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研究发现一个要命的现象就是自由意志可能只是一个幻觉。
我们都知道,人的生命之所以高贵,是因为我们有自由意志,也就是有自己的从感觉到思维、从推理到判断、再付诸行动并且对行动结果负责的能力。
据有关研究表明,一个人产生行动意识,到他做出这项行动,比如点击一下鼠标,时间差是200毫秒。这个好理解。但是更进一步的研究就有点吓人了。早在这个人产生行动意识之前,从他大脑的神经活动图谱当中,科学家就已经能看出来,他要做这个决定了!这个时间差是300毫秒。换句话说,当我们自以为我们在自由地做一个决定,哪怕是按一下鼠标这个非常简单的决定的时候,我们其实只不过是在执行大脑已经给我们提前准备好的一个决定。
这个实验是1985年,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神经生物学家李贝特做的。30多年来,随着类似实验的重复进行,实验工具越来越先进,结论也越来越明晰。李贝特现象的确存在。
引用《黑客帝国》里的一句话:“其实你已经做了选择,只不过你在试图理解这个选择背后的原因。”说的就是这个机制。
所以,自由意志是啥?现代科学越来越倾向于它只是个事后的产物。他就像一个新闻发言人,他在自己的系统内不掌握实权,他的职责,只是为已经做出的决定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来告诉自己和别人。它是一个解释者,而不是一个决策者。
那问题来了,之前那100毫秒为什么觉知不道?我们可以用自由意识,迂回掌控他吗?
读了雷――达里奥的原则,发现原则是把握之前100毫秒做决定的办法之一
苏格拉底说:“承认自己无知是最有智慧的人”无知真好对应200毫秒意识之前。
在瑞~达利欧著作《原则》中说到“原则就是在我在无知的时候,知道该怎么做”不也是正好可以对应自由意思之前的那100毫秒吗?原则也是做一个先知的决策者。不受‘自以为是’的自由意识的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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