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师的推荐书单里看到《阿甘正传》时,我是充满惊喜的,又值考试间隙,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去细细品味这本书所蕴含的人物情感和时代意义。在没看这本小说之前,《阿甘正传》这部由原著改编的电影总是被人标榜“人生必看的十大电影”种种,以至于我看了很多遍,也真觉得,电影中的人物感情都表现得很好,但后来才得知电影相对于原著是改动许多的。
关于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书中的阿甘,我有许多想说。
虽说这本书可以从书中那个时代的美国角度来说,但阿甘作为主角,他所牵扯到的人物关系和在他身上所发生的奇事,其内涵蕴意更为可圈可点。
小说一开头,阿甘便说道:“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接下来他阐述自己的智商只和七八岁小孩一样,他的父亲早早地去世,他由母亲带大。小说中他的妈妈一直都很爱他,但也一直心疼地说他是个白痴,更别说他身边的一些充满恶意的人了。他在普通小学只念了一年级,随后便被转入一个特殊儿童学校。而书中的描述又让我觉得,阿甘和特殊儿童学校里的孩子又有些不同。对此我是有一些相关方面的了解的,就在今年暑假,我和我们班的一些同学参加了暑假实践活动,前去福州的一家特殊儿童学校当志愿者。学校里的有些孩子整日吵闹,而有些表面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只略显憨厚一些。阿甘也不过是缺乏一定的理解能力、不善表达以及难以控制情绪,但在那个年代,具有这些特质的人都被人们很随便地统称为“白痴”。
接下来便是他因为日益突飞猛涨的个头被选中去加入了美式足球队,开始了球队的训练。这一段经历被我认为是阿甘“奇妙人生之旅”一个开头。
在球队训练比赛了一阵子之后,阿甘又被选去大学球队,取得了很了不起的成绩,但是由于他最后一场比赛的失败,他也结束了他的美式足球的生涯。随着美国和越南战争的打响,阿甘被带去军队训练了一年,紧接着便被派去战场。在战场上经历了一番生离死别,体验了战事的残酷之后,又幸运地回到了祖国,还面见了总统,但因为自己的不善表达,被发配去当蒸汽炉的铲煤工。老天不愿埋没他,在一次乒乓球比赛中,凭借着阿甘之前作为伤兵在疗养院练就的乒乓球技术,多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于是又一次地他被人相中代表美国去中国打乒乓球比赛。在比赛期间,他还偶然地在中国的一条大河里救起了快要溺水的毛主席。比赛结束他回到自己的国家,因为自己喜欢也擅长吹口琴,于是便加入了自己心仪的女孩所在的乐队,进行演出。之后又因为被那个女孩作为参与美国和越南战争的陆军拉去参与反战游行,结果在扔荣誉勋章时砸中了美国一名参议员,被送进了监狱。再一次的,因为阿甘优于常人的身体条件,他被送去美国太空总署与一名女航天员以及一只公的猿猴一起被送上了了太空。在太空绕着地球转了许久之后,飞船突然出现状况,不受控制地飞向了地面,落入了一个土著部落里,因被迫改善当地的物质条件,他们种起了棉花,四年过去了,太空总署的人终于找到了他们,把阿甘带了回去,而那个女宇航员和那只猿猴选择留在当地。回去后又面见了美国总统,但政府很快就不管他了。于是他又想办法找到了他的女孩珍妮,并且开始了新的事业-----摔跤,顺利地进行了一段时间后,阿甘攒下了一万块钱,本打算用这笔钱回老家养虾,但是又因为赌自己最后一次摔跤会赢,但是失败了,而导致自己的一万块都打了水漂,珍妮也离他而去。他带着自己仅剩的一些钱来到了一个地方,遇到了一个正在下棋的男人,于是他便跟这个男人下起棋来并赢了他,那个男人便想让阿甘顶替自己参加一个下棋比赛。阿甘同意了,在前去参加比赛的途中,被正在拍电影的剧组选去扮演一个怪物。后来,阿甘终于回到自己的家乡,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开始了自己的养虾事业,越做越大。
阿甘作为主角,他身边有着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物,更是影响着他的一生道路的走向。
他身边的配角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欣赏或利用他能力的人,发现了他的闪光点,或是不愿阿甘的才能被埋没,或是觉得他的技能能让他们有利可图。这种类型的人有发现他并将他带入美式足球队的费拉斯教授;在美国和越南战争结束之后带他回祖国的古奇上校;将他送上太空的伯爵大夫和公爵大夫;利用他们现代文明的能力,希望通过种棉花改善当地土著的生活水平,但在棉花收获结束便想将他们煮了做晚餐的部落首长山姆;在酒吧遇见大力气的阿甘,于是劝说他去摔跤赚钱的经纪人麦克;偶然发现阿甘令人惊叹的棋艺并让他顶替自己去参加区域赛的的崔伯先生;还有因为阿甘外表的异于常人,便邀请他进剧组拍戏的费德。甚至是喜欢他吹口琴,便让他加入裂蛋乐队的珍妮。
