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 “阴”、“阳”符号,分别呈中断的与相连的线条形状,其式如下:
阴 阳古人用这两种符号代表 “阴”、“阳”,其所喻示的事物、现象至为众多。在古人心目中,寒暑、日月、男女、昼夜、表里、正反、胜负、黑白等,均属阴阳范畴。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倘若创造阴阳符号的那位古人有幸活到现在,懂得今天阴电、阳电,正极、负极,正数、负数等物理、数学概念,他也一定会将之纳入这两种符号的象征类例中去。
此后,古人将这两种符号三叠而成八种不同形状的三画线条组合体,构成不同的卦形,命为不同的卦名,并拟取不同的象征物,其间的对应关系是:
这就是 “八卦”(也称 “经卦”)。八卦又各具特定的象征意义,即:乾之义为 “健”,坤之义为 “顺”,震之义为“动”,巽 (音训xùn)之义为 “入”,坎之义为 “陷”,离之义为 “丽”(附着),艮之义为 “止”,兑之义为 “说”(悦)。八卦所含这八种象征意义基本不变,但各卦的象征物除了上表所列八种主要物象之外,尚可依类博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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