我尊重你的选择,不做过多的评价,或许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
但是也请你尊重我的选择,如果非要觉得我就是一个不能吃苦,为自己找理由,非要计较的人,那我也没办法。
知乎有个热门话题。读书到底有什么用?
在这件事上,读书的用处就是,让我学会去思考这件事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让我从人云亦云,随波逐流里挣脱出来,让我相信自己没做错,让我不畏别人的评价,让我坚定自己的选择,并且走下去。
我相信这个社会会越来越好的,迟早有一天,会越来越多的人为这些小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个社会也会向越来越尊重人权的方向发展,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能做到抵抗大多数的不公平,但是我会尽力。
我可能也会屈服,可能也会随波逐流,但是在我能反抗的范围之内,我一定要这样做,人活这世上几十年,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不能做到所有,但是我尽力让自己如意。
而不是一味的劝自己,回归所谓的"正常"。
放过自己,才能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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