这些人当中的有一些人是发现了阿甘的闪光点,不心存偏见,真心地欣赏阿甘。而大多数的主要是看中了阿甘独特的技能,觉得可以通过他的技能赚到些许钱财。不管是上面两种的哪一种,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阿甘的一生,是谱写阿甘人生乐章的一个最大的因素。虽然说他们并没有对阿甘有多少真情实感,但是这些人让阿甘经历了各个阶段的蜕变,感受了扮演不同角色的感受和所需经历的快乐和痛苦,通过成功或是失败来磨练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丰富自己的经验。
第二类人则是对阿甘有着爱,或跟阿甘志同道合,善待他,有情有义的人。就像很爱阿甘爱哭的妈妈,虽然她一直都觉得阿甘是个傻瓜,但是从来都没想过要抛弃他,一直都在为阿甘打算,阿甘因为任务或工作离开她的身边,她便伤心地哭;阿甘获得了成绩,有了出息,她又感动的哭,妈妈为阿甘流过许多泪,正是这些泪水,直接地体现了妈妈对阿甘深沉的母爱。
还有一个在阿甘生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人就是珍妮。珍妮和阿甘自小学时便相识,那时候的阿甘因为被其他小孩认为是傻子,而被排挤,没有什么朋友,但珍妮一直都不介意,和他一起上下学。后来,珍妮成了乐队的一份子,她也发现了阿甘精彩绝伦的口琴技艺,就让他平时跟着他们演出。后来的珍妮也经历了许多,感情之路坎坷,但他们还是有过一段段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书上的珍妮最后和别人结了婚,阿甘虽然很难过,但是也是真心祝福珍妮。总的来说珍妮较阿甘来说,活得更像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美国人,小时候多才多艺,青年时期的叛逆,玩世不恭,又到后来因为想要过一个安定的生活而离开了当时沉迷于摔跤盛世的阿甘,另寻他人结婚生子。阿甘则更单纯,懵懂。他很少会像珍妮一样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多时候他都是被别人发现自己更适合干的事,被别人推动着前进,他唯一的梦想只是想回家办个养虾场。
还有两个影响着阿甘的男人,一个是布巴,他和阿甘在橄榄球队时便相识,那时的布巴受了腿伤,不能上场比赛,在吹口琴时与阿甘第一次见面,之后布巴教会了阿甘吹口琴,阿甘也很有天赋,学得很好。离开橄榄球队后再次相遇便是在美国和越南战争的战场上,他们患难与共,还在一起美好地盼望回国办个养虾厂,安安分分地过日子,结果布巴不幸在一场战役中身亡。最令我心痛的一幕,便是布巴临死前请求阿甘为他再吹一次口琴,他没有交代太多,只想感受这人世间最令他留念的事物,继而便从容死去,令人不禁动容。
另一个男人便是丹,他在阿甘战后养伤时出现,他是一个上校,身负重伤,却不急躁,不满腹怨气,信奉着自己的一套处世哲学,并在和阿甘的交流中,把这一套思想也灌输给了阿甘,虽然后来丹完全放弃了自己的那一套哲学理论,但在逆境中的他依旧保持着“酷”的心态,这已经改变了阿甘的为人处世的观念,在未来的日子里对他影响很深远。
这两个男性角色相继出现在阿甘的人生中,像是两个天使帮他指引着正确的方向,让他在这个迷雾般的世界里能把握一丝曙光。
阿甘的人生路上,那些内心丑恶,冷漠虚伪的人铸就了他的坚强,他的宽容;他身边爱他的,对他好,启发他的人,则组成了他美好善良的一部分。有的时候,我能想象出那样的画面——阿甘在路上走着,他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有的或陪伴他许久,或离开,或再也回不来了,或最终陪在他身边,而阿甘只是一味地走着,有时与身边的人交谈,但始终不愿停下步伐。
有很多人觉得,阿甘是实现了美国梦的代表,但我认为,他的种种经历,是美国梦背后的现实与风雨,他最好的朋友,战死沙场;他最心爱的女人,选择了与别人安居乐业;还有一个如人生导师般指引着他的人——丹,作为一个为祖国浴血奋战的战士,最后还是半身残疾,流落街头。
回过头来,发现,只有阿甘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很多人只看到阿甘,看不到阿甘身后的那些被现实打击的人们。
总的看这本小说是很荒诞的,阿甘总能遇到贵人相助,或是在别处偶遇自己的朋友,但换个角度来想,阿甘作为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相比于其他的正常人亦或是“聪明人”,更会有耐心地去完成,去做好一些事。
小说中还有一个比较隐晦的亮点便是:每当别人问起阿甘关于那场战争的看法,阿甘都会说 :“这是一场狗屎的战争。”这看起来是表现了阿甘不懂这场战争的意义,对这场战争充满阴影,其实这从一定角度上也是代表了作者自身的看法,对美国政府霸权主义的不满。
《阿甘正传》这本小说中所涉及到的人物有很多,每一个都有各自存在的意义,都代表了那个时代不同身份的人物的缩影。这本书不仅警醒我,也激励我,像阿甘一样,勇敢前行,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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