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是股票发行进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是指股票发行人在发行股票前,依据法定程序与格局制造并发布的有关发行人的全部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财政、法令等资料向社会公众给予发表,以供出资人对是否购买股票以及购买比例作出独立判别和决议的揭露文件。
如果你不知道一家公司是干什么的,可以先从这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看起。一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就像是一个人的个人简介,从个人简介你可以了解这人过往,以及喜欢等。招股说明书也是一样的,你可以知道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上市,以及募集的资金是干啥的,后期的发展规划,近3年的财务报表等
国内IPO的招股书大部分都是券商的投行员工写出来的,之所以说是大部分,是因为听闻个别券商也会将招股书外包给其他中介机构。而国外的招股书据说一般都是律师负责撰写。
不同于A股,在香港和美国上市项目中,招股书(香港称为A-1,美国称为F-1)都是由境外律师来负责撰写,具体可以由发行人香港律师/发行人美国律师来撰写,也可以由承销商香港律师/承销商美国律师撰写,只是负责撰写招股书的一方会额外收取更多的律师费(毕竟撰写招股书是一个技术活,也是一个体力活)。承销商作为牵头方组织统筹整个项目的安排,会计师、中国律师(包括发行人中国律师、承销商中国律师)、行业顾问都需要对招股书中各自有关的内容进行审阅和提出修改意见。从初稿到定稿,各方中介机构均会审阅数十轮,招股书也会不断的进行更新,以确保招股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没有偏差,都是有依据的。在最终交表时,各方都需要Sign off,以表明对招股书没有任何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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