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需求第一定律(2)

作者: 爷有蔓草 | 来源:发表于2017-05-03 11:05 被阅读26次

    在需求曲线中,如果价格进一步上升,需求量将为负,需求曲线跑到第二象限,负的需求量,意味着需求变成了供给。需求和供给没有黑白之分,它取决于市场价格。价格上升,需求者可变成供给者。


    举例:

    机场打车,当出租车费高到一定程度时,打车的人就会自己开车,从需求者变成了供给者。

    买了房子自己不住,用来出租,是因为租金价格高,牺牲自己的需求享受,为别人提供服务。

    “消费者剩余”最好叫“交易者剩余”

    一个人对一件商品的个人估值,与他为了得到这件商品所付出的代价之间有很大的差距。

    例如

    冰箱里的食物值300元,为了保住冰箱里的食物,我愿意花300元钱,但实际每天支付的电费只有一两块钱,之间的差距,就叫剩余。

    发电厂卖电,一度只有几毛钱,但如果价格再低点儿,他们也愿意卖。发电厂享受了他们对电的个人估值和电的实际价格的价差。

    这个剩余是消费者的个人估值,和他们实际上付出的价格之间的差距,它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共同产生的。

    课堂小结:

    需求第一定律中,需求和供给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当价格较低的时候,人们是需求者,当价格高到一定程度,人们就会从需求者变成供给者。

    剩余的概念:最好称为“交易剩余”,不是“消费者剩余”或者“生产者剩余”。

    课后思考:

    凡是交易,就有剩余,买卖双方都皆大欢喜。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所谓的价格法?专门打击商人定价过高的行为呢?

    ——凡是交易,就有剩余,这个说法是有前提的。消费者个人估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是负数,也就是说价格超过了个人估值,交易就无法发生。从这点上讲,政府为了让交易能成功,把价格规定在个人估值以下。但是,价格并不是可以由供给者和政府自由规定的,他取决于需求,如果定价过高,没有需求,就无法交易,也就不会有这个价格了。政府干预过高价格,一般适用于垄断行业,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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