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身就是潜意识的东西借以成为前意识的方法,那么对于被压抑的东西怎样才能成为(前)意识的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回答:通过分析工作来提供前意识的中间联系就可以做到。因此,意识就保持在原位;但另一方面,潜意识则不上升到意识中。
鉴于外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清楚的,而内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则需要做特别的研究,它再次引起了一种怀疑,即把整个意识归属于一个前意识知觉——意识的外表系统是否真有道理。
内部知觉产生过程感觉,而过程感觉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当然也是从心理结构的最深层产生的。关于这些感觉和情感我们所知甚少,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它们的最好例子还是那些属于快乐、痛苦系列的东西。它们比从外部产生的知觉更主要、更基本,甚至当意识蒙胧不清时它们也能产生。我曾在别处对其伟大的经济学意义及其心理玄学的基础表示过我的观点。这些感觉就像外部知觉一样是多层次的,它们可能同时来自不同的地方,并可能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性质。
快乐性质的感觉并不具有任何内在推动性的特点,而“痛苦”的感觉则在很大的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后者促进变化,促进释放,这一就是为什么我们把“痛苦”解释为提高能量贯注,把快乐解释为降低自能量贯注的原因。假设我们把在快乐和“痛苦”形式下成为意识的东西,描述为在心理事件过程中的一种量和质“都尚未确定的成分”,
那么间题就会是,该成分是否能在它实际所在的地方成为意识的,或者是否必须先把它转换到前意识知觉系统中。
临床经验做了对后者有利的决定,它向我们表明这个“未确定的成分”的举动就像一个被压抑的冲动。如果自我不注意强制,它就会施加内驱力。直到对该强制产生抵抗,释放行动被阻止,这个“未确定的成分”才能迅速成为“痛苦”的意识。同样,由身体需要而产生的紧张可保持为潜意识的,身体的痛苦也可如此一它是介于内外知觉之间的一种东西,甚至当其根源在外部世界时,它行动起来也像一种内部知觉。因此,它再次真实地表明,感觉和情感只有到达前意识知觉系统才能成为意识的。如果前进的道路受阻,即使在兴奋过程中与它们一致的那个“不确定的成分”和它们做的一样,它们也不会作为感觉出现。于是我们就以一种凝缩的,并不完全正确的方式来谈论
潜意识情感,它是和并不完全正确的潜意识观念相似的。实际上差异在于,和潜意识观念的联系必须在它们被带入意识之前就得形成,而对本身可以直接转换的情感来说则无此必要了。换句话说,意识和前意识的区分对情感来讲是没有意义的,前意识在这里可以不予考虑—一情感要么是意识的,要么是潜意识的。甚至当它们和言语表象联系在一起时,它们之成为意识的也并非由于那种情况,而是直接这样形成的。
言语表象所起的作用现在已完全清楚了。由于它们的作用,内部思维过程变成了知觉,它就像对该原理的证明一样,即一切知识在外部知觉中都有其根源。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发生思维过程的过度贯注,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是在实际意义上被感知的—好像这些词来自外界一样——并因此被认为是真实的。
在对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和前意识知觉——意识的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作了这种阐述之后,我们就可以继续研究自我概念了。我们发现这显然要从它的中心,前意识知觉系统着手,并且一开始就要抓住接近记忆痕随的前意惧。组这个自我,加我们师知,也层佛意以的。
有一个作家从个人动机出发,徒劳地账特认为他和微料学的严物性不相手,现在我认为,遵照他的建议我们物得到很多好处。装说的是乔治·格劳代克。他坚持认为,在我们所谓自我的生循中表现你来的行为基本上是被动的,正加他所表明的,我们是在不知道的,宪法控制的力量下“生活”着。我们都有同样的印象,脚使它们激能仙秘们不倾其他一切情况,在为格劳代克的发现在科学结构申搅倒一期之地,我们觉得没有必要犹像不决。我提以通过间亿从前意识知觉系统出发,以及从作为前意识的自我开始,并且步格劳代克的后尘,将“本我”的名字赋予心理的另一部分。从回忆亿这个实体加以考虑,该实体向其他部分扩展,而其他部分行为就好像是潜意识的。
不久我们将看到这个概念是否在理解上使我们有所收获,或者在描述目的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处。现在将一个人看作是一个未知的、潜意识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从其中心,从前意识知觉系统发展而来的自我。如果我们努力对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们就会补充说,自我并不包括整个本我,但只有这样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前意识知觉系统形成(自我的)外表,这多少有点像卵细胞上的胚胎层。
自我并未同本我截然分开,它的较低部分拼合到本我中去了。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合并到本我中去了,并且简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压抑的东西只是由于压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开,它可以通过本我而和自我交往。我们立即认识到通过对病理学的研究所勾画出来的几乎一切界限,都只和心理结构的表面水准有关—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唯一水准。虽然必须说明所选定的形式对任何特殊应用来说没有任何夸张,而只想为说明的目的服务。
我们或许可以补充说,自我有一个掌管听觉的脑叶,正如我们从脑解剖中所知道的,它只在一边有,正如人们所说的,它是歪斜的。
显而易见,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即通过前意识知觉一意识的素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那一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说它识德是表面—分化的一种扩展。再者,自我有一种把外界的影响施加给本我的倾向,并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占主导地位的快乐原则。
在自我中,知觉起的作用就是在本我中转移给本能的作用。自我代表我们所谓的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和含有热情的本我形成对照。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所熟悉的通常的区别一致,但同时只能认为这种区别在一种平均的或“理想的”情况下才适用。
自我把对能动性的正常控制转移给自我。这样在它和本我的关系中,自我就像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马的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是通过寻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一点的,而自我则使用借力。如果一个骑手不想同他的马分手,常常被迫引导它到它想去的地方。同样如此,自我经常把本我的希望付诸实施,好像是它自己所希望的那样。
看来除了前意识知觉系统的影响之外,还有另一个因素已经对形成自我并使之从本我中分化出来起了作用。一个人的身体本身,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都可由此产生的一个地方。这一点可以用像任何其他客体一样的方式看到,但它把两种感觉让给了触觉,其中一种相当于内部知觉。心理生理学已全面讨论了身体以此在知觉世界的其他客体中获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痛苦似乎在这个过程也起作用,我们在病痛期间借以获得的关于器官的新知识的方式,或许就是获得自己身体观念的原型。
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它不仅是一个表面的实体,而且还是一种表面的投射。如果我们想为它找一种解剖学上的类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于解剖学家所谓的“大脑皮层上的小人”,它在大脑皮层上是倒置的,它脚朝天,脸朝后,左侧是它的语言区。
自我和意识的关系前文已经多次探究过了,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有待描述。由于我们习惯于不论走到哪里,都携带着我们的社会和道德的价值标准,因此,当我们在无意识中看到低级情欲的活动场所时,我们并不感到惊讶;另外,任何心理功能在我们的价值量表上级别愈高,就会愈容易发现它接近意识的道路。但是这里精神分析的经验却使我们失望。一方面我们有证据表明,即使一般要求努力集中精力的精细的和复杂的智力操作,也同样可以在前意识中进行,
而不必进入意识。这种例子是无可争辩的。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状态中出现,如我们所表明的,当某人睡醒后立即发现,他知道了一个几天前还苦苦思索的困难的数学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解决方法。
但是还有另一个更奇怪的现象。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某些人身上自我批评和良心的官能——这是一些心理活动,即作为特别高级的活动——是潜意识的,并且潜意识地产生着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保持潜意识抵抗的例子决不是唯一的。这个新的发现不管我们自我批判如何,都强迫我们谈论一种“潜意识罪疚感”。这比其他的发现更使我们糊涂得多,而且产生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逐渐发现,在大量的神经官能症里,这种潜意识的罪疚感起着决定性的实际作用,并在疾病恢复的道路上设置了最强大的障碍物。如果重返我们的价值量表,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东西,而且最高级的东西也可以是潜意识的。就像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我们刚刚断言的有意识自我的证明,即它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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